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的11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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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普松
陕西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环保投资水平不高、重点流域污染问题依然严重。那么,怎样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呢?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郭普松对此提出――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作为主体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近年来,陕西省十分重视生态文明的建设。2005年,陕西实施了五大环保工程。一是城市“创模”工程。宝鸡作为陕西第二大城市,率先建成全省第一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二是生态保护工程。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12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三是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查办了132家污染企业,对18家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关闭85家造纸企业。四是水污染防治工程。启动了渭河污染治理工程,西安、咸阳两市两家污水处理厂建设顺利,渭河13个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六条主要河流的污染综合指数下降2.67,主要污染排放量减少11%。五是能力提升工程。汉中、安康和商洛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启动,渭河市界断面水质自动平台建设。
2006年,启动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关闭了规模以下造纸企业56家,削减化学需氧量2万吨,建成了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11个,日处理能力73.3万吨。为治理铜川市川口地区水泥粉尘污染,先后关闭拆除了12条机立窑生产线,并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针对陕北能源开发过程中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依法关闭电石、铁合金、焦化行业污染企业55家,限期治理410家,油井开采的环境保护得到明显规范。
然而,陕西生态文明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环保投资水平不合理。全省各市由于经济实力不同、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差异较大,因而环保投资水平应因地制宜。但省内各地普遍存在着环保投资水平大大低于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使环境治理得不到应有的资金支撑。
其次,重点流域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省内的六条主要河流除了陕南的嘉陵江、汉江、丹江水质总体较好外,无定河轻度污染,而渭河与延河污染依然严重,排污问题长期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笔者认为,一个地区的发展不能不考虑自身的资源禀赋、科技教育实力、人民的健康水平、环境的自净能力等因素的约束,一味的追求经济目标,盲目的制定发展战略,无异于竭泽而渔。追求政绩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确实能激发官员的创新思维和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在发展的冲动下,往往导致以牺牲环境、高能耗、高污染为代价。
为此,笔者建议:
一要转变发展模式、创新发展理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陕西三大区域、两大水系、大小流域的资源环境的不同状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进行重点建设和治理。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借助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天保、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加快陕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进程。
三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资金保障。充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生态补偿税费、社会捐款、亚行与世行贷款、发达国家援助等,保证陕西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在充足的资金支持下,加大环保投资的力度。在榆林、延安、西安、宝鸡等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区域的环保投资指数应在4%以上,其它区域的环保投资指数不应低于2.5%。
四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制度保障。生态补偿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中的热点问题,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其他省份的成功经验,开展生态补偿的试点、理论和应用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修改与完善陕西生态补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措施。严格推行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严格行业准入管理,清理整顿高耗能、高污染、低效能产业,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给予政策扶持和优惠;对国家限制类产业,在土地、税收、金融、价格等政策上进行限制。改革资源价格体制,实行市场定价和价格听证相结合的制度,使资源价格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促使人们节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五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工作。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参与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深入推进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资源节约型政府和绿色学校、绿色家园创建活动。
六要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推行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建立和完善政府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确保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遵守物权法和土地法的有关土地产权的规定,加强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征用审批管理。严格执行行业、产业用地定额标准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要求,测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严格控制项目用地指标。大力开展企业内部用地挖潜活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深入推进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等市场化手段,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对经营性基础设施、非义务教育、卫生等非公益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供给,避免土地滥用和浪费现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进行集中建设,市场化运作。工业等生产性用地原则上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供地。加快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规范化。
八要全方位推进能源节约工作。狠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商用和民用设施节能工作。规制和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将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压余热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节能、政府节能等作为节能重点领域,投入大批资金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
不断优化和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如光伏产业、燃料电池、生物柴油、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能沼气化等。鼓励使用高效清洁能源,着力提高先导区内的天然气普及率和供热率。积极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建设秸秆气化站、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城乡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搞好能源计量、统计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和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大力普及应用节能产品,加强电力需求预测管理,推广电力节能技术。
九要积极推动生态化建设。新建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制定绿色准入标准,建立绿色认证体系,对入住的各类企业及配套单位实行严格的绿色准入制度。对既有的各类开发区实施生态化改造,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推行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粪便无害化处理系统,制定家电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制度,引导和扶持技术先进、具有一定规模的废弃物集中处理企业,规范其管理。
规范和完善对企业清洁生产的审核程序、审核办法和审核依据,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落实鼓励扶持政策。对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整改。鼓励污染物排放量已达标企业进一步节约资源、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十要治理环境污染。实施碧水、蓝天、净化三大工程,防治水体污染。严格监督废水排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中水利用系统建设,提高中水利用率。控制建筑工地、交通道路的二次扬尘污染,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实现无煤化,重视对汽车超标尾气的治理,加快天然气汽车改造和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加强工业粉尘治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使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改进城市和周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最后,应加快建立节约型社会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节约资源服务产业的发展,大力培育节约资源服务市场,重点支持专业化节约资源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约资源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加大科技投入,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尤其是高耗能行业关键节能技术、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等。同时,加快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进程,实现传统的工农业、服务业向循环农业、循环工业和循环服务业的转化。
制定和实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对国家既有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对暂时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加紧制定地方标准。鼓励和扶持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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