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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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影响和限制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发展的最主要问题就是资金短缺,本文对黑龙江省村镇银行建设问题进行初步研究,力图通过促进村镇银行发展来解决黑龙江省农村金融的落后状况,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金融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产区和商品粮基地,全省拥有耕地面积1191.7万公顷,农村人口1702.6 万人,近几年来,随着我省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发展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发展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增,迫切需要建立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是,自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实施改制,就撤销了大量的农村营业网点,发展重心偏向城市金融市场,“三农”发展资金的需求只能依赖农村信用社或民间的高利借贷组织,农信社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经营状况不佳,资金规模小,民间的高利借贷组织运作不规范,借贷成本高,容易出现很多纠纷问题,农信社和民间高利借贷组织根本无法有效支持“三农”发展的资金需要。
1.基本情况
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银监会于2006年12月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后来的其他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力度,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来,村镇银行作为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像雨后春笋一样迅速的发展起来。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上百家的村镇银行纷纷成立。我省村镇银行建设也取得喜人成绩,截止1月末,我省共有9家村镇银行和4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正式开业,10家村镇银行获批筹建。村镇银行的建设,将会结束农信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家独大的局面,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也会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农村融资难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存在问题
两年多来,我省村镇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效地弥补了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体不足缺陷,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以下问题不容忽视:
2.1 容易偏离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
2.2 吸收存款能力较弱。村镇银行设立在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再则,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短,营业网点少,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相比,知名度和信誉度都不高,广大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且缺乏通存通兑功能,无法办理银行卡业务,办理存款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2.3 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实力不足。由于结算渠道不畅,对公业务无法办理,直接影响到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同时,出于风险控制等因素考虑,该村镇银行无法在短时间内加入银联发行银行卡和布放自动取款机,在网点相对单一的情况下, 储蓄存款发展受到较大制约,贷款产品也较为单一。
2.4 信贷风险不容忽视,风险控制体系亟待加强。村镇银行支持的主要是农村的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 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风险。一是信贷风险。其中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贷款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二是经营风险。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资金支持,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潜在市场风险较大。三是信用风险.一些农民对村镇银行的定位认识不清,认为村镇银行的贷款是扶贫贷款,进而影响了村镇银行的资产质量。
3.对策研究
我省村镇银行建设现在仍在稳步推进,但是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这些因素,村镇银行将无法发展壮大,不可能做到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支撑,实现有效服务“三农”的真正目的,针对当前出现的这些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3.1 进一步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并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政府应当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正面引导群众认可村镇银行。二是在资金上予以扶持。将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上级财政政策配套资金优先存入村镇银行,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等。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政府应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塑造村镇银行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度。四是完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氛围。五是采用各种优惠措施和补贴措施引入高素质人才,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镇银行经营管理队伍。
3.2 完善村镇银行业务功能。应当积极研究办法,帮助村镇银行加速完善结算渠道,使之尽快加入支付系统、银联系统、个人征信等系统,帮助其完善银行功能,可以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
3.3 村镇银行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
3.4 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促进村镇银行稳健经营。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加强村镇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或企业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让公众对申请者的资信、品行进行评议。要建立审慎的运营监管制度。对于村镇银行,考虑到其经营的高风险性和抗风险能力不强的特点,对其营运坚持更为审慎的原则十分必要。比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应该高于其他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分类标准和流动性比率应更高,保障其运营更安全,努力减少因运营不善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冲击。金融监管部门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银行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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