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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龚瑞祥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状况备受社会关注,上级部门对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实际工作中乡镇政府在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转移支付中延误、截留等现象。本文就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意见。
  关键词 乡镇 财政管理 对策探析
  
  一、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转移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转移支付分配不规范。自从农业税、三提五统取消,农村进行税费改革后,上级对村级年年进行拨款,也就是农村转移支付,乡镇财政对这部分专款拨付的及时与否、是否全额拨付,对农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影响很大。但在实际工作的资金分配中的灵活性因素较多,导致分配不规范,如一些贫困县、水库移民、湖区等。存在着省、市两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基层政权运转。下级财政对上级财政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数额不清楚,使各级政府难以准确地编制收入预算。
  (2)延缓滞拨资金的问题严重。现行的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是通过财政自上而下、层层下拨到资金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这种运行程序带来的后果是:其一,按照资金使用项目的不同,资金在拨付中涉及的管理部门繁多,有财政、卫生、教育、计生、民政等,容易形成资金的监督管理与使用相脱节;其二,由于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层层拨付造成资金使用的时间延滞,大量资金被滞留在管理部门,大大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其三,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不高,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容易造成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2、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账簿设置不规范。有的乡镇政府未设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账和材料保管账,部分乡镇政府没有经费支出明细账。购量设备材料没有专门管理,无保管账,致使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证不符等现象存在,而且库存现金过大,白条抵库严重,管理上党政不分,没有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致使领导之间相互矛盾。
  (2)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不报经有关部门的审批,随意性较大。各乡镇普遍存在不建固定资产账,不进行登记,甚至购置车辆以个人名誉挂户,影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负债现象严重。有的乡镇消费基金支出过大,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由于乡镇政府普遍没有制定招待费、会议费、车修油料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管理制度,使费用支出无标准,导致费用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所以,大部分乡镇在农村基金会、财政周转金、商业银行贷款等方面普遍存在数额大、沉积多、偿还难的沉重的债务负担。其一,有的工程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因地制宜,没有可行性研究,结果一些企业效益不好、长期拖欠,资金收不回来;其二,有的乡镇盲目搞建设,不根据本乡镇实力、财力、借钱上项目;其三,个别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入不敷出,靠借款来维持日常的费用开支。
  (4)部分乡镇政府存在办实体现象。如有的乡镇利用自身的资源办股份公司,为干部职工搞创收、谋福利。这虽然是件好事,但对那些资源匮乏的乡镇无疑是一种冲击,形成了同在乡镇工作,待遇差别很大的现象,影响干部职工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3、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由于政府部门在支农项目管理上体制不顺,职能交叉,导致乡镇专项资金管理分散,情况不明。尤其是对项目多、资金量大的乡镇,未按规定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大部分支出在经常性科目中核算,各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很难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此外,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监督突击性检查多,且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具体的处罚和整改措施,使监督流于形式,致使乡镇普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代管资金的情况。
  
  4、财政预算约束不严格
  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在预算批复、调整及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违反《预算法》的行为。表现为预算编制不科学。实行“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的方法,预算既不全也不细,操作性不强,资金分配不透明等现象。乡镇其他收入未完全纳入预算,大量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透明度不高,预算调整不规范。有些乡镇追加预算没有严格履行报同级人大审批的程序,超出预算部分脱离了同级人大的监督。
  
  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1、对农村转移支付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1)上级加大农村转移支付力度。具体操作方案是:建立相关支付制度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改变现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方式,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有效防止滞留、占用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的监督和控制。
  (2)加强资金内部监督和管理。从资金的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看,首先,作为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要提高对开展资金管理的内部监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干部思想,用制度管理人和事,将一切财经活动纳入规范的轨道;其二,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人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健全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明确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和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推进依法理财和规范管理。
  (3)加强资金外部监督和管理。从资金的监督部门看,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范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外部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财政监督部门,在做好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事后检查的同时,还要开展对转移支付资金测算、分配的事前调查、审核,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的事中监控,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效益,完成对转移支付资金从分配、支付、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
  
  2、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管理
  (1)加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财务活动和财务成果的连续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实行财政或会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委派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统一设置会计科目,完善账簿设置。同时,要规范财务审核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促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制定和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压缩库存,减少不合理占用,促进资金加速有效运转。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项目投资制度,对购置及变卖处置固定资产和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严格履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做到账务相符清楚,有据可查。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严禁机关单位办实体,对已存在的股份公司等形式的实体,应尽快清理整顿,限期纠正。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违反规定进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有关部门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应追究其责任。压缩消费基金开支,改善支出结构。结合国家政策制

定出一套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消费基金定额标准,以及报销程序,细化“三费”的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支出中的管理问题,改变月前支出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3、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推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模式
  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或“镇财县管镇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使乡镇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其一,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其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其三,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其四,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其五,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4、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规范的财政治理方式
  (1)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
  (2)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
  (3)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缴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
  (4)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的范围,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
  (5)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三、结束语
  
  乡镇是基层政权组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财政的职能也日益强化,地位也愈加重要,作用越来越大。以上笔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提出了几点意见,以期给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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