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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计量改革节能经济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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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供热计量是实现供热节能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实施供热系统节能、落实建筑节能措施、规范热计量市场、理顺供热价格和计量收费机制,提高全民节能意识,提升供热单位服务水平,通过实施供热计量推动供热节能减排进程。
   关键词:供热计量改革 技术路线 建筑节能 供热系统节能 节能经济性分析
   引言
   推进供热体制改革,降低供热能耗是落实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措施之一,其中供热计量改革是深化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它影响范围广、涉及民众多、政策针对性强、技术要求高、所需投资较大,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以实现供热系统节能为基础,以提升供热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供热计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供热节能工作,实现供热节能目标和可量持续发展战略。
   一、供热计量改革两种核心技术路线的对比剖析
   供热计量技术发展成熟于欧洲,上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提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各地选用的热计量技术路线也不尽相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1]规定,用户热量分摊计量的方法主要有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流量温度法、通断时间面积法和户用热量表法,四种方法各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性,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采用的热计量方式也各不相同。
   青岛市供热计量改革技术路线以户用热计量表法为主,石家庄市则主要采用的是以能源服务公司为主体实施的通断时间面积法。青岛市与石家庄市地理维度、温度条件相似(青岛市区位于北纬36.5°,石家庄市位于北纬37°~38°之间;两市的冬季平均气温也十分相近:青岛市最冷月一月份平均温度为-3℃,石家庄最冷月一月份平均温度为-2.9℃),因此对两市采用的热计量改革技术路线对比进行节能经济性分析[2]。
  二、青岛市户用热计量表法能源经济性分析
   分户加装热量表计量方式,因其简单直观,热量显示和结算相对透明,容易被广大用户接受和认可。目前青岛市采用的热计量方式大部分是分户加装热量表的计量方式,下面针对这种方式进行热计量收费节能经济性计算及分析:
   按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对节能量的规定:
   节能量(%)=(改造前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改造后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热环境修正系数/(改造前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
   (一)青岛市气象修正系数核算(按青岛市141天供热时间计算)
   气象修正系数(%)=该地区的标准度日数/该地区对应采暖季的度日数
   1、青岛市141天标准度日数:(18℃-2.72℃)×141天=2154.48℃・天。
   2、青岛市2010年-2011年采暖季度日数:(18℃-2.76℃)×141天=2148.84℃・天。
   3、青岛市2009年-2010年采暖季度日数:(18℃-2.51℃)×141天=2184.09℃・天。
   4、青岛市2010年-2011年采暖季气象修正系数(%)=2154.48℃・天/2148.84℃・天=1.0026。
   5、青岛市2009年-2010年采暖季气象修正系数(%)=2154.48℃・天/2184.09℃・天=0.9864。
   (二)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核算
   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根据两部制热价中固定热价所占比例确定,固定热价所占比例为50%的,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为1,固定热价所占比例为30%的,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为1.1,固定热价所占比例为20%的,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为1.2。
   青岛市两部制热价中的固定热价所占比例为40%,核定青岛市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为1.05。
   (三)热环境修正系数核算
   热环境修正系数(%)=(改造后室内的平均温度-该地区的采暖室外平均温度)/(改造前室内的平均温度-该地区的采暖室外平均温度)
   参照青岛市执行的供热温度标准18℃,青岛市的热环境修正系数(%)=(18℃-2.76℃)/(18℃-2.51℃)=0.9839
   (四)节能经济性计算及分析:
