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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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相当普遍,是职业中毒和自服中毒的常见农药,有机磷农药中毒是一种引起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临床表现包括胆碱能神经兴奋或危象,烟碱能神经兴奋或危象,病死率高。因此,及时治疗是抢救成功的关键,笔者运用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41例取得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参照《实用内科学》第九版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标准[1]选择2005年6月至2008年10月在我院住院治疗的81例,其中轻度26例、中度43例、重度12例。男性32例、女性49例,年龄18~67岁,平均年龄46.6岁,发病至就诊时间为10 min~6 h,将其随机分为两组,盐酸戊乙奎醚组(治疗组)41例,阿托品组(对照组)40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中毒途经及症状中毒程度上无明显差异(P>0.05),中毒农药:甲拌磷、敌敌畏、乐果、甲胺磷、敌百虫、稻丰敬等,中毒方式:皮肤接触中毒13例、口服中毒68例。
1.2 治疗方法 除皮肤接触中毒,其余病例均反复洗胃、导泻清除毒物,使用特效解毒药物氯磷定及对症、支持治疗。盐酸戊乙奎醚组患者确诊后即按轻、中、重度中毒分别肌内注射不同,首次剂量的盐酸戊乙奎醚,轻度1~2 mg、中度2~4 mg、重度4~6 mg;首次给药30 min后,中毒症状尚未明显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低于50%时,再肌内注射首次用药的1/2量,中毒症状明显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50以上时,则停药观察;首次给药1~2 h,中毒症状仍未明显消失或又重新出现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低于50%时,再肌内注射首次用药的1/2量,同时重新洗胃或消除患者身上被污染的农药;此后根据患者的中毒症状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每6~12 h肌内注射1~2 mg盐酸戊乙奎醚,维持阿托品化(阿托品化指标:口干、皮肤干燥、血象不低于正常值),至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50%~60%以上;中毒症状明显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60%以上,停药观察,停药12~24 h,如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仍保持在60%以上考虑出院。阿托品治疗组:按常规根据中毒程度分别给予阿托品治疗,轻度首次给2~4 mg皮下注射,每1~2 h一次,阿托品化后改为0.5 g皮下注射,每4~6 h一次;中毒,首次立即给予5~10 mg静脉注射,每30 min给予静脉注射1~2 mg,阿托品化后给予0.5~1 mg皮下注射4~6 h一次;重度,首次立即静脉注射10~20 mg,每10~30 min予2~5 mg静脉注射一次,阿托品化后予0.5~1 mg皮下注射,每2~6 h一次,中毒症状明显消失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60%以上,停药观察,停药12~24 h,如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仍保持在60%以上考虑出院。
2 结果
盐酸戊乙奎醚组与阿托品组症状消失时间比较,盐酸戊乙奎醚组M样症状、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消失时间较对照组明显缩短(P<0.05),N样症状消失时间,两组对比差异无显著性,两组不良反应差异有显著性(P<0.05)。
3 讨论
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我国常见农药中毒,应用阿托品常用治疗方法,不良反应较大也较多,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对M胆碱能受体亚型无选择性,而导致疗效和许多不良反应同时出现[2],盐酸戊乙奎醚的抗胆碱作用具有一定选择,而且作用较全面,放射性配体--受体结合实际结果表明,盐酸戊乙奎醚对M1、M3、N1、N2受体选择性强,对M2受体选择性较弱,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结果指示,盐酸戊乙奎醚主要选择性作用于M胆碱能受体亚型M1、M3,而对M2无明显作用,其主要作用部位是脑,腺体和平滑肌等,而对心脏或神经元突触前膜无明显作用,因此,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较阿托品在用药次数、用法、用量相对较易掌握,且副作用少,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戴白英.实用内科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453.
[2] 叶传勇.何锡辉,等.极重型有机磷农药中毒506例预后与阿托品用量的关系.中华内科杂志,1990,29(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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