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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融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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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能作为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目前,中国风力发电公司融资高度依赖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最常用的债务融资方式,相对来讲,它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速度快、借款弹性大的特点。从目前具体操怍实践来看,其操作程序主要是通过先设立风力发电项目公司获得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投资总额的差额,由项目公司从国内外的银行取得贷款来解决,贷款的条件是由第三方担保。风力发电项目公司正式投入商业发电运营以后,一般用其资产或电力收费权抵押给银行,撤换出原第三方担保,至此完成项目融资。目前风电行业是政府扶持的领域,国内风电项目已可以享受高达80%的债务融资,利率也有10%的优惠。
  
  风电项目融资特点
  
  风电项目建设特点决定融资方式。风电项目建设同其他公共基础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区别,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融资方式。
  风电项目建设依赖于政府长期稳定的投资优惠政策支持
  目前风电电价较高还不能与常规能源竞争,所以风电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备类政策支持,包括优先上网、电网全部收购等。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政府对风电项目的发展给予了不同的扶持政策,丹麦施行了风电需求拉动措施,其激励机制有直接补贴二氧化碳税收返还和新实行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还有其他一系列鼓励风电投资的援助措施;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对生产可再生能源实行补贴,政府为每台风电机组提供5万马克,不超过机组价格60‰同时电力公司必须允许风电上网以促进风电的发展。
  风电项目规模灵活,建设周期短
  风电项目通常都是集群式的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数目可多可少,可以根据资金的情况选择建设的规模,多期建设在实践中有很好的灵活性。如内蒙化德某风电场装机40万千瓦,在五年中分八期建成,每期项目通常从开工到建成不到1年的时间,并且当年可以投产,这样每期项目建设期的财务风险就容易控制,这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
  风电项目的一次性投资大
  风电场的一次性投资较大,一般一个5万千瓦的风电场投资在4.5亿左右,风电场建设的投资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前期测风、输变电设施、土建工程、风机设备、通讯设施和设备安装等费用。目前世界范围内风电场的平均造价水平为每千瓦8000元,我国已经建成的风电场的数据表明,风电场的投资为每千瓦平均造价9D00―1000元,远高于火电厂投资的千瓦造价,尤其是在风电场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这种差距就更加明显。
  
  投资回收期较长
  
  由于风资源供给的不可控性和其能量密度较低的特点,风力发电机的有效利用小时数较低,全国每年平均为23D0小时左右,远低于火电厂的年平均小时数,使得风电机的实际发量受到限制,从而使得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通常为8年以上。
  风电项目融资方式特征。融资是资金融通的简称,是资金从剩余部门超额储蓄流到不足部门超额投资的现象,即资金由资金供给者向资金需求者中运动的过程。风电项目如何获得充足的建设资金及良好的融资条件,是风电项目开发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风电项目的融资依赖于国家投融资政策的支持
  
  首先是融资条件的支持,风电开发企业为了获得融资,必须得到有关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承诺,如电网接入许可电价、网内分摊承诺全部收购等,否则就失去了外部融资的先决条件;其次融资本身依赖于国家的优惠政策,如贷款的利息高低和还货期限的长短、国债资金的支持、国家的贴息政策和投资直接补贴政策等。在中国已建成的风电场中,许多风电场是利用国家经贸委技改项目贴息贷款以及国外政府提供的贷款,由于它们贷款利率低、还贷期长,因而还贷期上网电价比较低,项目的收益对业主投资有一定的吸引力。
  风电融资方式也具有市场特性
  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风电项目的融资方式呈现多元化、市场化的格局,新的融资方式不断引入成为可能,国家经贸委在《关于进一步促进风力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国家逐步加大对风力发电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多渠道融资发展风力发电,允许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投资风电场建设,这在政策上给予了支持,风电项目发展成为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国际商业信贷、民营资本并存的竞争局面,这种市场化的融资方式有利于降低风电的融资成本,使风电电价更具有竞争力。另外融资条件对电价水平也有很大影响,其中适当延长还贷期的作用较为明显,目前中国开发银行出台类似的规定,如果这一规定扩大到各商业银行无疑对风电的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风电项目融资渠道
  
  公司融资方式总的来说有两种:一是内部融资,即将本公司的留存收益和折旧转化为投资的过程;二是外部融资,即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资金,以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随着风电项目的规模日益扩大,单纯依靠内部融资很难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于是外部融资就成为风电公司保持迅速发展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
  内部融资。内部融资的最大优点就是具有无偿性。自从引入市场机制后,许多风电项目的建设都是通过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可以是企业经营利润的自身累积,也可以是在资本市场募集所得,其优点是融资成本小,资金使用灵活,融资程序简便,采购不受限制,企业一旦投资决策完成,项目审批建设条件成熟,就可以立即付诸实施而不需经过冗长的融资审批程序,同时也降低了政策风险和外汇风险等,这种方式无疑使风电项目建设周期大大缩短,提高了投资收益率,近年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风电项目呈稳定增长的趋势。
  外部融资。
  
  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是风电项目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通常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覆盖进口设备部分,而其余的配套资金除资本金外,都来自干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比起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内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较高。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主要是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优惠贷款。这些贷款通常只能用于能源、交通、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非盈利性项目。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大力发展风电,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向中国的许多项目都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其条件比较优惠,主要用于项目进口部分的外汇资金,约占整个工程投资的50%~60‰如上海的崇明和南汇风电场,2003年利用世界银行的贷款发展20.4MW电项目,其贷款利息为6.5‰还贷期20年,宽限期为5年。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首先是解决了部分建设项目所急需的长期资金,其次是引进了国外先进设备技术与管理经验,并且形成了一套从项目策划和执行到项目评价的管理办法,有助于提高风电项目建设

