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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策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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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对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把知识产权工作定位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战略任务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队伍中的中坚力量,高等院校在自主创新工程中的地位和责任愈发凸显,知识产权已成为高等院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和衡量科研实力的基本指标。
  作为高等院校,第二军医大学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鲜有人知到深入人心,管理工作从随意、临时到规范、长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自1986年成立“第二军医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起至1995的10年间,申请各类专利仅46项,年平均不足5项;“九五”5年间专利申请数达到了56项,“十五”期间申请数则为312项,授权155项,并荣获2项国家专利金奖。学校还获得了2001年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实施效益奖、2002年全国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并于2007年进入上海市卫生系统首批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本文主要结合第二军医大学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经验,对高校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策略进行初步的探讨。
  
  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是做好专利工作的基础
  
  做好知识产权工作首先要做好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要让他们通过学习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从根本上认识到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侵权的严重后果。可以采取讲座、授课和培训等多种形式。
  定期举办专题讲座,让知识产权专家用深厚的专业知识及精彩的实例剖析来启迪和震撼科技人员的心智,对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将起到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针对当前研究生在高校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愈来愈重要这一特点,组织开设专利知识课程,让研究生在正式从事科研工作前就掌握专利知识,培养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可谓从源头抓起的一种有效手段。此外,对知识产权管理干部进行必要的法规讲解和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才能更有效地发挥管理职能。
  
  
  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
  
  知识产权工作依靠的是广大科技干部的实际参与,他们的积极性是工作成败的关键。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需要建立奖励和督促机制。
  高校可以设立专利基金,对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后的有关费用予以资助,并对授权专利的发明人实施现金奖励。在给予经济资助和奖励的同时,建立督促机制也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如将专利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作为申请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或将专利工作列入人事考核范畴,作为科技人员任期考核与职称晋级评审的指标。
  
  加强机关服务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有效手段
  
  专利申请专业性强,且过程复杂、周期较长,如果缺乏好的中介性服务则既会影响科技人员专利申请的积极性,也会影响到专利申请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机关的服务与指导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
  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将业务水平高、管理规范的代理机构以及熟悉相关科研领域的代理人向科技人员做针对性的推荐,并通过合作逐步与其建立起稳定的业务关系,甚至可以在校内(分校区)设立服务网点,请有关代理人固定时间来校上门服务。为切实方便广大科技人员,第二军医大学由专人负责统一交纳各项专利费用,对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在坚持由学校统一归档管理的同时,考虑到科技人员的需求,会将证书复印和扫描,交科技人员留存。
  
  规范过程管理是做好专利工作的重要保证
  
  首先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分级负责制。以第二军医大学为例,科研部为全校知识产权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申请登记、备案归档、资助、奖励等事务。各下属单位的科研科(办)为基层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基层单位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发明人的署名及排序情况做出核实,由校科研部统一办理委托代理、费用减免或经费资助等手续。专利申请以及审查、授权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均由校科研部统一登记归档,确保了资料的完整齐备,便于检索查找。
  其次建立科研过程审查把关制度。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审查把关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学术交流前的审查。为了强化科技人员的专利申请和保护意识,避免无意的公开导致创新技术因丧失新颖性而无法获得专利保护情况的发生,高校应对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及论文投稿发表实行技术审查,由业务机关对科技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并请相关领域专家帮助把关,从而切实做到对能够申请专利的科研成果首先申请专利保护。
  二是对合作研发及专利申请的审查。不同单位(机构)间的科研合作是当前科技飞速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当鼓励但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由合作而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知识产权归属就是一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学校与外单位或个人的合作,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要求订立具体条款以明确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在有外单位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要求提供合同或者证明文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审批。这种事先约定、申报时审查的制度可有效保护合作各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是对短期研究人员的离校审查。当前高校研究生规模快速扩大,来校进修或进行合作的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些短期研究人员均处在科研工作的前线,且流动性很大。对他们参与科研工作所取得成果的管理是一个不小的难题。笔者认为首先应从制度上明确:“有协议约定的除外,在本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由导师承担的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权利归属学校。”在上述人员离校时,应进行必要的审查。如要求其将在校从事科研工作获得的实验记录、技术图纸、表格、软件、芯片等全部技术资料交回。
  
  重视质量效益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主要动力
  
  一是在保持数量的同时强调质量。解决好专利数量和质量的矛盾是大家一直都在关心的问题。普遍的看法是我国专利意识尚处在初级阶段,应以鼓励申请为主;同时,专利技术的前景具有不确定性,广播种未尝不是一个避免损失金种子的好方法。随着高校知识产权氛围的浓厚和专利申请数量的不断提高,结合第二军医大学科研的特点和办学目标,笔者认为应在保持数量的同时对追求高质量专利加以引导。所谓的高质量专利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发明专利;二是指切实有应用价值,有必要进一步投入以实施转化的发明创造。通过宣传、课题验收、差别奖励等政策的引导,目前第二军医大学的发明专利比例已占到70%以上。
  二是积极拓宽成果转化的渠道。目前国内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转化渠道不畅是制约成果转化的原因之一。就目前而言,高校可以寻求政府的支持,如与技术产权交易所、科技促进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或知识产权园等政府背景的专业机构合作,借助其平台,通过网上挂牌、会议展览、专利拍卖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自己的专利技术。另一方面高校必须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力争与大企业建立长久而亲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市场消化能力既能使科技人员安心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也能帮助他们将研究成果进一步深化形成产品走向市场,实现科技创造的社会价值。
  三是切实落实激励政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必须坚决落实。第二军医大学成果转化管理规定自1998年出台以来,已先后二次修订,对发明人的现金奖励现已达到专利转让收益的25%。规定出台以来,第二军医大学先后给数十位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达到了2000万元。这项制度使科技人员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也强化了广大科技人员重视质量和效益的理念。
  知识产权工作是涉及到全社会许多方面的一项系统工程,以上所谓的管理策略只是笔者在高等院校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中通过初步的探索得到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现实工作中仍有许多尚难破解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如何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这些难题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以克服和解决。应该说,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大家的共同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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