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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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映辉
提要反倾销是WTO赋予进口国自我保护的一项合法权利,近年来,我国企业频频遭受欧美等国反倾销指控。本文对反倾销中出现的情况给出分析,认为单纯的事后补救或简单的应诉态度是不能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种种问题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和有效的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立足于预警防范,兼顾应对反倾销指控的举证和应对策略,尽量避免反倾销指控。
一、研究背景
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国际贸易交往中倾销与反倾销的问题已经对一国的经济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所谓倾销是一种国际性价格歧视,当一个生产者按照低于在本国市场上索取的价格向国外销售某种商品时,倾销就产生了。据统计,2005年上半年WTO中15个成员累计提起了96起反倾销调查案,比2003年上半年减少10起。12个成员累计实施了53个最终反倾销措施,比去年同期减少5个,其中发达国家占了24个。
我国已经连续7年成为世界上反倾销的头号目标,近年来,几乎所有针对中国的反倾销都指控中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2005年7月13日欧盟宣布不打算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取决于“技术细节”。非市场经济地位已经给我国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使我国出口企业在对外反倾销应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并成为败诉的主要原因,而我国企业难以胜诉,客观上又进一步刺激了某些WTO成员对我国的产品提起更多的反倾销申诉,形成恶性循环。我国在2004年收到25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降至22起,同时我国出口产品列在被施加最终反倾销措施数量首位。
面对这样的形势,笔者认为单纯依靠事后补救或简单的应诉态度不能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种种问题,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进行积极的事前预防,尽量避免反倾销指控。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是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的一个子系统,与传统的会计信息相比,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不仅要包括会计信息系统,更应该立足于事前预警,并且兼顾事中应对以及事后补救。
二、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的特征
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立足于预警,兼顾应对和举证的功效,与一般会计信息系统相比,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具有以下特征:
1、预防性与应对性兼容。反倾销应对机制一般由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作为会计信息平台的子系统,预防性是其重要特性,古人也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一个积极应对的阶段,力争将反倾销的申诉提起消灭在酝酿之中。但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从广义上讲,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不仅包括预防阶段,还包括在反倾销申诉中的应对和举证以及在事后的补救。也就是说,在预防阶段,反倾销会计的突出特性就是预防性,它扮演的是“警报”的角色,而在事中应对和事后补救阶段,它要扮演一种“救火者”和“医疗者”的角色。因此,必须将三个阶段贯穿于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这才能充分发挥会计在反倾销应诉中的作用,而不能仅局限于狭义上的“警报”作用。
2、公共性与专业性兼容。公共性就是反倾销会计不能仅限于某一行业、某一特定方式发挥其作用,而要全观企业的纵向、横向环境,只要涉及到反倾销的应诉,都是反倾销会计应当关注的内容。专业性是指反倾销会计在关注反倾销申诉活动时,应充分利用会计本专业的优势对反倾销进行专项研究和预防。从技术角度来说,一个高水平的反倾销会计专业人才可以为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活动中节省大量的成本。这二者是密切相关的,从微观到宏观、从全局到个体都要将二者好好的结合起来。
3、系统性与独立环节能动性兼容。系统性是指在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中,每一个参与者都不是独立的,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是这个预警系统的“三驾马车”,系统性就是要求上述三个主要参与者把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的运作当作一个完整工程一样运作,任意一方都要顾全大局。但在预警活动中,各方必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可以看作三个独立的环节。企业要规范自身的会计行为,同时增强自身的法制意识;行业协会要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的反倾销行情动向,为企业的行为提供导向作用;政府对此要进行适当干预,积极发挥本身作用,实现防患于未然。系统性和独立环节能动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发挥最大作用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的组成模块
完整的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要由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这“三驾马车”组成,系统的组成模块中必须充分发挥这三者的协同能力和自身应对能力,同时也要贯穿反倾销申诉的预警、应对和事后补救各个环节。经过分析,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应由以下模块组成:
