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股票期权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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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 聪
【摘要】 现代企业制度中,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旨在协调统一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目标,鼓励经营者关注公司长期发展。在阐述股票期权激励基本理论基础上,对格力电器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其股权激励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股票期权激励;格力电器
一、股票期权激励的涵义
股票期权激励是指:公司向主要经营者(激励对象)提供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价(行权价)买入固定数量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在期限内公司股价上升,经营者可行权获得潜在收益;股价下跌,则经理人丧失这种收益。
二、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方案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空调企业。截至2008年9月30日止,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25,239万元。第一大股东为珠海格力集团公司,2009年2月持股比率为16.48%。
格力电器是一家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2005年股改从格力集团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的股份,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在2005、2006、2007年中的的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达到了当年应实现的数值(以上三年对应的净利润数分别为50,493.60万元、55,542.96万元、61,097.26万元)。在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格力集团将按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出售713万股的股份。若以上三个年度均达到承诺的净利润水平,则向公司管理层出售的股份总数为2139万股。剩余500万股的激励方案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50961.64万元高于目标净利润的50493.6万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的62815.91万元高于目标净利润的55542.96万元;2007年更是以126975.79万元高于目标经利润两倍之多的实现净利润满足了激励方案的条件。
四、格力电器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06年7月4日,公司实施2005年度股权激励方案,格力集团将713万股转让给2005年度股权激励对象。转让后,格力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9,2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又股改后的42.16%降至40.84%。
2.2007年12月25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股权激励方案,格力集团将1,069.5万股转让给2006年度股权激励对象。转让后,格力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8,535,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
3.2009年2月3日,公司实施2007年度股权激励方案,格力集团将1,604.25万股转让给2007年度股权激励对象。转让后,格力集团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6,355,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
五、格力电器股权激励制度的不足
(一)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1.格力期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单一。完全来自于大股东格力集团所持股份,股东格力集团经过三年转让股份和不断减持,已经从三年前的绝对控股50.28%降至目前的16.48%,使得国有资产流失。
2. 格力股权激励政策没有珠海市国资委的批复文件,存在着董事长等高管人员自行造富的可能。作为有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假如高管人员自行造富的话,即首先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其次是股民利益遭受损害。
(二)业绩指标过低,收益风险不相匹配
格力电器2004年净利润为42914.43万元,根据该年主营业务增长率为37.74%。粗略估算2005年净利润应达到5.9亿,而激励方案制定的2005年的业绩目标50961.64万元,明显过低。2007年实际净利润远远高于目标净利润水平。
(三)期权定价标准选用每股净资产,价格过低
格力集团按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这也就意味着,公司的无形资产,公司的发展远景与市场占有率等,均不计算在内,致使所定价格过低。2007年激励计划行权价仅为4.494元每股,而2009年3月25市价达到25元以上,管理层获得激励的成本过低。只要股价高于净资产与时间成本,格力电器的高管与员工就能坐享其成。
(四)不利于社会公平和公正
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将高管的个人薪酬与公众利益相结合,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2008年有4000万元的巨额收入,以格力电器2009年3月23日的收盘价25.05元/股计算,朱江洪和董明珠的身家均已超过2亿,已经超越中国国情,不利于社会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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