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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抵押物登记管理质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程建一

  近年来吴江市的民营经济发展十分迅速,2004年至2006年,全市新增民营企业7000户,注册资本净增155.3亿元。但是高速发展的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缺乏的难题,而对于大多数处于初创期的中小型民企来讲,土地大多为租借,无法办理土地、厂房的贷款。因此,吴江的民营企业纷纷向工商部门申请动产抵押物登记,于是如何提高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质量,成为吴江工商局几年来不断进行探索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开展动产抵押物登记的矛盾和问题
  
  近年来,吴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积极、主动、热情地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有力地推动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为繁荣地方经济以及维护金融信贷资金安全等方面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方特别是民企的赞同和认可。
  多年探索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一些不利因素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动产抵押物登记的质量,成为民企融资的瓶颈:一是许多民企早期购买的机器设备存在着无购物发票或发票遗失的情况。机器设备归属权的确认成为抵押物登记审查的一个难点:二是少数民企存在使用虚假发票、进行重复抵押等违法行为;三是不少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在办理抵押物登记时才发现资产应为股东个人所有,而根据银行贷款制度的规定,个人名下的财产抵押贷款,其贷款投向限定为消费,不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由于广大民企日益迫切的融资需求,促使我们必须找到提高动产抵押物登记质量的办法。
  
  二、构建四项机制。开创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新模式
  
  (一)建立局、所联动机制。将动产抵押登记的审核权下放到基层工商分局,将原来的一审(市局)一核(分局)模式,变为“一站式”服务,方便抵贷双方办理登记手续:动产抵押登记的工作周期也由原来的2-5天缩短为1-2天,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制订出了合同管理条线技能竞赛工作计划,以法律法规为基本内容,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应用,以促使业务条线的人员都能较好地掌握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有关知识。
  
  (二)建立会审机制。开展了授权基层分局行使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职能的评审,并拟定16条试行方法。2004年以来,对于动产抵押物登记质量评审采用分局自评、各分局交叉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评审一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与各分局年终考核挂钩。会审机制为提高登记档案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退档率从原来的5%减少到目前的0.2%左右。
  
  (三)建立公证确权机制。通过与公证处进行多次的沟通和商议,明确了为无发票企业财产进行产权公证,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无发票设备的权属。这样不仅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动产抵押登记的风险,还为被融资困扰的企业开辟了一条出路。像不少转制企业的开办时间均较长,设备又陈旧,还缺少原始产权证明,按常规是不可能贷到款,工商局设法在权属证明上通过公证确认的方式,帮助企业成功地办理了抵押物登记。而对于那些资产归属权为股东个人的情况,则在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灵活的确认方式。
  
  (四)建立横向协作机制。与各商业银行充分协调沟通,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到一线现场勘验,确保机器设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求抵贷双方对提供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工商部门则依据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书式审查,同时,与各商业银行实现了企业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抵押登记进行抽查、对企业进行回访,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快速作出对策,提高了针对重复抵押登记监督检查的效率。
  
  (作者单位:苏州市吴江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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