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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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厉以宁
中国正在进行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在这场深刻而又影响深远的改革中,目标是明确的,这就是统筹、协调,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的一体化,并加速城镇化,使广大农民能够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使农民的收入迅速上升,使历史上形成的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
在这里,我想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实验表述一下自己的看法。我是2009年初到华明镇调研的,华明镇提供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宅基地换房。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的建设,把原来分散居住的12个行政村的大约50000名农民集中居住在华明镇,农民交出了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换取一套镇内新建的住宅。宅基地换房的原则是: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作为农村基本制度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变;同时,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迁居换房的事情办好。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有效地开展宅基地换房和建设小城镇的工作。
第二,节约土地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宅基地换房只是土地整治的首期工作。当农民搬进华明镇内的新建住宅后,由区县级政府编制的土地整治复耕规划再报请上级政府批准后便开始实施。复耕工作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进行,最后由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验收。这样,既能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还能节约一些土地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吸引企业参与城乡一体化改革。让企业参与土地整治,企业通过融资等手段,吸纳社会资本,以满足土地整治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土地的集体权和农民的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企业和农民的谈判,实现土地的合理流转,并履行谈判中所拟定的土地经营收益分配方案、农民安置方案等。特别是在企业进入镇的范围以及企业的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后,就业机会将大大增加,于是企业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得以就业。进入城镇的农民既有新建的住宅可住,又有稳定的就业岗位,他们的身份的转变和收入的增加也就随之实现。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服务设施建设,使进城的农民和城市居民在生活上趋同。华明镇的经验表明,要让迁入镇内的农民生活安定,城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及早建成配套,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及早完善。为此,华明镇实行了“四金”制度,“四金”是指“薪金、股金、租金、保险金”,有了这些,农民收入就能增加,生活也就会大大改善。
以上四方面的经验,是华明镇在城乡一体化改革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各地有各地的经验,任何一个地区在实现城乡一体化改革时所积累的经验都应符合当地的实际。张有会、叶剑平两位同志撰写的这本《一样的土地 不一样的生活》,依据的是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的实践和经验,可供其他地区在实现城乡一体化改革时作为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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