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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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振国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重点,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更是重点工作中的重点,社会关注度高,安全风险系数大,实施有效监管难。近年来。通州工商局以《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在总结反思过去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模式,形成了校园食品安全“有保护、能放心、合民意”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特色,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
一个时期以来,优质教育资源在农村和城市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广大农村学生家长为了让孩子得到高素质的教育,纷纷将孩子送往远离家庭的城镇学校就读,中小学住校就读或就近租房就读的学生日益增多,中小学校园食品消费与日俱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也日显重要。多年来,肩负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工商部门。着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然而,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家长有反映,群众有看法,一直是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问题。
从市场准入情况看。通州全区共有120所中小学校,分布在各个镇区。每所学校都设有规模不等的食品经营部。均实行对外租赁经营,并以租金的大小决定经营权归属。租金收益用于学校建设和教职工福利待遇。由于经营部的租金收益关系到学校切身利益,从而形成了学校对租金收益格外重视,而对经营部管理则流于形式,经营人员的素质、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经营主体的证照等情况学校很少过问。从调查情况看,经营部从业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仅为30%,其余均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同时。由于学校经营部租赁期限大都定为一年,致使经营主体变化较为频繁,无照经营或租借证、照经营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校园食品安全留下了隐患。
从进货渠道情况看。为化解高额租金,实现利润最大化,校园食品经营者往往从不正规的渠道进货。销售的食品以杂牌、小品牌居多。同时,为了在色、香、味上增加对学生的诱惑力,经营者进货时一味追求食品的外观,导致校园食品中添加剂超标使用情况比较严重。另外。由于校园食品经营者素质有高有低。食品安全意识有强有弱,因此,对监管部门提出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时清理库存食品等自律制度不能完全执行到位,给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特别是破解溯源管理这一瓶颈带来很大压力。
从卫生环境情况看。校园食品经营部营业用房一般为附属用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占15%。20-50平方米的占30%,20平方米以下的占55%,大部分内部设施简陋。仅有一至两张简易柜台,摆放包括食品在内的200多种商品,与现时期的食品安全要求不相适应。位于通州北部的一农村初级中学,其经营部面积仅为15平方米左右。使用的是普通家用方桌摆放食品,从业人员年龄也偏大,由于多年来养成的不良卫生习惯,经营部内环境十分糟糕。食品的外包装上也积满了灰尘,食品安全令人担忧。据调查。校方和经营主体对改善经营部环境都不够积极,从学校方面来讲,经营部租金收益如果用于硬件实施的改善,势必对学校建设和教职工的福利造成影响:从经营者方面来讲,由于租金较高,经营成本较大,再加上短期经营行为,投资改善经营部环境不可能也不现实。导致了校园食品经营部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对食品安全直接造成了影响。
从经营状况情况看。校园内设经营部的经营范围一般只核定预包装食品经营,然而,经营者为增加利润空间,超范围经营现象较为普遍。在销售质次价高食品的同时,大部分校园经营部还从事自制食品销售,而且加工的都是散装、裸装食品、防蝇、防尘设施很难达到《食品安全法》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为增加校园经营部的销售额,同时也为了保证下一年度校园经营部租金有新的提高,学校以保护学生消费安全名义,规定在校学生必须在校园经营部消费。在某种程度上校方与经营者形成了利益的共同体,增加了校园食品有效监管的难度。
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看。根据每年媒体披露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以及食品卫生监测报告。我国校园食物安全风险依然存在。70%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学校,80%以上的学校突发事件为传染病流行事件。说明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重重。在调查中了解到,通州当地校园食品安全不仅存在着现行风险。其潜在风险也令人担忧,表现在不少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总感到这么多年来没有出什么大事,就是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学校与经营者签订的租赁协议,也应由经营者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者则认为,我在学校从事食品经营,租金要远高于其他地方。如果经营的都是品牌食品的话。则利润很小甚至亏本。由此形成了校园食品不安全的因素。种种现象表明,校园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整个社会食品流通领域的重灾区,实现校园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思路要变,方法要变,模式要变,探索创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刻不容缓。
二
社会治理理论发源于西方,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它提出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理念,倡导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不仅对西方国家政治管理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我国政府社会治理制度改革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通州工商局实施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就是在总结过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经验,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由工商部门一家主打向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转变,形成了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雏形。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究其原因,在于将社会治理的四个主要特征:民主、协商、开放、合作贯穿于工作过程的始终。
民主――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通州区校园食品放心工程领导组多次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集思广益,反复论证,民主确立了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工作思路。通州工商局依据相关会议精神和区政府领导要求,从优化学校经营布局、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秩序管理、推行校园食品连锁配送机制、完善学校经营部竞标招租标准、推行食品安全保险机制等方面人手,草拟了《通州区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经相关职能部门会商修改后,上报区政府。区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通政办发[2009]68号文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拉开南通市通州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序幕。
