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心调查”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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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 靖
最近,香港城市大学应用科学系的关锐煊教授,在香港召开的“全球华人孝亲敬老研讨会”上,公布了一份《老、中、青三代在北京、南京、上海、广州、厦门、西安、香港的孝道实践研究》报告。该研究结果显示,中国整体的孝道实践差强人意,而上海、广州和香港的孝道平均实践率较低,不足60%。中国是个逐渐步入老龄化的国家,到本世纪二十年代末期,中国老龄化会进入到高峰期。而联合国则预测,到2040年,中国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28%,超过目前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的人口总和。这使老年人的生存赡养问题成为我们不得不直面的一个大难题。
“孝”的现代困境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何在现代社会这种美德却变得若隐若现,甚至被视而不见?窃以为主要可以归为以下几点。
中华文明是以发源于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为主的,农耕文明的稳滞性与传承性决定了先人对于耕作经验的权威性。农业生产中日积月累而成的生产经验,对于收获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在信息不发达的上古时代,后人都是从先人处获得了春种秋收以及季节变化的知识,故先人的言行对于后人教益非常之大。甚至在今天的一些农村中,那些有经验的老农的威望也是非常高的。这种“出于对劳动经验的崇拜的祖先崇拜”,一定程度而言是后来儒家思想中的“孝弟”经济基础及思想的根基。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我国古代的“孝道”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长辈的绝对权威结合在一起的。传统的“孝”其实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一层是孝的层面,即孔子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另一个层面则是“敬”以及相应衍生的“顺”,所以有“父死,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所以要“为尊者讳”;所以要即使“父攘人羊”“子为父隐”也是一种“直”;以及从此而生发出“君臣”观。甚至到了后来成了极端缺乏人道精神的《二十四孝》。现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的涌入,“五・四”运动将传统文化的皮剥了个干净,由于其反封建反权威的性质,孝道自然因为其与威权以及封建伦理道德难以分割的关系难逃此劫,尽管“事之以礼”、“葬之以礼”是超时代的也未幸免。而当时时代的主旋律也使许多青年抛家为国而使孝道的实施有所搁置或减弱。到了60年代中的人鬼不分,以“革命”为名义的对传统的再次毁灭性打击,子女与父母划清界限,使传统的孝道几乎荡然无存,这两次断裂对于“孝”的实践确实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由关锐煊教授的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孝道”实施率偏低的城市都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内部经济发展较慢地区的实施率则相对偏较高。一般来说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生活的节奏相对较快,都市人的压力都比较大。这里的压力来自各个方面,其中以学习,就业、工作以及购房为主。以下是一组相关的数据,由上海市教委委托复旦大学主持研究《2002~2003年上海大学生发展报告》显示:除校内专业学习外,大学生中参加课外培训或考证学习的占68.6%,比2000年相关调查增加了4个百分点,其中英语占41.9%、第二外语占19.4%,计算机占34.6%,参加外语类课外学习的学生较前两年大大增加。有86.8%的学生感觉就业压力增大,远远高于2000年有关调查显示的58.9%。北京零点调查公司14日发布《2003年白领工作压力研究报告》,报告显示,41.1%的北京白领们正面临着较大的工作压力,61.4%的白领正经历着不同程度的心理疲劳。一个国际调查机构抽样调查表明,今天的白领正面临较大工作压力,每4名受访者中就有一人表示工作压力沉重或非常沉重,接近一半的人预期工作压力在未来12个月内会上升。而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土地供应越来越紧,资金要求越来越高,全国楼市整体价格上涨,在这种大气候下,全国大城市的很多居民都认为房子给经济和精神上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这些压力无形中都使得现代都市人疲于为学业奔命、为就业奔命、为工作奔命、为房子而搭上了大半的精力,故而容易疏于照顾到老人的生活,妄论其心理健康了。
有人说现代的快节奏生活使得三代之间就可能存在这代沟,但即使这个数字不准确,也无法改变青年一代与中年、老年人在思维模式、道德价值判断之间的差异,这是由时代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因素影响决定的。代沟往往使两代人在沟通方面存在问题,这是第三个对孝心实践的阻碍。上海市有个这样的事例,90多岁的华阿婆在50多年前领养了一个8岁的女孩小莲(人物均为化名),华阿婆一手将这个孩子带大,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阿婆为她物色了个有钱的人家,无奈小莲不想成就没有爱情的婚姻,她没有听从华阿婆的话而自己选择了一个普通人家的小伙子。固执的阿婆因此而认为小莲忘恩负义,不拿她的话当回事,一气之下与小莲要断绝母女关系。最后经调解无效,法院判决二人脱离母女关系。此后老人一直独自居住在小莲在浦东的房子中,并且坚决不愿再见养女之面。之后,由于华阿婆对外孙女在婚恋上的挫折的一些不近人情的说法,致使她情绪极不稳定,最后在阿婆家中开煤气自杀身亡。这更加深了华阿婆与小莲之间的矛盾。然而小莲为了能够报答养母的恩情,每年还是偷偷地留一些钱在当地的居委会,让街道干部出面解决养母在生活方面的困难。本来可以安享天伦的一家人却成了隔膜重重的陌路人。如果他们能在沟通交流方面做得更好些,母女都不如此固执,或者在处理问题时用委婉一点的手法,结局本不该这样。当然这是个极端的例子,但是读过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的朋友应该都会有过这样的体验:在自己成年后蓦然看到父亲渐老的一个身影,许是那染霜的两鬓,许是那不再挺直的腰板,或是眼角上那两尾“小鱼”,一阵酸楚涌上心间,却又不知如何拉近与老人的距离,许多话到口边却始终未能说出。因为我们太长时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忽略了父辈们的内心世界。这使沟通变得艰难,也因此而使两代人之间的隔膜越来越大,而“孝”的实践的难度和成本都会因此而加大。