1、针对反倾销因素的收集、分析和会计监控模块。这一模块的功能就是对国外各产业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进行监控,确定各个产业的倾销风险程度,进而制定相应程度的预警措施。企业除了要分析自身的会计信息外,还要收集国外市场的信息。比如,国内外市场行情的信息、进出口总额、相关产品的价格、数量以及外国政府宏观政策方面的信息等。在这一模块中,出口企业应该定期向政府和行业协会了解国内外本行业的基本状况,做到知己知彼,一旦遭遇反倾销指控,企业也可以迅速做出反应。当然,企业在收集国外信息的同时,必须对自身信息进行整理,包括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经营管理等资料,一旦遭遇反倾销指控时,不至于手忙脚乱。
2、对反倾销指控是否出现的判断和预测模块。在收集到相应的资料时,企业应根据资料和自身状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害企业经济利益的反倾销指控发出警报,企业可以据此提前做好准备,防患于未然。在此过程中,企业可以设置预警级别,通过对国外行业和企业以及各种政策的分析,设置对国外企业和行业的监控级别。这样,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行业确定不同级别的反倾销监控和防范级别,可以采取与此相对应的预警措施。在这个模块中,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对企业大力支持,毕竟对国外如此庞大的数据库收集和分析判断不是单个企业的能力所能达到的。
3、应对国外反倾销指控的会计信息平台建设模块。与传统会计信息核算平台相区别的是,反倾销会计要在反应企业自身的基本核算会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和延伸,其突出特点是以会计信息为主线,其他相关信息为重要组成部分,反应反倾销指控双方全面系统的分析资料。
在国外,很多大型企业都设有反倾销会计部门以应对反倾销诉讼。这一点很值得我国学习,我国企业面临反倾销指控是要么不应诉,即使应诉了也是在反倾销指控发生后临时组建一个反倾销会计部门,这种临时性组织是不能应对如此复杂的工作的,这也是我国企业面对国外反倾销起诉时败诉居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一系统平台中,应当突出两点:
(1)关于出口产品定价的会计保护平台。立足于我国的具体情况,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并且价格较低,并且受我国汇率管理制度的影响,我国产成品的价格比国际市场相对较低,对于出口来说,这是占据了价格上的优势,但是由于我国市场还不成熟,市场上企业竞争无序,价格管理比较混乱,在出口竞争过程中,经常出现恶性竞争和竞相压价的情况,而国际惯例是出口产品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因此建立销售产品定价的会计管理平台已经刻不容缓。出口产品的定价应当经过会计的参与及指导,避免盲目低价竞争,这也是应对国外反倾销指控的重要一步。
(2)关于国外竞争对手的会计信息收集处理平台。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国企业要避免和应对国际反倾销指控,必须建立关于收集和分析国际竞争对手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平台。这需要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相互支持,单靠一方,信息的收集很难达到全面和深刻。我们一旦有了这个平台,那么在反倾销的应对和举证方面将如鱼得水,和现今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指控是临时组建的会计信息应对举证平台的作用不可以同日而语。
4、对反倾销指控出现时的会计应对及举证模块。在这个模块中,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和会计准则国际化系统是两个主要方面。
(1)企业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在本系统中需要重视财务信息的管理,强化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是我国企业应对国际反倾销指控时举证的必要条件,如果会计信息不真实,只会导致败诉;企业应当强化对成本的控制,因为生产成本是WTO协定附件“反倾销协议”中的重要标准,我国有很多企业就是因为操纵成本费用导致企业成本费用不准确而使其在应诉中处于劣势地位;企业应当加强对会计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因为完善的会计资料是企业面对反倾销指控时应诉的重要证据,如果证据完善,那么胜诉的几率就会大大提高。
(2)会计准则国际化平台。按国际惯例,计算倾销时所用于比较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其中的很多规定都涉及到成本计算方面的规定,而这些成本的计算受会计准则的制约。由于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虽然已经大大缩小,但在很多地方还有比较大的差异,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会计准则来看,我国会计国际化的步伐已经大大加快,建立这一平台,可以大大加强我国应对国际反倾销指控的应对能力。
由以上阐述可以看出,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在反倾销预警机制中相互配合,形成“三位一体”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三方的作用。如,我们建立了一个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行业协会主持应诉,企业提供资料,互相配合完善的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那么在反倾销这场博弈中,外国就不会轻易选择反倾销指控,因为这样的话只会两败俱伤。因为中方已经有了完善的反倾销会计预警和应对、举证系统,反倾销官司打下来外方的胜诉几率并不大,双方的利益都不能达到最大化,这显然不是纳什均衡;相反,外国会选择支持自由贸易,不进行反倾销指控,此时双方的利益达到“帕累托最优”,这才是我国建立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的迫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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