的管理水平。
  
  公司股票上市
  
  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是实现资本聚集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方式。发行股票的好处是把经济风险分散给股东,但同时也分散了一部分利润。对风力发电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上市是股权融资的一种常见形式,尽管公司上市融资筹备时间长、成本较高且基础工作繁杂,但却能在资本市场上筹措到较大规模的权益性资金。对于大量的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民间资本,由于其资金规模的有限性,只有通过交易风力发电公司的股票实现资金聚集,形成一定的投资规模后,才能成为风力发电公司的投资主体。由于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严格且需要经营年限的要求,很多公司采取了运用定向增发收购等资本手段快速实现风力发电资产的上市。
  目前国内最大的风电企业龙源电力已经于2009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约为港币175亿元,这对其发展风电项目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华能新能源预计近期会在香港上市,大约筹资100亿元人民币;华电集团已经计划将旗下的水电、风电、光伏以及分布式能源等资产装入到一家公司,为上市做准备;大唐集团也在准备新能源业务板块单独拆分并上市。由此可见,资本市场的支持对风电项目的发展至关重要。
  重点吸收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在2Da9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最新的数据表明,在2010年3月全球70亿美元的清洁能源投资中,私募投资占到了17‰大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如黑石集团、CVC资本合伙人和泰拉菲尔马都已进入了该行业。风力发电行业收益较稳定,风险较小,国内外私募资本可以在这个优良的投资环境中投资,获得股权,或者长期享有收益,或者实现获利后退出。虽然目前国内风力发电公司尚没有取得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的案例,但经过近两年的迅速发展,已经涌现出了协合能源这样国内民营风力发电行业的龙头公司,风力发电行业获得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是一个趋势。广泛吸收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应该是中国风力发电公司选择融资方式的主要方向之一。
  
  新的融资方式探讨
  
  引入民间资本。民营资本也是风电融资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家相关政策已经开始对民营资本开放。中国政府网2叫0年5月13日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文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其中明确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同时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对民间资本而言,获得收益是根本,目前我国风电在总装机容量中的占比还不到勰,即使是蒙西地区,这一比例也仅有9%,而丹麦和西班牙的风电占比分别达到25%和21%以上。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风能行业,必须给予民间资本进入非禁止领域合理盈利的空间,而合理的上网电价是其关键所在。
  发挥CDH项目在风电项目融资中的作用。风电作为一种无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相对成熟,建设周期较短,具有较快实现温室气体减排额度的能力。可是,目前风电发展中普遍面临单位发电投资成本过高和上网电价缺乏统一尺度的障碍,限制了风电的发展。但这些项目符合CDH机制的有关规定,具有可通过CDH项目融资的可行性,在CDM项目技术选择中对投资方有着较强的吸引力。就全球范围而言,以CDH模式运作的项目中,约10%为风电场项目。
  风电场投资如果成功获取到CDH项目补贴,投资风电的收益可以看作是“火电标杆电价+政府补贴+CDM收益”,那么意味着一个50HW风电CDH项目年收入将达1D。O万元。从龙源电力来看,截至2010年4月末,公司有33个项目注册为联合国CDH项目,公司预计今年CDH收入为4亿人民币,该项收入将占到公司风电业务税前利润的近15‰但在2009年年底的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审核理事会第51次会议上,中国的10个CDM项目就遭到拒绝注册,虽然能否获得CDH补贴还未最终确定,但显然给国内其他发电项目带来了不确定性。
  探索BOT模式在风电行业中的应用。BOT是英文Bulld―Derate―Tlransfer的缩写,即建造、运营、移交,它是一种项目投融资方式,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探索,BOT模式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和理解,涌现了一批运用BOT方式进行融资的成功范例,应用领域涉及供水、供热、供气、环保、交通、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应用区域越来越广项目规模也越来越大。该模式在风电行业的应用目前主要体现在风机制造公司,其模式可以理解为通过“开发风电场一带动整机销售一转让再次获得溢价”的模式,该模式在国内最早的成功运作者是金风科技。
  金风科技主要运作方式是通过成立北京天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此作为实现BOT战略的操作平台。具体模式为:由北京天润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风电场,项目建设采用金风科技的风电机组,待风电场建成后再销售项目股权获得溢价收益。该种模式既延伸了金风的产业链条,也为其风电设备销售提供了稳定保障。从世界范围来看,整机企业涉足风电开发业务,以此拉长自身产业链,国际上已有先例,印度的苏司兰公司便是如此。这种模式被金风在国内复制以后,其他整机制造商纷纷效仿。譬如华仪电气和湘潭电机在2009年和2010年就采用此种模式开始参与风电场开发。
  
  结论及建议
  
  随着世界各国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境保护的日益加强,清洁能源特别是风能的开发利用已成必然趋势。风电项目大量开发建设必然需要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而风电建设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一次性投资大、开发周期短和回收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其融资方式。我国目前还缺乏完全商业化投资的风电项目,其融资渠道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而银行对风电项目的贷款期限远远短于对火电和水电项目的贷款期限,这就加重了风电项目的还贷压九增加了风电的成本。
  风力发电公司应逐步改变目前主要依靠商业金融机构贷款这种融资方式,通过上市等资本手段吸纳资本,吸收私募股权投资,并运用CDH进行融资,逐步开放民间资本市场,探索BOT运作模式,实现融资渠道的多样化,降低融资成本,实现风力发电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国家需要为风电项目融资创造条件,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提供固定电价的购电台同或特许协议中政府承诺的特许条件,给投融资者以足够的信心。
  (编辑/时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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