协商――通州工商局牵头实施的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从酝酿到方案到实施,更多地体现在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学校之间、职能部门与学生及学生家长之间的平等协商和对话合作,各职能单位从讲政治、促和谐、保稳定高度出发。抛弃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根据《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发挥职
能作用。从而形成了目标一致、整体联动、合作共赢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按时序稳步推进。
开放――为了实现“有保护”目标,确保源头上食品消费安全,确定合适的经营模式至关重要。在前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通州工商局创新思维,勇于探索,在校园食品经营部引入连锁经营模式,既可以有效落实食品溯源机制,又可以更好地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并将先行试点的17所学校经营部的经营权“打包”后由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标,由资质优、条件好、信誉高的企业实施连锁经营。在招标过程中,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全权负责17所学校超市经营权招投标工作,使整个招标工作合法、合规、合理。“能放心”是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能放心的“双保险”制度。一是约定高额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企业必须缴纳100万元的高额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有效约束了中标企业履约行为和经营行为。二是引入食品安全意外保险。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合作协议的约定,中标企业在经营期内为在校学生免费办理食品安全意外保险,并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先行赔付条款。目前,江苏超越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已免费为17所学校的4万多名学生办理了食品安全意外保险,解除了在校学生食品消费的后顾之忧。
合作――这次“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充分体现了合作意识。区教育局、卫生局、工商局、物价局、服务业发展局、供销合作总社、监察局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主要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在校园食品放心工程领导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教育局主要负责统一学校思想。在教育系统形成推进氛围,并检查督促学校经营部履行食品质量安全自律制度:卫生局主要负责审查学校经营部经营条件。加强学校经营部卫生管理:工商局主要负责审查学校经营部主体资格,帮助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强食品经营管理;物价局主要负责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监督经营者依法明码标价;服务业发展局主要负责参与学校食品经营部规划和布局,配合审查参与招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供销总社主要负责中标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食品配送行为;监察局主要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
社会治理是一系列来自政府和企业、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必须通过多个主体的彼此合作、相互支持和交流协商来提高治理能力。从而实现治理的目标。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中,政府、工商、部门、学校、家长等主体相互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工商主动、部门协作、学校主体、家长参与”五位一体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使社会治理发挥了最大的功效。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推进过程中,通州工商局注重把握了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注重发挥自身参谋作用。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中,通州工商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工程缘起于通州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对全区校园食品安全状况开展的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掌握了较为翔实的校园食品经营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和工作设想向区政府汇报。赢得了区政府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迅即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分管区长任组长。工商、教育、监察、卫生、物价、服务业发展、供销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注重协调各方工作职能。通州工商局主动协调各方利益。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明确校园食品进货环节、价格环节、销售环节、卫生环节、自律制度执行环节的监管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工作交办机制、信息沟通机制、问题会商机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整体联动、强势推进。促成了“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工作格局的形成,避免无序管理造成推卸责任的局面。
注重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学校是育人的场所,营造安心上学、放心消费的校园环境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推行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工作中。注重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在17所试点学校中,均建立了组织机构,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形成了校长负责制下的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管理机制。
注重新闻媒体引导作用。随着现代媒体种类的丰富和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媒体在营造食品安全监管氛围、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行力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实施,充分借助和发挥了媒体作用,一方面使社会各界群众充分知晓校园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情况,从而加大了对职能部门工作的监督力度,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做好。另一方面也使政府职能部门及时掌握群众对校园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充实完善相关工作做法。
注重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利用多种途径吸纳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调研情况,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召开有学校、经营者、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征求他们对校园食品安全有效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和归纳、分析和采集。充分体现群众的参与权;通过网络留言、媒体专栏、热线等形式,与群众进行互动,让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形成群众参与有序、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体系,切实体现了服务群众和让群众满意的要求。
