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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风险识别与控制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云涛

  摘要:现代工程项目规模大,投资大,影响深远,所面临的风险种类繁多,各种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错综复杂,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完成后运行的整个周期中都必须重视风险管理。本文在分析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基础上,对项目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风险识别;风险控制
  
  一、工程项目风险内涵
  
  工程项目的立项、各种分析、研究、设计和计划都是基于对将来情况(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等各方面)预测基础上的。而在实际实施以及项目的运行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产生变化,使得计划方案受到干扰、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这些工程项目中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人们将它称之为工程项目风险。即工程项目风险是指在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的影响,是进行投资决策的投资商和业主以及负责设计、咨询、施工和移交、运行的工程承包商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蒙受经济损失或者获得额外受益的不确定性。
  
  二、对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的规模化以及技术和组织管理的复杂化突出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保证项目实施取得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实施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其次,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将有关处置风险管理的各种费用合理地分摊到产品、过程之中,减少了费用支出,其各种监督措施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风险损失,这也促进了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第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为项目组织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确保项目组织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第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于消除和控制我国建筑业市场中的不确定性,规范市场行为,保障我国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最后,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有利于资源达到最佳组合,提高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益,从而促进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对工程项目风险的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通过提供必要的信息使风险估计和评价更具效果及效率。风险识别包括确定风险因素、风险产生条件:描述其风险特征和可能的后果;并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
  
  1 风险识别的依据
  首先,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或其他文件一般都是在若干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前提和假设在项目实施期间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因此,项目的前提、假设和制约因素是风险识别时应参考的依据。其次,项目规划中的项目目标、任务、范围、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资源计划、采购计划及项目承包方、业主方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期望值等也是项目风险识别的依据。工程项目常见风险种类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商务风险、信用风险等。最后,在过去建设过程中的档案记录、工程总结、工程验收资料、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处理文件,以及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资料等,记载着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施工索赔等处理的来龙去脉,这对当前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是很有帮助的。
  
  2 风险识别的步骤
  首先,收集信息(准确性、有效性)。风险识别需要大量地占有信息,了解情况,要对项目系统以及系统的环境有十分深入的了解,并要进行预测,不熟悉情况是不可能进行有效风险识别的。其次,进行风险形势估计,可以使项目管理班子换一个角度重新审查项目计划,认清项目形势,揭露原来隐藏的假设、前提和以前未曾发觉的风险,抛弃所有个人的良好愿望,只承认项目现有的能力。最后,在风险形势估计的基础上,尽量客观地确定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分析这些风险因素引发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然后对这些风险进行归纳分类。
  
  3 风险识别的成果
  风险识别的成果通过风险目录摘要表现出来。通过风险目录摘要,将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汇总,使人们对项目风险有一个总体的印象,并且能把全体项目人员统一起来,使各人不再仅仅考虑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而能自觉地意识到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的风险,还能预感到项目中各种风险之间的联系和可能发生的连锁反应。风险目录摘要包含内容如下:风险事件表中应罗列所有的风险。对于引起风险的因素要有文字说明,说明中还应包括风险特征、可能后果、估计发生时间、预期发生的次数以及不同风险事件之间的联系;风险分类及识别之后,分类结果应便于进行风险管理的其余步骤。
  
  四、工程项目风险的控制
  
  1 风险回避
  对于工程项目而言,若管理人员发现某些风险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很大,或者一旦发生损失且损失的程度很严重时,采取中断风险源,使其不致发生或遏制其发展,主动放弃原先承担的风险或完全拒绝承担该风险的行动方案,这就是风险回避。回避风险的决策应在项目的计划阶段时确定,以避免前期人工浪费或中途改变方案的不便。如果单纯地从处置工程项目特定风险的角度来看,回避风险自然是最彻底的方法,但这是一种消极的防范手段。因为回避风险固然能避免损失,但也失去了实施项目可能带来收益的机会,且窒息了项目有关各方的创造力。因此风险回避有局限性:某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回避风险就意味着放弃收益;在避免某种风险的同时,可能会产生另一种风险。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回避风险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客观上不需要的项目,没有必要冒险;二是损失频率虽不大但一旦造成损失,后果严重,项目执行组织无力承担后果的项目;三是采用其他风险管理措施的经济成本超过了进行该项经济活动的预期收益。
  
