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制创新基础上推进农业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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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立峰
一、促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农村的回流
广元市位于四川省北部山区、嘉陵江上游,面积1.6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4万。下辖四县三区,其中,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四个省级贫困县。该市属于典型的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和连片贫困地区。
经过多年的努力,广元农业产业化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省内外先进地区相比仍然有比较大的差距。表现在农业产业化迄今仍未有较明显的普遍进展,仍处于较为传统的农业发展时期,产业发展大多还停留在一家一户经营模式上,不能适应大市场和标准化的需要,农产品的商品率、生产的专业化、服务的社会化、技术的现代化水平仍然较低,龙头企业规模小、产业化带动力不强,基地建设分散且标准不高,农业专合组织务虚与流于形式的比较多。
当前广元搞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弱势群体在弱势地区发展弱势产业。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广元每年有60万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造成农村劳动力弱化现象相当严重,许多农村地区只剩下妇女、儿童、老人,这些人群观念比较落后,不懂社会分工,不具备农业技术优势;所谓弱势地区是指:广元地处内陆地区,交通与物流成本较高,生产配套水平低,吸引产业投资的能力较弱。广元及其周边均是贫困地区,收入水平低、市场相对狭小,对“从田间到餐桌”的深加工农产品需求较少。金融机构大量从农村地区撤出及对民间金融的排斥,使农村特别是像广元这样的贫困山区的金融供给窘迫,资金瓶颈严重制约了农村的扩大再生产。所谓弱势产业是指与其他制造业甚至采矿业相比,农业及其产业化过程的劳动生产率仍然较低,附加值不高。农民不愿种田,社会资金不愿投资于农业,工商企业或者不愿投资农业产业化,或者即便投资了也形不成规模。
广元农业产业化面临的困境表明:与其他产业相比,农业及其产业化过程的边际收益水平较低,导致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率也维持在较低水平,这不但促使农村现有优质生产要素不断外流,而且限制了外部生产要素向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回流和集中。造成农业及其产业化过程中产品及生产要素收益水平较低的原因可能有许多,但是,最重要的原因是体制与体制约束。因此,必须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对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方向、结构作出重大调整,从而在根本上提高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各类生产要素的边际效益,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农业产业化的吸引力,使之更具生机与活力。
二、创新农业产业化的组织与运行机制
从国内外经验看,农业的竞争力不仅来自于资源的比较优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来自于农业公司或者其它农业经营组织的组织优势,来自农业经营主体对各种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和分配。在广元,看似是龙头企业引进不力,但是,实际上却是缺乏适宜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与条件。我们必须通过体制与机制创新,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配置方式、方向、结构作出重大调整,从而引导优质资本向农村的回流、向农业的集中。
广元农业产业化的体制缺陷主要表现在:农工商一体化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单纯依靠工商企业自己去“+”大量分散的农户,其成本太大,不容易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信息不对称现象十分严重,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缺乏约束力,企业与农户愿意有福同享、利益共沾,却不愿意有难同当、风险共担。人们常说德阳中江丹参剑阁种、江油附子青川种,原产地在广元,但产业化发展却到了外地。广元青川的天麻、柴胡,旺苍的杜仲也很不错,但是,产业化都不行,广元旺苍县英翠镇的杜仲仍然主要依靠药贩子进山收购,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农民收入增加不多。这都与我们的产业化运行机制存在缺陷有关。广元中方制药公司要搞GAP、GMP、GSP,实现中药原材料、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减少农残和重金属,发展绿色中药。对于企业来讲,标准化和规范化生产十分重要,企业在采购―种植―生产加工―营销各个环节拥有主动权与控制权是必要的。此时,采取租田制或股田制的效果比较好,因为,在这两种运行机制中,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利益关系明确与紧密,多方的风险基本可控或风险能够达到最小化。