四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治理,其成效与仅靠工商部门实施监管显然不同,主要体现在:
校园食品消费环境有效改善。过去。学校只关心校园超市的租金收益,而对超市经营的商品、超市的卫生环境很少过问。现在,从17所试点学校来看,均落实专人负责,对校园超市的装潢、食品的购进及价格实行全程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大为增强,使校园超市的面貌发生了质的改观。硬件设施更齐备。经营场所进行了合理规划,并统一装潢,既保证安全,又给学生舒心的感受。加大硬件投入力度,配置了统一的电子收银系统、监控系统和货架。部分校园超市安装了电子开水炉。免费为学生提供开水。超市与学校实行校园消费“一卡通”,实现无缝对接,让学生方便消费。经营项目更齐全,学生超市经营的食品、日用品、学生用品达千余种,是原来的2―3倍,学生不出校门就能满足学习消费和生活消费。服务态度更贴心,学生超市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是公开招聘的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上岗前统一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培训,服务水平更高、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态度更贴心。
社会治理效能有效提升。一是实现监管多个经营主体向单个经营主体的转变。全区学校经营部原来分别
由不同经营者承租经营,监管部门面对的监管对象众多,监管难度很大。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后,由1家有实力、有能力的规模企业开办连锁超市,监管部门得以将监管资源集中于一家企业,通过企业总部落实有关监管政策、监管措施。更好地实现了监管效果。二是实现行政监管为主向企业自律为主转变。江苏超越超市连锁发展有限公司是集零售、批发、配送、物流、加工包装于一体的大型连锁企业。有多年的经营实践,在商业道德、食品安全意识等方面都高于一般经营者。目前,江苏超越超市校园连锁店率先使用的食品电子溯源管理系统和食品在线查询,在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清理库存食品、执行食品退市等方面更为快捷规范,企业自律制度的完善和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有效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
受益领域有效拓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惠及面广,美誉度高。学生更加放心,学校超市销售的食品将杂牌、小品牌拒之门外,使学生消费的食品质量上有保证,同时学校连锁超市与校外超市的商品同质同价,销售时主动向学生出具包括品名、价格、数量等信息的购货小票。食品消费价廉物美,真正使学生明明白白消费;学校更加省心。以前校园经营部多为个体经营,一旦发生问题经营者想方设法推卸责任,必然要分散学校部分精力,也会给学校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校园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保障了校园食品质量安全,学校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家长更加安心,中国家庭历来以孩子为中心,随着人口的老龄化,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家庭组成为“421”结构,一个孩子承载着两代人六位家长的关爱和冀望。通州全区有12万名在校学生,保障了他们的校园食品安全,不仅有助于12万名在校学生更认真地学习、更努力地进步、更健康地成长,而且也惠及72万名学生家庭成员。
五
通州工商局实行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有效克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资源不足、管理方法不多、管理成本过高、管理模式固定等诸多弊端,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诸多启不:
社会治理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改革的方向。2008年5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对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障,能唤起公民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和政治热情。它的实行进一步深化了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体现了我国政府不断向民主、开放、服务性政府转型,是推进社会主义、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契合了社会治理民主、开放的理念。随着工商两费停征、新三定方案等相继出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全面转型。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社会治理理念的借鉴为工商部门更好的履职尽责指明了方向,它有助于在现有的行政资源条件下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有助于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社会治理破解了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难题。从目前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情况看,有些方面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直接反映在管理层面上的是: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校园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触及多方利益,相对于其他方面监管来讲难度要更大一些,然而,探索推行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以后,校园食品经营面貌发生了实质性改观。实现了由治标向治本的转变,破解了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坚定了工商部门做好监管工作的信心,同时,将校园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这一成功案例引入工商其他方面监管。必将推动工商监管工作跃入一个新层面。
社会治理缓解工商行政管理资源不足矛盾。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市场主体逐渐增多,工商行政管理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如果沿用过去的监管方法,势必造成监管效能低下、监管质量下降,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借鉴社会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一方面缓和了工商行政管理资源不足的矛盾,另一方面形成了监管整体合力,有效提升了监管成效,从而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社会治理有效地降低了工商行政管理成本。如何以较低的行政成本实现既定的执法效果目标,一直是困扰基层工商的现实问题。社会治理的借鉴。能帮助工商部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行政资源,形成以工商部门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工商监管格局,有效避免了与其他职能部门重复监管的现象,通过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从而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当前,我国已进入经济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的凸显期,社会建设和治理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社会治理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开放包容的心态,不断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构建起适应工商行政管理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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