   因实施热计量改造的小区改造前多数未安装换热站二次侧热计量表,因此缺少热计量改造小区改造前的耗热量数据。目前仅有升平花园小区有改造前的能耗数据,因此仅对2010年改造的升平花园小区实行热计量收费进行节能经济性计算及分析:
   1、对升平花园小区节能量进行计算(反映实行热计量改造前后因供热系统改造、加装户用热计量表、实行热计量收费导致的节能量):
   升平花园小区节能量(%)
   =(11312.5吉焦×0.9864-10225吉焦×1.0026)×1.05×0.9839/(11312.5吉焦×0.9864)
   =8.3978%
   2、节能量换算成节约标准煤量(吨)
   =改造前能耗 ×0.03412吨/吉焦×8.3978%
   =11312.5吉焦×0.03412吨/吉焦×8.3978%
   =32.414吨。
   3、按照标准煤(7000大卡)成本价约1148元/吨计算节能量带来的节费量:
   节费量=32.414吨×1148元/吨
   =37211.27元
   4、按照该节能量对升平花园小区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节能及节费情况列表分析:
  
  
   5、针对该小区结论是供热单位按计量收费总盈亏(扣除多退少不补、节能量因素)为:增加盈利10047.63元,供热单位由面积收费变为按计量收费总盈亏(扣除多退少不补、节能量因素)为:增加盈利6765.56元。
   因其他小区缺少改造前的耗热量数据,因此暂无法对其他小区进行精确的热计量收费节能经济性分析,升平花园小区的分析结果具备参考价值,但不能说具有普遍代表性。
   (五)热计量收费前后节能情况分析
   对青岛市2009年实施热计量改造,但2009年未实行热计量收费,从2010年起开始实行热计量收费的5个小区(金色慧谷、紫荆馨苑、铂金苑、幸福家园C区、天福丽都),计算其节能量:(反映实行热计量收费前后居民主动调节用热量,节能意识提高导致的节能量)
   5个小区节能量(%)
   = (改造前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改造后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供热计量收费价格系数×热环境修正系数/(改造前能耗×对应的气象修正系数)
   =(88503.96吉焦×0.9864-86853.83吉焦×1.0026)×1.05×0.9839/(88503.96吉焦×0.9864)
   =0.2611%
   该结果对应的结论是:实行热计量改造的换热站配套改造、管网平衡改造等对供热节能起到了积极作用,居民小区在完成热计量改造后,在实行热计量收费前、后居民较少有主动节能调节行为,这与热计量收费用户调节行为入户调查约有70%-80%的居民在实行热计量收费前后无调节行为的结果基本吻合。
   三、石家庄市通断时间面积法节能经济性分析
   青岛市供热计量改革技术路线以户用热计量表法为主,石家庄市主要选用的技术路线则是通断时间面积法,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能源服务公司为主体进行,能源服务公司负责提出改造技术路线、组织实施并完成改造、提供节能运行服务和指导、与业主签订能源服务协议等。
   (一)石家庄市通断时间面积法节能经济性核算
   以石家庄市方北小区为例进行节能经济性分析和测算:
   该小区居民楼为2002年建成的50%节能建筑[3](50%节能建筑是指按照我国1996年7月起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的规定,以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造的民用建筑作为比较能耗的基准,在当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能50%的建筑),实行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面积为25.6万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室内供热系统计量、温度调控改造及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
   据改造实施方提供的数据,各项改造费用合计约20元/平方米,因此改造总费用约为:512万元。节能收益:2008至2009采暖季,实现节省供热蒸汽4908.109吨,直接经济效益66.88万元;2009/2010采暖季,实现节省供热蒸汽5202.664吨,直接经济效益70.8961万元,两年合计收益:137.7761万元。
   对石家庄方北小区热计量改造进行节能经济性测算和分析如下表:
  
  
   (二)石家庄方北小区热计量改造投资及收益分析
   石家庄市方北小区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前期改造费用由能源服务公司自筹资金,后因财政部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和四年合同期内的节能收益实现了资金回收和盈利。
   (三)石家庄热计量改造小区后续运行管理
   石家庄市依托能源服务公司采用能源服务改造模式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此供热计量改革可以借鉴能源服务改造模式的实施方式,但要坚持以供热单位为实施主体的原则,便于后期的管理和监督。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是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对城市供热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是体现供热市场化、商品化质的飞跃,它对规范供热行业行为、改善居民取暖条件,实现供用热双方公平交易和节能减排目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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