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土地流转制度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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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俊军
摘要:“三农”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难题和关键问题之一,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就是对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现状的一个积极的探索。文章重点阐述了其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民;新农村建设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流转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和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变动,但根据现行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流转,仅限于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即承包经营权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其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主要就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既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最终也影响到我国的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进程。我国一直对此项政策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尤其是自《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各项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和实施以来,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土地资源使用效益的提高,有效地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逐步推进,我国的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整合和优化各种资源,提高农业的整体生产效率,大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绝不是简单的转让,而是要对零星分散的不规则的土地进行整合,实现山、水、田、林、路的综合的资源的整合,改变了单个农户家庭式低效率的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使得土地的综合效益达到最大化,同时为土地的集中、集约化生产奠定基础,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条件,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经营形式,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业综合效益提供了条件,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减少了因为外出打工人员过多而出现土地荒芜的现象;促进了土地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土地逐步集中到种植能手经营后,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土地、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有机结合,资源的有效配置大幅度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提升了农业的整体效益。以安徽省合肥市大杨镇十张村为例,该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成功引进安徽红方绿茵花草有限公司流转土地320亩进行草皮种植;安徽希美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280亩进行“农家乐”旅游开发;安徽新安古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流转土地100亩进行苗木种植等共计实现土地流转1253亩。2008年仅相关工商税收上交就达到230万元。
二、促进农民思想更新,充分结合农村劳动力各自优势创造新途径,大大提高农民收入
在实施土地流转以前,许多地方农民宁愿一辈子穷守着自家三分地,也不愿放弃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试行土地流转以后,许多地方出现了争相抢先来转包土地的局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包者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当地广大农民思想观念的解放和更新,使广大农民深刻意识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增加科技投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使得过去靠行政命令变为了农民积极主动参与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加快了分工分业的步伐。由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部分农民就可以安心出外务工积极投身于二、三产业并且没有了后顾之忧,凭着自身的资本积累,发挥和结合自己的优势及各种技术特长而创收。而另一部分农民从事农业专业性生产,可以克服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始终处于一种弱势产业的现状,他们利用自己的承包地和流转得来的土地,进行农业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加上有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在当地已形成一大农业产业,他们在专业化的农业生产中积累了经验提高了劳动效率,丰厚的利润回报使收入得到了大幅的提高。比如安徽省合肥市大杨镇十张村就通过积极实施土地流转政策,据相关数据统计,2008年村农民人均收入已超过7000元。通过土地流转,不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也促进了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将全面而更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实践证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新农村建设首要任务通过土地流转得到了较好的实现。新农村建设,农民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土地流转制度使农民通过村民自治行使村民参与权、决策权,既保障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土地的健康有序流转。当然,土地流转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措施。土地流转在积极促进农业发展、大力增加了农民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完善、服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和农民的法律意识相对缺欠等等。因此,如何完善各项制度实现土地有序流转将是接下来我们要面对的最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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