  2 风险控制
  一种具有积极意义的风险处理手段。风险控制是通过事先控制或应急方案使风险不发生或一旦发生后使损失额最小或尽可能挽回损失。其方案有三:a,预控方案。经过风险识别后,对每一个风险进行详细的说明,使员工在做每一项工作前都要预先了解这一工作的风险和预控措施。预控方案的核心思想是通过主动控制风险发生的条件,使风险不发生。这是一种主动、积极的方案。b,应急方案,目的是使项目风险损失最小。应急方案是在损失发生时起作用的。对风险进行评价后,对那些较大风险或可以分类的风险制订应急方案。如火灾应急方案、坍塌事故应急方案等。c,挽救方案,目的是将风险发生后造成损坏的财物修复到最高的可使用程度,以及对工程项目企业的影响降低到最低。挽救方案的组织措施与制定程序在应急方案中均有阐述,所以也可以将挽救方案看作是应急方案的从属方案,只需在应急方案中规定损失发生后的挽救方案的人员配备和工作程序等。
  
  3 风险自留
  由项目组自行准备基金以承担风险损失的风险处置方法,其实质是:当工程项目损失发生后,通过资金融通来弥补经济损失,即在损失发生后自行提供财务保障。在实践过程中有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之分。主动自留是指在对项目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风险的性

质及其后果,风险管理者认为主动承担某些风险比其它处置方式更好,于是有意识地筹措资金将这些风险自留。被动自留是指在未能准确识别和评估风险及损失后果的情况下,被迫采取自身承担后果的风险处置方式。被动自留是一种被动的、无意识的处置方式,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使项目组遭受重大损失。
  
  4 风险转移
  设法将风险的结果连同风险应对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他方,应用最多。实行这种策略要遵循三个原则:它应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和有利于履行合同;谁能更有效地防止或控制某种风险或减少该风险引起的损失,就由谁承担该风险;应有助于调动承担方的积极性,认真做好风险管理,降低成本,节约投资。转移风险并不会减少风险的危害程度,它只是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来承担。各人的优劣势不一样,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不一样。在某些环境下,风险转移者和接受风险者会取得双赢。而在某些情况下,转移风险可能造成风险显著增加,这是因为接受风险的一方可能没有清楚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
  现在最普遍的风险转移方式:保险转移风险,以将不确定性转化为一个确定的费用。在国际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险种非常丰富,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工程风险。在工业发达国家或地区,工程担保作为建筑工程社会保障体系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已形成了一套完整而健全的体系。国内工程项目只有少数进行了工程保险,至于工程担保则基本上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我国对工程保险的有关规定很薄弱,尤其在强制性保险方面。所以,我国应尽快建立起参照国际惯例并符合国情的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
  
  5 风险利用
  经营实践中,利润与风险并存。承担一定的风险是取得利润的前提条件,拒绝承担风险就无法取得利润。例如带资承包,自备启动资金。首先,承包商要考虑融资,要借贷,因而要支付利息。其次,这笔借贷利息只能靠承包工程获取的利润偿还。而承包工程的利润如何,完全靠自己争取。多数情况下,只要承包商在投标报价及履约各阶段不出现重大失误,承包工程是有利可图的。
  
  6 风险防范
  (1)以施工合同为基础进行索赔。在对业主索赔过程中,把协商或合同解决经济损失作为上策,若确实协商无法解决,只有收集充足的证据,并在有效时限内诉诸法律解决,特别是对于那些诚信度极低且恶意“玩空手道”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只有将其送上被告席。
  (2)对违法工程的防范。首先,了解业主和有关部门落实的工程是否合法;其次,如果其合法性得不到落实,合同约定支付高比例的进度款和中间结算,切勿垫资或要求对方和第三方提供担保,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非自己原因导致的损失,其担保由对方承担。
  (3)防止风险发生的途径,不承诺垫资,履约保证金只能出具保函,一旦拖欠进度款,即向其发出限期催款函,如仍不支付,则果断停工这是行使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除非业主支付或提供了充分适当的担保,方可继续施工。
  (4)垫资施工风险的规避可从两方面进行:要求业主请第三方提供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风险转移给材料商和分包商。
  (5)分包合同一定要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签订,即使有时合同细节尚未落实而需先行进场,也应先签订一个非常简单的协议,表明分包单位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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