所谓租田制是企业将已经分包给农户的土地租赁过来,作为企业的生产基地,由农户进行生产活动,成为企业的一个生产车间,生产的产品全部由企业收购;而股田制是指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方在股权设置上相互渗透,以股权为纽带联结利益关系,实施按股分红。总体来讲,租田制和股田制是以资金、技术、土地等产权为纽带的新型农业组织和运行模式,能够促使各方利益联结的长期化、固定化和内部化,因此,更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做强做大。旺苍县桃园公司的发展体现了租赁机制的优越性。桃园模式采取的是公司+工厂化农场+农业工人+租田制,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第一,把分散的农业土地集中经营、合理规划、统一管理,解决了企业的基地问题、规模化经营和大生产问题;第二,风险基本集中到了公司,农户则无风险或低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第三,农民收益稳定,2002―2005年间,农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2005年以后,公司每年按550公斤黄谷当年市场价支付租金,而且根据一定质量标准,给予每亩每年劳务工资1000元,超额部分还可获得适当奖励;第四,果树种植都有一个挂果期(培育期),这段时间农户几乎没有太多收益,企业承担相关费用能力也有限,为充分调动企业与农户的积极性,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支持企业与农户将相关产业培育壮大。
从其他地区股田制实践来看,这一运行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例如:公司有不断扩张规模来降低成本的冲动,而每户农民的土地又十分有限,这势必造成农户分红太少的结果;而当农民入股农业公司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很大一部分就转嫁到农民身上,对于这种风险,目前我国农民的素质还很难与之适应。2005年,浙江农业龙头企业的森禾种业推出了“准股田制”模式,它是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和其它生产要素作为“股份”,公司以产品和技术服务作为“股份”,进行以特定的联合生产和按股份比例分红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经营合作。但是,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法人机构,具有相当强的可塑性与适应性。它是租田制的一个延伸,更能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是一种值得借鉴的农业经营模式。
迄今为止,无论是在人口相对稠密的欧洲,还是在人均农业土地广阔的美国,无论是在种植业还是在畜牧业,家庭式的农业生产均占有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农业中占主流的经营方式仍然是家庭经营。但是,家庭经营尤其是小农经济也有其自身的弱点,诸如人们经常提到的交易成本、谈判能力、信息不对称、市场风险、现代科技运用等问题。不过,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是要否定家庭经营,相反表明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户有合作的必要性。目前,在欧美国家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农业合作社之所以成为各种农村合作组织中最成功的一种形式,原因就在于它来源于农户,与农户有着天然的血脉联系,有信息优势和监督能力,对公司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同时它又是公司的代理人,可以有效规范农民的行为,避免了监督成本太高和农民风险过大的问题。
欧美的农业合作社从总体上讲是一种不以赚钱为目的的非营利性企业,但为了有效开展社内各种经营活动,也从事一定的经营活动,追求有限的资本利润率。其利益分配基本原则是,盈利共沾,风险共担。合作社的盈余分配通常采用“惠顾返还式”方式。即合作社社员有惠顾他们所在合作社的义务,都被视为合作社的“惠顾者”;合作社年终分配利润盈余时,要根据惠顾者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按比例进行分配;合作社经营中若出现风险与亏损,社员亦应按比例合理分担。在国外,农业合作社是成员的物资集散地、服务中心和对外商业交流的总代理。目前,我国农村的一些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协会,并不是农民自愿组织的、没有按合作社原则进行组建和运营、无固定资产和直接经营内容、具有季节性和临时性特征,因此,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业合作社。但是,各地区农业合作组织均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正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
农业合作社也可以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纽带。吉林省梨树县以往农村贷款难问题十分严重,农信社出于经营风险考虑,只对少数农民的简单再生产活动进行少量贷款。现在,情况有了很大改变。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和出售农产品,获得批零购销差价利益,再将收入拿到农信社入股,通过联保贷款,支持生产的发展,形成了农民通过合作社入股信用社,信用社通过合作社联保贷款给农民的互动发展模式――“股权信贷”方式。农业风险是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是合作社顺利运转的绊脚石,合作社引入吉林安华农业保险,让合作双方都找到各自生存的有效方式。合作社在农民之间具有强大的组织能力,通过合作社传导至农户,与直面农户相比,可大大减轻安华的成本。加之社员之间还可以互相监督,能够防止保险中的道德风险。不仅如此,在梨树县,合作社、信用社、保险机构三方也形成了合作机制,合作社社员上了保险,才能去信用社借贷;若社员有钱不还贷,安华就停止其保险。这种思路,使得安华与农信社成为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由此,保险公司和农信社围绕合作社构建出了一个农村金融的互补平台。
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广元农业产业化也需要在改革中寻求突破,寻求更大的发展。适应广元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必将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组织效率、强化激励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农业及其产业化边际收益递增,创造更大的盈利空间,从而吸引优质的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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