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论项目贷款资本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乔 阳

  摘要:文章从银行角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项目贷款;资本金;问题;建议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下滑风险,国家出台了4万亿刺激经济的计划。随着项目纷纷上马,与之相配套的银行项目贷款也出现大规模增长。虽然总体上讲银行机构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资本金管理均较为重视,在项目资本金比例上也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执行,但项目资本金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亟待关注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银行存在超资本金到位比例放款情况
  目前,各银行机构对项目资本金到位时间的要求上,一般分为两种:一是资本金到位额度与贷款到位比例保持一致;二是资本金在贷款之前全额到位。但在具体操作中,对“资本金和贷款发放同比例到位”这一要求的把握尺度不一。有的银行要求项目资本金到位比例达到多少,贷款才能按比例投放多少;有的银行则允许贷款可以先行投放,只要确保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资本金达到相应比例即可,其中比较极端的情况是在项目无资本金的情况下,贷款已全额发放。虽然此类银行均表示,对项目贷款实行专户管理,通过支付审批控制贷款与资本金同比例使用,但是资金账户的使用情况能否有效监控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资本金来源审查难度较大
  在资本金来源与到位情况的真实性认定方面,有效信息资源匮乏,信息渠道单一,对有资质中介机构的有效信息无法全面掌握,较难确认资本金出资的真实性。特别是对于大型企业和项目,资本金较大,资金往来频繁,资金来源渠道广且在账户间经常流转,致使在日常的项目审查中很难判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有多大比例来源于自有资金,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只能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凭证和财务数据加以辅证。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对项目贷款管理的经验较少,行业信息的积累不足,专业的项目评估人才还很缺乏,项目贷款的评审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不高,在项目资本金来源审查和认定方面难度更大。
  (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项目贷款管理水平较差
  在项目贷款管理上,大型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相对较好,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信社管理比较混乱。主要体现在:一是没有制定相关的项目贷款管理制度。对项目贷款管理缺乏认识,对项目资本金比例、项目资本金到位时间、项目资本金来源认定以及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真实性认定方面没有明确要求。二是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混乱。部分中小银行虽然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管理办法,但是没有按此办法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将项目贷款视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三是项目资本金比例标准执行随意性较大。如某地方金融机构发放的公路改造项目,对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省级政府不低于10%,地(市)级不低于15%,县级不低于20%”要求,执行15%的资本金比例。但2009年国务院新调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中明确要求,公路项目贷款资本金比例要达到25%,因此存在10%的资本金缺口。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难度较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战略决策,各级政府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下,进一步加大了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领域的投融资力度,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大量增加。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集中实施和进度加快,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需求也明显增加。在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和预算内安排等方式增加资本金出资的情况下,资本金的需求仍存在缺口。因此,对部分银行支持的贷款项目在落实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相关规定上增加了难度,不仅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不利于银行进行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同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企业关联方众多,资金裙带关系复杂,财务管理缺乏规范性、透明性,增加了对其授信评估以及贷后管理的难度。大部分政府平台类贷款企业采用多头融资形式,从多家金融机构及多级财政部门进行融资,银行只能对本行发放贷款的专用账户进行监管,项目资本金投入的金额也只能依靠借款企业提供的资金投向单据进行判定,对政府融资平台类贷款的资本金性质确定和管理难度均很大。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占比较大,贷款大都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大部分由政府财政担保或融资平台公司互为担保,抵押物多为政府财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本身效益较低,还款来源依赖财政资金程度较高,政府财政偿债能力不容乐观。
  
  二、加强对项目资本金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法律法规,加强可操作的政策指导
  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对企业自有资金做进一步界定;对通过理财信托、发行债券、大桥贷款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应在制度上明确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资本金;对各行业、类型项目的资本金比例要求进一步细化;对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的公益性投资项目不实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监管部门应给予进一步明确等,以清除各银行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的模糊地带。
  (二)各银行机构要不断加强项目资本金管理,防范风险
  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并对资本金进行有效监管。一是要对资本金的来源进行认真、审慎地调查和审验;二是加强对资本金比例的管理,严格执行资本金的最低比例要求,不得随意降低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三是加强对资本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在信贷资金投放的同时要确保项目资本金与信贷资金同时间同比例的投放到位;四是加强对项目资本金真实性的核实,杜绝以“融资”替代“自有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特别是各地方金融机构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以及银监会《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尽快出台本行项目贷款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严格对项目贷款以及项目资本金的监督和管理。
  (三)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项目的风险防控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建立一套完备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评估体系,做到真正了解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的对外融资情况,摸清地方融资平台的负债率、治理机制、偿债能力、贷款抵押担保落实问题等。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方便各家银行掌握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防止过度授信、多头授信。三是积极推进银团贷款。建议监管部门对银行同业间的银团贷款和联合贷款业务加强指导,加强行业内的信息交流,实现同业间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分担风险。
  参考文献:
  1、王学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风险及其审查[J].中国房地产评估师,2004(5).
  2、我国固定资产项目投资资本金制度改革研究[J].新金融,2006(4).
  3、肖耿,李金迎,王洋.采取组合措施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J].中国金融,2009(20).
  4、丁学海.论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及防控措施[J].市场周刊,2009(9).
  (作者单位:辽宁银监局)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348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