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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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国胜
提要本文从内因和外因的角度分析了经济转型时期中小企业融资绩效差,并提出从企业、银行和政府三方入手,以中小企业自身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机构提供信贷为补充,以政府制度安排为保障的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绩效的各项举措。
一、问题的提出
(一)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一般是指经营规模不大,人员较少的企业。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2月共同参与制定的工业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其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其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其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其他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二)中小企业的社会贡献。从目前来看,我国中小企业户数占全部企业数量比重已经超过99%。根据经贸委最近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工业产值的60%和实现利税的40%均来自中小企业,在出口创汇总额中60%的外汇收入也来源于中小企业。许多大宗商品,如煤炭、石油、烟酒、服装、玩具、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高新技术产品,也大都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由于中小企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经营方式灵活、对劳动力技术要求低等优势,能较快地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大量中小企业实质上采用的是自我雇佣机制,一直就是失业大军重新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新增劳动力就业的主要去处,更是扩大城市就业的主要增长点,从而对缓解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扩大城市就业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中小企业成为吸纳就业和下岗再就业人员的“蓄水池”,不仅不会减弱,反而会大大增强,起到稳定政治和社会的作用。
(三)中小企业的融资绩效现状。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中小企业也不例外。同过去相比,目前一些中小企业中做大的企业融资困难得到了初步缓解,然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仍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与大型企业相比,由于单个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虽然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63%以上,然而在全部信贷资产中,中小企业贷款比率不到30%,融资相对比较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筹资渠道单一,融资风险大,筹资成本高,融资绩效差。
二、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绩效的原因透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管理体制正处于转轨时期,作为资金需求者的中小企业和资金主要供给者的商业银行均已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因此,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不应完全指望商业银行来实现全部融资,政府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要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还必须从中小企业自身开始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绩效差的内在因素
1、经营管理差,失败率高。我国中小企业绝大部分是20世纪九十年代成立的,国营企业较少,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管理方式也存在很大差异。在用人机制上,很多中小企业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族成员占据企业重要的管理岗位,这种管理模式很难吸纳优秀的管理、技术人才。在资产运营上,中小企业由于规模普遍较小,所处产业水平比较低,资产存量有限,技术设备超负荷使用,严重影响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经营管理水平低下,重大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导致经济效益降低,破产几率上升,银行和投资者不愿给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和投资。
2、信用观念缺失,偷逃资金严重。近年来,国有中小企业加快了改革的步伐,但大部分企业改制只是流行于形式,趁改制之机逃废国有商业银行债务已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社会经济问题。国有中小企业相对容易地从国有商业银行取得贷款,但借债还钱的意识淡薄。信用观念差直接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银行不得不采取“惜贷”、“慎贷”措施严格控制贷款,从而也影响了企业的筹资绩效。
3、理财能力差,增加经营风险。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贷款比较困难,只要能借到钱,不考虑筹资成本的高低,有的企业甚至向民间高利借贷,借款利率远远高于投资报酬率,加上借款期限短,筹资风险加大,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此外,一些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从200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问卷调查的850户样本的财务报表来看,有290户企业至今没有编制现金流量表,占样本企业总数的34%,显然,该类企业无法严格控制现金的流入流出,缺乏理财观念。
(二)中小企业融资绩效差的外在因素
1、商业银行的所有制歧视和行业差别待遇。在我国,中小企业存在国有性质和非国有性质之分,实际上商业银行也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贷款安排。在政府对金融市场实行计划性管制时,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进行融资倾斜。近年,国有银行虽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但仍对国有企业进行融资倾斜,对非国有企业贷款存在一种所有制歧视,从管理部门对国有商业银行制定的一系列信贷政策上就可以看出。尽管具有政府背景的非国有企业也能从国有银行的“灰色通道”中取得一定贷款,但贷款规模很小,而且贷款成本很高。对于创新型的中小企业,由于本身具有较高的经营风险和失败率,但成功的创业会带来高额的收益,商业银行出于承担较高的融资风险而获取较低的固定收益的信息不对称性考虑,也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动力。
2、专业银行体系不健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和约束。据统计,目前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了全国信贷资金的70%,其中大部分资金又集中在市级以上的分支行,一些县支行基本上没有贷款权。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对民营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没有贷款权,没有把中小企业列为金融服务的重点。在现行的金融体系当中,多数金融机构也主要面向大型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服务范围和服务品种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这种不健全的金融体系,致使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比较弱。
