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犹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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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秀洲 宋发刚
根据湖北省和宜昌市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夷陵区国税局为期一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双定户”税收专项清理检查顺利结束。在这次专项检查中,该局共清理检查各类纳税户139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79户,个体“双定户”60户,查处有问题47户,查补各类税款57.9万元。
一、偷漏税的惯用手段
记者通过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采访,发现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双定户”偷漏税行为多数发生在购进、销售、结算等环节上,惯用手段主要有:
1、瞒天过海,少报收入。一些纳税人为了少交税,千方百计隐瞒收入,采取收入不记账,报少不报多,报明不报暗等手法偷逃税收。很多纳税人自称未建立账簿,在检查中也不提供真实的经营记录,检查人员间接查获的流水账或其它销售凭据又无其它任何佐证,无法形成证据链,造成难以定案。
2、鱼目混珠,蒙骗过关。少数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时,声称未办理营业执照,蒙骗办理个体税务登记证,促成税务部门将此作为定税管理户,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3、偷梁换柱,以假乱真。个别纳税人主要是在销售发票上做文章,如以无税务监制章的收据代替发票,以出白单或保修单代替发票等,造成税务部门以票控税难以监控。
4、金蝉脱壳,改头换面。还有纳税人频繁变更、注销税务登记逃避纳税义务,有的甚至定期申请注销换证,同时经营人名、地名也更换无常,改头换面,挂上假牌子,逃避纳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记者认为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一是少数纳税人纳税意识淡簿,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摆不正;二是部门之间(地税、工商)相互衔接、信息共享的良性互动机制不畅;三是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措施不力。少数税收管理员对辖区管户的家底不清、管户与管事的责任不明;四是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管制约力度不大。
二、防治措施
1、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税收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包括纳税人的支持和理解,及时报道纳税人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动国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营造一个诚信依法纳税、共创和谐社会的外部环境。
2、建立源泉控管的联动机制。在税收源泉控管上,按照“宏观找问题、微观找原因”的思路,建立夷陵区税收分析、税源监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相互衔接的良性互动机制,对不同行业的税负水平及变化趋势实行季段动态监控和分析,从中发现异常变动情况和问题,针对集贸市场、个体大户以及超市、连锁店、专卖店等行业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进行整改。
3、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即基层税务机关分片(业)管理税员的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它细化了管理员的职责,量化了管理员的任务,一个称职的税收管理员只要加强对辖区管户的巡查,摸清纳税户底数,就能有效地遏制漏征漏管户的发生。
4、健全相关制度,实行规模化管理。一是重申和规定几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一律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而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的一般纳税人的,将追究经办人和审批人的责任。二是加强对个体户的建账辅导和管理,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户,督促其建账建制,实行查账征收。对已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具备企业条件的,不再视同个体“双定户”进行定税管理。三是严格发票管理。健全发票印制、发放、缴销、检查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对个体“双定户”在发票缴销时发现连续超出规定税额度的,应及时调增税负。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办税制度,发挥征纳双方各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
5、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应继续完善举报制度,发挥其社会综合监督管理的功能。同时要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素质,经常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以提高对腐蚀的抵御能力,保持国税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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