他山之石
虽然西方并没有像中国一样的形成文化传统的“孝”,但是一直以来,他们都不缺乏对于长者的尊敬与关心。
西方文明发源于古希腊,海洋文明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富于冒险精神,富有进攻性的集体无意识,所以父性权威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绝对的。希腊神话中,父亲做得不对,儿子就可以起来反对父亲,宙斯的父亲科洛诺斯可以推翻其父乌拉诺斯成为新王,而后来宙斯同样也推翻科洛诺斯成为奥林匹斯众神之首。西方人的这种精神传统使得他们的“孝”更加务实。他们会在过圣诞节或者父母生日时和回家看望父母一起庆祝,尽管西方普遍没有媒妁之言,但是新人们在踏上红地毯之时,还是希望得到父母的认同与祝福。而对于社会上不善待老人的现象,社会舆论也会给予普遍的谴责。最重要的是长久以来,西方积累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得人性的缺点以及个人能力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制度的补偿。而我国现在已经步入了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到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达6.95%,到目前更已接近1.32亿。预计2025年60岁老年人口可达2.8亿,占总人口的18.4%左右。相对而言,我国70年代以来在全国实行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初见成效,统计显示,独生子女养育独生子女的新家庭将突破千万大关;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中国新生代,数目已超过8000万名,但相对于目前65岁以上的人口其比重只占2/3左右,其中还要排除尚不具赡养老人能力的未成年人与无劳动能力者,这使得老人的赡养问题更加突出。只靠子女养老,无法承担。而欧美国家在这方面通过制度的保障缓解了一部分压力,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的。
瑞典具有“福利国家的橱窗”之称,养老保险费用主要由国家负担,国家实行高税收政策,退休金待遇标准也由国家统一规定。这种由征税方式代缴保险费的好处在于强制性强,负担公平,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而美国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所交纳的社会保险金。效益和公平性较为平衡。社会保险金根据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这种比例处在不断变化调整之中,雇主和雇员基本上各自承担社会保险金的50%,其缴费水平和劳动者工作收入息息相关,联系紧密。因此,政府为体现社会保险的公平原则,防止退休后收入差距过大,美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设置了上限,其上限的标准随着工资水平及物价上涨因素不断调整。日本的养老保障金则比较灵活,有公共养老金保障,企业养老金保障和个人储蓄养老金三部分。公共养老金主要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其他需要的部分主要由企业与个人这部分来承担。这种灵活性首先不会使政府由于养老保障的开支而负担过重,同时也激励了本人在年轻时努力工作。这些国家的经验对我们的养老保障制度无疑是很有建设性意义的。
继往开来
除却在养老保障体系上做文章外,扬弃地利用“孝”是个能够减轻国家社会特别是我国这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负担的更好出路。传统的“孝”因为其对长辈权威的崇拜和对后辈的抑制而在现代社会变得不合时宜,但是如果完全抛弃了其中的“礼”与“敬”,那么社会的道德以及秩序上就会出现不小的问题。如何使传统的“孝”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相结合是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传统的“孝”尊老抑少使其走向了一个极端,现代社会显然不能因矫枉过正而使他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社会与政府应该倡导平等的原则,建立合与现代社会秩序的长幼、老少关系。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平等,不仅不应以门第血统、社会地位等相区别,也不应以年龄与性别因素而有异。老人的能力应该得到尊重,其生存发展的条件应该与年轻人一样,不该对其做种种限制。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为老人自立自足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
在“孝”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往往注重的是给予物质上的援助,然而老年人恰恰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在关锐煊教授的调查报告中,香港人给予老人的经济援助是排第一位的,但是考虑到精神安慰等综合指数,香港就成了倒数。这就要求子女与长辈之间经常进行沟通,关注老人的内心世界,及时给予关怀。
我们也该为“孝”的实践提供一定的制度和教育上的保障,制度的保障不仅仅限于养老保险金制度。许多人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发生了不孝敬老人的事件时往往只是靠调解来解决,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可以依照,得不到有力的保障。“恶行”不得到惩罚一定程度上会减弱善行的实施,道德与制度的建设双管齐下,这样好的风气才更易形成。在教育上笔者认为应该以身立典,让小孩子在耳濡目染中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而不是空理说教。这自然要求父母本身要身体力行,避免让负面的行为对小孩子造成不良的诱导。
《诗・小雅・蓼莪》篇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的养育之恩是这么的深,所以孟郊才会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感叹。相信大家都知道“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那么不要在长辈过世后再哭天抢地,抓住每一个现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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