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落实到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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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艺
近两年来,湛江市建设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全方位构筑防变阵线,提高反腐倡廉的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调整权力配置,健全监管制度
建设局有50项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的管理职能。长期以来这些管理职能都分散在各科室、站、办和岗位,形成了权力布点众多的局面。该局在体制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重点在权力配置上“动手术”,实施了变分散为集中的方式,在权力监管上实施了“点”“面”结合的方式。在改革的思考和实践中,始终以两个目标的实现为重点,一要便民,二要防止出问题。推出了“充分授权,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错案追究”的审批制度改革,将原来由有关科(单位)承办的 8 项行政许可事项和 42 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全部推出到窗口。
“充分授权”,就是对窗口下放了四个权力。一是受理权。二是协调权。三是督办权。四是终审权。
“落实责任”,落实三个层面的责任,一是业务科、站、办的责任;二是窗口的责任;三是经办人的责任。
“强化监督”,就是对窗口受理和经办的事项加强内部的审核和检查。主要着手两个层面:一是业务科室和窗口互相监督;二是人事监察科室定期检查监督。
“错案追究”,就是对窗口已经受理办结和尚未办结的事项进行监督审查,对错案都要追究责任。
随着这项改革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开展,成果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巩固,推出业务的当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2005年1―11月份,窗口受理业务1057件,接受企业和基层群众咨询2674人次;无投诉现象,满意率100%。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实行窗口集中审批、重点监管的方式,也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干部的不廉洁、不便民、不利民和不为民的行为的发生。干部队伍的廉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到目前为止,推出的这项改革尚未接到群众任何投诉。
二、重点布防,打造招投标“阳光工程”
工程招投标是容易出问题的一个环节。对此,该局把这个环节作为推进廉政建设的重点部位,以制度建设和硬件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招标信息公开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现代化和法制化建设,促使招投标工作变成了“阳光工程”,使“暗箱”无地方放置,“操手”无用武之地。
主要从制度建设和场地硬件建设两方面推进该项工作:
――推出新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人行为的监管,规范招标人行为。
――改进评标方法,减少人为因素。以“资格准入,淡化技术标评审,强化商务标评审”作为改革思路,制订了三种评标方法。其中,最低价中标和合理低价二次平均值评标法不进行技术标的评审,并且评标过程全透明,即时见结果。
――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提高评标活动的公正性。
――重新整改了招投标场所。按要求重新布置了办公室、报名室、开标室、评标室、监控室、询问室等,并对进入评标室的评委实施了制度和措施制约。
――对评标全过程通过音频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监控和录像,监督部门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实时监控和抽取历史资料。
――采用计算机自动抽取评委系统,成功地解决公开、公正、透明的办事制度与专家保密抽取的矛盾问题。
通过改革,规范了我市招投标市场的运作。截止05年11月份,进入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有107 项,其中,施工 89项,监理项目10项,勘察设计项目 8 项,总造价13.16亿元,中标价12.15亿元;应招标率 100%, 公开招标率 100% 。
新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在湛江市运行一年多来,使招投标市场风气为之一新,收到明显的工作成效。目前,“湛江模式”已引起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强烈兴趣,云浮、清远、惠州、天津等地都有单位前来考察取经。
(作者系湛江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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