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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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对国内外造价控制现状进行分析,从建设项目的前期方案确定、设计阶段的方案优选等方面论述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及推行限额设计的必要性,通过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真正使投资者能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从而提高我国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关键词: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
1.引言
所谓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在投资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研究比较,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并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是各级工程造价部门、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造价控制地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与低,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进度的快与慢,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成功与否。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调控建设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已经是我们工程造价专业面临的一项十分重大的课题。
2.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必要性
2.1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表现为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规定在不同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概算或预算并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制定了概预算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审批办法,规定了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审批、管理权限等。随着历史进程,经过恢复、改革和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1985年成立了中国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1990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1996年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已确定并行文建立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标志着该学科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学科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应该说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首先在建设工程项目上有所突破,1984年的云南鲁步革水电站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国内首次利用国际招标,日本大成公司以低报价中标,造价降低40%,工期提前五个月。这种模式在1988年全国应用试点,1993年正式推广。在这几十年的研究、探索中,已有一定的进展。
2.2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国际上发达国家对工程投资的要求是事前预控、事中控制。而我国传统的做法在客观上造成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账的后果。由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使得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难于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长期难以实现。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以办理工程结算价为目的,只注重在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忽略了工程开工前投资决策阶段对造价的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及财务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由于这一阶段是工程的前期工作,各方面的资料不可能充分,可比性的工程比较少或这方面资料积累的比较少,估算的办法不完善、不科学,使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造价工作者在此阶段难有所作为。工程造价管理以被动的按照设计图纸编制的概预算和计算工程造价为主,忽视了在设计阶段用工程造价管理优化设计,有效的控制造价。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存在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造成工期越拖越长,工程造价越来越高,原因是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只能依据专家、决策者们借鉴已完成的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估算,但又往往因为诸多因素影响,“三超”现象相当普遍。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或者说绝大部分是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人们普遍忽视建设前期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错误的认为工程施工阶段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控制施工的费用支出也就控制了工程造价,因而,一般只注重施工预算、结算,其结果是事倍功半,造价控制效果不理想。这是因为在工程施工阶段,造价中的“量”、“价”已斟酌确定,“价”可以根据建筑市场行情随行就市,是可变的,受市场规律的支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量”是指工程项目的实体消耗量,一经确定,绝大部分在施工中是不能变动的,即使在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改变实体消耗量的因素,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前期考虑不周,设计文件粗糙造成的。
2.3 参与加强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人们对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都在进行着深刻的变革。我国学者开始从系统的角度对建设项目造价控制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国际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经验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但在我国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原因是没能把现代管理先预测、后控制的思想与方法纳入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体系之内,工程造价管理缺乏系统管理模式,业主、设计、施工等参与主体缺乏统一的造价目标及相互沟通,全过程造价管理存在阶段性脱节现象,因此我国的造价管理一直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在我国加入WTO后,参与国际项目建设过程中显现出相当多的问题,这都是因为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明显缺乏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而我国对造价控制的研究却往往忽视这一部分,从而未能形成工程造价从决策设计到招标后实施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成为我国建筑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巨大阻力。由此可见,国内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管理非常缺乏,在此情况下,对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研究和运用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3. 如何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由于工程建设一般周期较长,受到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项目的初始阶段难以确定一个正确的造价。随着工程的开展与深入,对该项工程的了解也更加全面,从而造价的估算也愈加合理。因此,工程造价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由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财物消耗大,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按照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多次计价,即按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精度,以充分体现造价的合理性。
(2)多年来,我国的建设项目普遍忽视了项目建设前期阶段的重要性,造价控制的重点主要放在项目建设的后期阶段甚至在工程决算阶段,因此经常出现投资超限的现象。有些项目甚至在建成后投资大幅超过计划,从而建设大量效益不好的工程。所以,我们必须更新观念,重新认识,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方法。
(3)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但控制重点应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前期,即转移到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而一旦投资决策后,控制的重点应放在设计阶段。
3.1采用“限额设计”方法控制造价
所谓限额设计,顾名思义就是按照限定的投资额进行工程设计,确定相应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确保施工图阶段工程投资不突破概算投资额。也就是说,既要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还要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在保证工程功能的前提下,按各专业分配的造价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概算、预算起到层层控制的作用,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从而为业主筹措资金、控制投资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
在设计阶段,业主、设计人员、造价控制人员要密切配合。首先,设计人员要执行设计标准规范,采用标准设计,制定出合理的设计方案。造价人员建立造价控制系统,在设计的各阶段推行设计限额,对各阶段的方案进行比选,从而使最终确定的方案符合控制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
推行“限额设计”方法,这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途径,它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准确地说是一个技术经济问题。这种“限额设计”能有效的控制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为使“限额设计”达到预期目的,应该做到参与设计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懂技术、懂经济的设计师。他们设计的成果必须是实用、先进而且造价合理。再次,是必须进行多方案比较,因为设计成果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能确定下来,所以多方案比较是衡量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手段。
总之,在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中,必须重点加强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强化决策层及技术人员重视投资决策估算及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意识;通过推行设计招标、限额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设计各阶段,真正做到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3.2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在批准的概算、预算限额以内,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条件下,确定出合理的业主标底。(2)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出评标办法。(3)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制定。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应综合考虑,以达到相对最优效果。其主要是要防范合同方面的风险。
招标阶段产生的中标价是合同价的基础,因此针对图纸的设计深度和工程的性质,确定便于造价控制的、适当的工程计价方法,如工料单价单位估价法和综合单价单位估价法。详细勘察工程现场,根据现场的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确定一些有利于造价控制的计量方法。如对一些现场计量比较复杂,不易计量的基坑排水台班,拆迁场地的建筑垃圾清理等项目,可采用合价包干的形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力求完整而又不琐碎,在统一计量规则的前提下,有些清单子目能合并的应尽量合并,以利于计量阶段的控制。应合理应用最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和最高分中标的综合因素评标法。单纯从造价控制来说,招标单位当然希望合理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但由于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成本较难确定,有些投标人往往会采用恶性竞争策略,如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而施工过程中再想方设法采取偷工减料,或者通过变更、签证等办法补回损失,给工程质量和造价控制都带来很大难度。为减少上述行为的发生,招标人在评标时除了对一些简单的工程可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对一些较复杂的工程应尽可能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即除了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外,还要对其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方案、拟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进行综合评审。
3.3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竣工后,要进行竣工结算,是对工程造价的最终控制,在以前各阶段控制的成果上,根据合同模式,以承包合同为基础,结合设计变更、技术经济签证等情况,合理确定工程造价。长期以来,竣工结算超施工图预算是造价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应认真做好以下几点:核对合同条款,审核竣工结算编制范围,编制范围是指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工程及费用范围。审核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验收是否合格,审核结算方法、计价方法、优惠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按竣工图审核工程量,在审核中,应根据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核对;严格执行计价依据与计价方法;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检查取费标准,不同地区的税率、价格指数可能不同。因此,工程取费标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工程类别等设定合理的取费标准。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一定要杜绝高估、冒算、乱编乱审,从而保证准确、合理、真实的反应工程造价。实践证明,经审查的工程结算较编制的工程造价其降低率在10%,也有的高达20%,所以竣工以后的结算控制对造价控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4 结 论
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全过程造价管理对工程的顺利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投资效益的实现起着关键的作用。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控制重点转移到建设前期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尤其应抓住设计这个关键阶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强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强化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对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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