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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驻地网发展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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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市场宽带通信业务的发展,用户驻地网发展建设成为各通信运营商为用户提供的物美价廉的超值服务,由于市场运行的不规范,造成的不良竞争使驻地网建设面临着种种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用户驻地网;通信管道;问题;方案
  
   用户驻地网(CPN)是用户网络接口(UNI)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从管理需要上讲,即指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用户驻地可以使一个居民小区,也可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如中小型事业单位的企业局部专网、校园网和学院内部驻地等商用大客户市场,但不包括城域范围内的接入网。
   近年来,宽带通信业务的迅速发展,用户驻地网业务的开展成为各通信运营商热衷的焦点,驻地网网络的发展和建设成为原运营商和新兴运营商在进行网络规划建设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部分,而且相当一部分住宅小区的房地产商也参与到了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中。如何把握驻地网发展建设的政策关,建立和谐竞争的通信市场环境,是宽带业务市场发展的重要课题。笔者作为南阳铁通分公司一员,分析探讨了当前驻地网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建议,以供参考。
  1 发展建设用户驻地网的意义
  通过进行用户驻地网建设,把楼内和小区内零散用户集中起来,使大量的小用户合并成一个个大用户,使公众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联通、移动等)愿意把各自的光缆设备连接到这些大用户提供服务,以此开辟新的盈利空间。这种模式的发展使用户可以自由选择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打破了运营商对通信网“最后一公里”的垄断,不仅为小区、集团等零散客户提供了物美价廉的服务,而且促进了我国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南阳市用户驻地网的发展为中国电信、联通、移动等公司本地旁路业务的推进提供了基础条件,随着全市基建规模的迅速发展,大型商务写字楼及住宅小区的涌现,大批的集中用户的需求,完全可以打破城市原有的市话业务的垄断现象,利用制定出的合理的用户驻地网政策发展用户驻地网建设,降低通信建设成本;让用户自己掌握用户线,自由选择市话业务的提供方,打破城市市话在通信领域竞争的“瓶颈”问题,利于城市用户驻地网及本地旁路业务健康发展。
  2驻地网发展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已形成了中国电信、联通、移动三大通信运营商等在宽带接入领域的竞争局面,用户驻地网作为通信运营商发展宽带客户业务的重要资源,已成为通信宽带运营商相互争夺的热点。在这种不良竞争环境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明显加重了运营商的建设运营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恶性竞争危及通信安全
  在城镇街道上,往往同一条人行道被多家企业管道反复破路、施工、修复,地下井盖星罗棋布,各种管道纵横交错,这种重复投资、建设的日趋严重,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损耗和企业人力、财力、物力的大量浪费,加重建设成本,使有限的地下空间资源紧缺,杂乱无序的管道铺设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基础通信管线的健康发展,对通信市场的信息化的建设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为了压缩成本,不乏一些开发商选择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工程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管道施工过程不符合建设规范技术标准导致通信管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挤压到原有通信运营商的通信管线及设施的现象发生,通信运营商进入小区后不得不进行二次建设或重新改造。
  2.2 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开发商滥收费用并垄断用户驻地网接入
  在固话市场进入激烈竞争前,各县市均按照《电信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建筑物内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筑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的条例进行。自出现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后,各家通信运营商为争夺用户,抢占市场份额,便主动联系房产开发商以获得独家经营权,因此提高了开发商的地位,开发商就此违背条例,提出多方条件,或要求进入的运营商自主建设,节约了自己的建设成本;或开发商自行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然后以远高于成本价的卖价卖给进入的运营商,从中赚到一笔数额不小的差价,而且一部分工程质量远不能达标,运营商进入后还需重新建设;或开发商与运营商达成协议,进行共同建设,这样一来,运营商不但要在工程建设中投资,还要分给开发商股份,将一定的利润与其分成,通信业利润一部分划入至开发商私人收入中,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2.3 驻地网产权合法主体难以确定
  因国家物权法缺失,由通信运营商合法投资建设的驻地网管道产权权属证明缺乏,产权登记制度还未健全,发证机关不明确,致使合法产权主体所有权模糊,用户驻地网建设责任和产权归属难以划分。小区开发商自恃拥有小区通信设施的产权,无法体现业主用户自愿选择使用电信运营商的权利。
  3 规范驻地网发展建设的解决方案
  要实现通信企业不断向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目标的转型,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用户驻地网产权管理的长效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遏制小区开发商的不法行为,解决用户驻地网发展建设中遇到的多种问题,规范通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通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1 建立和完善驻地网管道的物权和登记制度
  建立驻地网管道产权制度以管道所有权发证为准,企业权力申请人应依法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管道权属登记,领取在驻地网管道权属证书,依法获取对管道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有通过权属登记,确认管道产权与管道权利,才能对各类管道管线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便于法院诉讼案件的受理及纠纷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3.2 实施协调、平衡的驻地网利益管制政策
  依法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明确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通信运营商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对小区通信设施进行统一规范。各通信运营商通过自建通信设施入区,严格杜绝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让开发商充分履行投资建设“红线“内通信设施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垄断驻地网资源的方式参与通信企业业务经营,对各家通信运营商给予诚信、公平、公正的对等开放机会参与竞争。依照规定,督促小区开发商承担用户驻地网设施的建设责任,并无偿交由通信运营商接入和投入使用,义务提供运营商放置通信接入设施的设备间等。
  3.3 摒弃恶性竞争,在良好的竞争环境中求发展
  各通信运营商要保持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电信监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在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尽快出台管制政策,鼓励中国电信、联通、移动等运营商之间的联合建设,实现由小区开发商进行驻地网建设,各通信运营商平等接入,用户自由选择通信运营商的发展趋势,坚决制止任一方的不良垄断现象出现,共同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用户的信赖,通过规范的业务合作协议,友好协商解决驻地网发展建设中出现的每一个障碍问题。
  
  参考文献
  [1] 阚凯力. 建设用户驻地网意义何在. 光明日报,
  [2] 薛兴华. 用户驻地网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通信世界,2005,11,25
  [3] 曾鸣. 关于驻地网建设问题的几点建议[J].通信世界,2004年18期
  [4] 吴志美. 用户驻地网的十大特征. 计世网,2007,11,06
  
  第一作者:张立(1982-)男,汉族,河南省南阳市人,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从事经营部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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