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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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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过高速公路建设中计量与支付的要求和操作,浅述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
  关键字:计量要求 计量方法 合同内容
  
  一、概述: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我省的公路建设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工程建设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基建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
  实行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可以防止垄断和地区保护,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过几年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进入我省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有各行各业,他们中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通过招投标,为我省的公路建设也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例如在投标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完预算后需降低15%~20%才能中标。
  下面就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与同仁们做一些交流。
  二、工程计量:
  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承包人无法也不愿垫付如此大的资金,因此要进行月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
  (一) 计量范围: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备的工程量,因此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二)主要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补充文件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8、收方时丈量、测量资料
  (三)计量原则:
  1、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2、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藏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否则应视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以计量。
  3、 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4、 承包人完成的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必须是验收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产品”,才予以计量,工序或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5、 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计量。
  6、 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以上的产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
  (四)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交工记录》
  (五)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承包人按施工监理办法和细则收集、积累资料,提交积累资料。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该分项工程第一次计量支付时须附上);
  (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资料;
  (3)《工程变更令》(如果有)
  (4)《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如果有)
  3、驻地办计量支付工程师审查以上文件资料,发现质量问题或资料不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退还承包人,可以暂不计量,但要作好记录。
  4、填写《工程计量计算单》
   (七)计量方式:
  计量的方式一般有按合同规定、按设计图纸计算、现场实测、根据现声记录四种方式。
  1、按合同规定金额计量
  指合同文件中总则和总量包干的工程,这些工程只能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数额计量支付,不能变化。
  2、 按设计图纸计算,对于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无任何变更的工程项目,可以室内按设计图纸所示的净尺寸数据进行计量,如桥墩、桥台身等钢筋砼的结构及多数永久性工程。
  3、 现场实测
  对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或因地形、技术原因部分(或全部)发生了变更的工程,其计量须以现场实测的数据为依据。
  4、现场记录
  有些数量和方案只能通过当时的办公记录来查核,过后就难以计量。因此对于诸如之类的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应及时做好记录和签认工作,为工程计量提供依据,严禁搞回记录。这类工程一般有:各种桩基础的长度及其土、石成分的划分等。
  (八)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如《范本》)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如《专用本》),因此,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而做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如借土场的清理与掘除费用包括在土方单价内,不予单独计量支付;预应力砼的模板、张拉、压浆、砼的浇筑、修饰和养生以及预制构件的吊装和联结等不予单独计量支付;涵洞及排水管道凡在图纸中已经标明的洞口建筑,包括端墙、八字墙、锥坡、跌水井、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基坑回填等均做为涵洞及排水管道的附属工程,不予单独计量;浆砌片石或砼预制块(板)铺砌的边沟、截水沟、以及急流槽的基槽开挖等均不另行计量等。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图纸与实际存在明显出入,如原设计挖方路段石方数量与实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计量;二是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等。这与我们平常认为清单上有的监理工程师就得认可截然不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九)计量台账
  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我们建立了工程计量台帐,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部及项目办审核后返工重做,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三、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一)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根据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的不同时间以及驻地建设完成的情况等,分四次支付。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函和完成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并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后的银行保函,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罗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期满后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全部金额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有两种情况:
  1、 非特殊情况下(除非业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设备预付款。临时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2、 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预付款,供购进各种主要材料之用,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材料所列的费用(进口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料场价)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
  (1) 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2) 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驻地办对材料的存储方法表示满意,材料数量经核实无误。
  3、 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1)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超过三个月购买的,承包人应通知驻地办。
  (2)当月材料预付款从支付之日算起,三个月后应从最近的一次期中计量支付时一次扣回,合同期满时,扣完所有的材料预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额的一种扣留,具体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四)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对工程的变更作了明确规定:
  1、 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如下变更时,如果导致变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则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1)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删减任何工作。
  (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必要的附加工作。
  (6)改动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 变更项目的估价和工程确定单价的权利。
  在变更指示发出14天之内以及在变更工作开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额外支付及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或由工程师将他准备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对变更项目的估价,一般应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或以之作国另行估价的基础。但是如果变更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与原合同差别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和价格均不能用以参考,此时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最后与承包商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在此之前,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行单价或价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费用索赔
   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地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基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提代的索赔证据和细节帐目等有关资料审查核实,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按合肉中刺条款有关规定列入核签的期中支付证书基最后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另外还有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我省目前尚无先例,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四、结论: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在我省的公路施工中有些项目还未发生,如索赔等,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
  [2]尹贻林,何红锋.工程合同管理.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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