3、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绝大部分是为规范大型企业设计的,而规范和保障中小企业运行的各项法规相当缺乏。2003年1月,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该法作为中小企业的专业法律,但这部法律又缺乏相关的具体管理条例,只是一个框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力不足。
4、担保体系不完善。抵押贷款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的一种贷款制度,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价值低,特别是高风险、高科技的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占的比重很大,能够作抵押的资产价值不足。担保机构制定的贷款担保条件比较严格,与银行贷款的条件基本相当,中小企业一般缺少足够的抵押资产,寻求担保非常困难,大多数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而当前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又十分有限,从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的问卷调查显示:有74.6%的企业至今没有和担保机构发生任何关系;已经和担保机构发生关系的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也仅占这些企业全部贷款份额的6%。
三、提高中小企业融资绩效的具体措施
要想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绩效差的问题,应从企业、银行和政府三方面入手,三管齐下,以中小企业自身建设为核心,以金融机构提供信贷为补充,以政府制度安排为保障。
(一)中小企业方面
1、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在用人机制上,设计合理的工资奖金分配办法,健全职工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吸引一些优秀的科技、管理人才,打破家族式管理模式。同时,做好职工的后续教育工作,为企业当前和今后的发展提供动力。在资产运营上,加速流动资产的周转,淘汰技术陈旧的设备,通过分期付款或融资租赁形式引进新设备,严禁机器设备的超负荷使用,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筹资、投资等理财决策,确定合理的筹资渠道和方式,分析每种融资类型所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树立全面理财观念。对于管理水平高、发展前景好、赢利能力强的中小企业,要与资本市场进行对接,尽快改制上市,直接向社会融资。同时,中小企业应当树立信用观,不断加强诚信教育,自愿、及时地向相关当事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以获取贷款人和投资人的了解,从多种渠道以较低的筹资成本获取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建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为了对某一行业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中小企业组建行业协会是非常必要的。同一行业的中小企业,一方面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另一方面也可能出现不正当竞争,相互受损,通过行业协会自律就可以有效地协调。此外,通过行业协会,可以使各个中小企业之间建立一种默契的分工协作关系,一方面可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在行业协会内部可以实现调剂资金余缺,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在同一行业协会下的中小企业形成一个产业链条,按照合作博弈理论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最终实现双赢或多赢,增强对大企业的竞争力。
(二)金融机构方面
1、转变观念,消除所有制歧视。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是所有银行贷款的基本要求。为了提高资金的增值性,提高货币的利用率,银行应当寻找安全可靠的投资对象,无论是国有性质还是民营性质的中小企业,只要有发展潜力,符合贷款基本要求,就应当投放贷款。贷款投放何处,关键是银行自身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决策水平,决不能按所有制性质论处。
2、健全地方中小银行体系。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极广,要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解决融资问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权高度集中,使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出现真空,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不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普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应发展地方性中小企业银行,使其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中小金融机构分散在全国各地,对当地中小企业的资信和经营状况比较了解,获取信息成本低,承担风险小;而中小企业又能及时、快捷地获取资金,筹资成本也比较低。
3、建立创业投资基金。为了支持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及解决商业银行承担较高的贷款风险而获取较低的固定利息的信息不对称性,应当建立从事风险投资并获取风险投资收益的金融机构,即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中介机构,它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而且也发挥了专家理财和咨询的优势,改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为创业型的中小企业在组织结构、业务方向等方面搭建一个广阔发展的平台。
(三)各级政府方面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一切规范化管理必须以规章制度作保证。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将其着眼点放在法规、制度建设上,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抓紧制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暂行办法,依法推进融资环境的改善。
2、加快贷款担保体系建设。抵押担保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采取多元化形式,如完全由政府出资组建的融资担保机构或由政府牵头组织吸收民间资金组建的融资担保机构。此外,还要尽快出台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等政策,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担保机构应与贷款金融机构密切协作,及时交换和通报投保企业的有关信息,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
3、设立专项发展基金。对于国家重大科技开发项目,由于风险很高,政府应当积极及时地采取资金供给和制度保障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创新合理安排专项基金,作为对创业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政府要尽快推动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的设立,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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