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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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志强
提要本文重点在于回顾和梳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研究的主要成果,目的在于为以后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以便取得更深层次的成果。笔者通过分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在发展历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及思路进行整理。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展历程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可其仍然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融资难已成为中小企业继续向前发展的“瓶颈”。要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目前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继续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一些学者把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探索起步阶段。1992年上海、重庆等地的私营中小企业自发地建立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会。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全国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1994年广东、四川等地开始出现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商业性的担保公司。
(二)积极推动阶段。1998年江苏、山东、安徽等省的一些城市采取设立了担保资金和组建独立担保机构;浙江、福建、云南、贵州等省的一些市县组建以私营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或中心;陕西、广东、湖北、北京等地出现科技、建筑等专业性担保机构;上海、北京等地出现以政府财政部门与商业担保公司合作方式,对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进行担保的试点。
(三)规范试点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国家经贸委在广泛征求社会有关各界的意见,于1999年6月14日发布《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四)体系完善阶段。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建设信用担保体系,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性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据我国人民银行2003年3月的调查,截至2002年底,我国共建立担保机构848家,主要有政策性、互助性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三种类型。这些试点担保机构分布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种所有制的城乡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用担保60多亿元。我国的担保业已初步形成行业规模,并且呈现出三种趋势,即:资金来源多元化、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出现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现状
(一)信贷缺口问题。1929年英国政府指派以麦克米伦爵士为首的金融产业委员会调查了英国工商业和金融业,并于1931年在提交的麦克米伦报告中指出: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着长期资金缺乏的“麦克米伦缺口”。由于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尚不完善,并且在这方面效果不明显,这就形成了我国的“麦克米伦缺口”。
林汉川对我国七省市3,027家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的调查显示,我国中小企业的商业银行贷款中,有86%的中小企业只能得到期限为1年以下的短期贷款,剩下的14%的中小企业也只能得到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中期贷款。为何在我国融资担保体系下会产生如此缺口?问题能不能解决呢?
周密提出,我国的“麦克米伦缺口”之所以产生,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1、正规融资渠道缺失。2、担保资金不足。3、中小企业经营的高风险性。根据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周密提出了以下几种措施来完善担保体系从而弥补我国“麦克米伦缺口”。1、由机构建设向机制建设转变。2、完善有关融资担保的法律政策。3、促进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合作。4、对担保机构实行更多的优惠政策。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所谓信息非对称性是指交易双方在经济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内部人所掌握的自身信息总比外部人多,即双方所掌握的信息是不一样的。
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闫向玉、刘钟心构造了一个博弈模型来分析和解决这一问题:假设在完全市场化的信贷市场上,决策双方是企业和银行;假定银行贷款的本金为a,利息为r,企业因取得贷款而获得的财务利益为R。双方的收益矩阵如表1。(表1)
在此收益矩阵中,可得到唯一的纳什均衡发生在右下角(0,0),即在决策主体都是“理性”的假设前提下,企业选择“违约赖账”,银行则选择“拒绝贷款申请”,在信贷市场上出现企业融资难与银行“惜贷”并存的现象,直接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市场的失灵。
在中小企业对金融机构仅提供信用保证难以取得资金的情况下,进一步假定:企业向银行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或者抵押品,且社会的法律体系十分健全,一旦发生企业赖账情况,银行可以不花费任何费用可追回贷款。博弈的主体仍然是企业与银行,但此博弈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最终,博弈的均衡结果是银行贷款,而企业还款,双方的收益为(r,R-r)。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理想的均衡结果往往难以实现。
(三)风险分担问题。据调查统计,与贷款担保机构协作的金融机构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还是信用社,不与担保机构共同分担风险的均在60%以上。
针对此问题,房波认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分担责任的机制需要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需要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大力扶持和强力推动,不能仅仅靠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的业务接触和谈判来解决问题。有学者认为,担保机构应为商业银行贷款的70%~80%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承担20%~30%的风险,二者共同承担风险,以防止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强化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
夏天、胡日东、李维刚还提出了一个用帕累托最优信贷风险分配的“埃齐沃斯方盒”模型来分析风险配置及激励效应问题。(图1)
商业银行的无差异效用曲线是U1、U2,而融资担保机构的无差异效用曲线是Ua。而埃齐沃斯方盒的长边表示了高风险企业的风险,短边表示了低风险企业的风险。
根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实际做法,表现在方盒中就是商业银行处于U1效用曲线,而融资担保机构则是Ua,A点表示商业银行取得了稳定的收益,而融资担保机构承担了全部的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的无差异曲线是相交而非相切的,因而很明显存在帕累托改进。同时,也反映了由于商业银行缺乏激励效应从而使得其效用曲线只是处于较低层次的U1,通过引入风险共担分配方法后,商业银行的激励效应也会随之而来,从而它也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审查工作,表现在图中就是通过移动U1到U2,使得U2与Ua相切于B点来实现帕累托改进。B点上融资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共同承担了信贷风险,这时,融资担保机构在低风险企业不变的情况下,高风险企业会大大减少。商业银行因为效用曲线向上平移也达到了更高的效用水平,表现在图中就是由U1到U2。
三、小结
综上所述,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学术界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研究,并且富有创意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也有不少,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努力建设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时候,不仅要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更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向着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拓展担保业务、扩大担保规模、搞好信用评级、增强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目标努力,把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具有中国特色的融资担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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