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贷乱象治理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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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9年随着大学生信用卡被银监会叫停,校园信贷活动陷入低谷。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面向大学生的校园网贷平台这一新兴产物出现。市场的逐利性加之监管的步伐并没有及时追赶上业务发展的速度,近年来校园网贷的负面事件常有发生。本文通过对现今校园网贷现状的调查分析,找出校园网贷乱象产生的各方面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校园网贷;P2P信贷;法律研究;征信体系;“引堵”结合
中图分类号:F830.5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4-0152-02
一、 校园网贷的界定及类型
(一)校园网贷的定义
校园网贷作为一个新事物,我国对于它的定义并不明确,仅有一些简单的阐述,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其表述为“部分网络借贷平台针对在校学生开展借贷业务”。我们可以“互联网+校园借贷”这样一个简单的公式理解校园网贷。在互联网消费信贷中,无论是消费主体还是金融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都相对传统信贷业低。消费主体从固定收入人群扩大到几乎所有的网络用户。这也为校园网贷的开展提供了条件。
(二)校园网贷平台的分类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认为现在市场上主要有分期购物借贷平台(分期乐等)、电商信贷平台(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P2P网络借贷平台(熊猫网贷,52好借等)这三类网贷平台。而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平安信贷等),借款条件高,要求提供担保,抵押。如房产、车辆 、土地等,这些都是大学生无法提供的。
二、 校园网贷的乱象
通过本文对三种网贷平台进行实证调查和体验后,我们发现校园网贷之“乱”其实是那些向大学生放贷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之“乱”。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数量多、分布范围广、规模不一、监管方面有一定的困难。特别是那些个人通过微信等通信工具,借助网络与在校大学生联系,签订借款合同达到放贷目的的私人借贷,更是难以被发现,更谈不上进行监管。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贷款利率不明确,内含其他费用
多个平台声称其贷款利率低,日利率不到0.1%。在仔细观察后发现了其中的“猫腻”。不到0.1%只是一种名义利率。实际上,平台会收取管理费,且这管理费还是不知所谓的“管理费率”,而不是固定的。以某借贷平台为例,借1500元,将收取450元的费用。
(二)存在着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
一些平台以提高申请成功率为由,要求贷款者向平台App开放访问通讯录及通话记录的权限。更为恶劣的是,个别App不开放访问通讯录权限将无法正常使用App。一旦用户向App开放了这些权限,平台会通过互联网快速获取贷款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如果逾期,平台则会用这些收集到的信息,对贷款者的通讯录联系人进行骚扰轰炸。
(三)滞纳金问题
在2017年,国家就已经禁止按照复利计算滞纳金。但在调查的P2P平台中,普遍存在着按照复利计算滞纳金的现象,利率也比较高。其中某借贷平台“自逾期的第5天起,按照每日5%的复利计算滞纳金”条款极具代表性。如果借款1500元,逾期半个月,贷款者将面临1500×(1+0.05)11=2565元的高额负债。
(四)存在虚假宣传
大学生具有无固定收入、贷款额小、对贷款发放时间要求短的借贷特点。一些平台针对大学生,打出“低利率”“无固定收入也能贷”“极速小贷”等广告,吸引大学生前来贷款。实际上贷款流程审批过程慢,不存在3分钟极速放贷情况。就利率而言,名义利低,实际利率高。这仿佛是经过华丽包装后的陷阱,吸引着大学生进入。
三、 乱象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需求端”影响“供给端”
在我们的网络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在生活费用使用方面,有53.59%的同学表示刚刚好。但是,如果学生购买一些电子产品,或者在节假日出去旅游及聚餐,这些生活费用将不能满足消费。有近85.17%的大学生使用过花呗等电商贷款产品。他们认为父母每月固定给予的生活费是一种固定的“收入”,“本月借下月还”是一种正常现象。
有需求才有供给,需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供给。过多的需求,让一些规模小、缺乏竞争力的平台在并未完全了解大学生这一特殊借貸群体的前提下,盲目放贷。为吸引前来贷款的大学生,甚至动起了“歪脑筋”,企图用一些不合规的手段在这个巨大市场中获取利润。
(二)大学生法律风险意识较弱,让个别平台有机可乘
调查问卷中我们发现,有近35.89%的学生在使用网贷App或产品时,没有仔细阅读相关的合同条款内容,33.49%的学生表示阅读过但没看懂。在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忽略掉这些合同条款,选择过度地相信这些产品。个别网贷平台也正是抓住这一点,虚设低利率,在合同或产品使用说明中设置所谓的“管理费率”等不正规条例,来赚取巨大利润。如果不仔细阅读分析,是很难看出这种不合理的条款。
(三)对网络贷款的特色需求“催生”着虚假宣传
在“你更倾向于哪一种放贷方式?”这一问题的多项选择中,有41.15%的大学生选择手续简单、门槛低、灵活方便;有55.5%的大学生选择利率低甚至无息。大学生一般贷款金额小,但很紧急。如对于手机等电子产品消费需求,如果短时间内无法贷款成功,他们会选择放弃,因为更为新式的手机会发布。可以看出,只有具备贷款门槛低、小额度、快速到账这种特点的网贷产品才能吸引大学生这一客户群体。在现今P2P平台过低的门槛及缺失监管的大环境下,一些平台为了利益,打出了虚假的宣传口号。
四、 校园网贷相关法律研究
我国校园网贷仍然普遍存在,而且有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趋势,许多高校学生都有网贷的经历。但是与校园网贷高速扩展相对的是滞后的法制环境,这实际上为校园网贷乱象丛生提供了不良的土壤。 在2016-2017年,针对校园网贷出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除此之外,还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针对整个网络信贷监管的法规文件。虽然当前多部门联合发布了许多针对校园网贷的规章制度,但性质上仍属于部门规章,对执行监管主体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监管力度不大的根源是法律体系的不健全。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任一单个主体来监管都缺少充分的法律依据,导致在面对校园网贷以及对其进行监管时推脱责任,出现监管的真空地带,令乱象滋生发展。
五、 关于校园网贷乱象治理的建议
(一)借助市场民营力量,建立大学生征信体系
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最大顾虑是不了解大学生的信用状况,不能有效地控制贷款风险。因为我国的个人征信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他征信机构中,只能查询到那些与银行发生过信贷交易或者为他人提供过担保的人员的信用状况,而在校大学生的信用记录几乎没有。
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企业,有着广大的在校大学生用户群体。阿里旗下的支付宝中就有关于用户信用衡量的“芝麻信用”,大学生使用蚂蚁花呗未及时还款、用支付宝乘坐地铁未支付费用、未还共享单车等诚信行为都会及时地反映在用户的“芝麻信用”分上。政府可以与这些民营公司合作,以政府为主导,开展专项行动:让阿里、腾讯等民营企业,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建立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征信系统。为商业银行、阿里金融等大型金融机构进入大学生信贷市场减少发生大量坏账的信贷风险。
(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高校要开设相应的课程讲座,加强大学生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普及,引导大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大学生借贷的助学需求,高校应为学生开通并大力宣传正规合理的渠道,经常关注学生的网贷现状,整治校园贷乱象。而作为大学生的父母,更应该加强对孩子生活的关心,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消费观。
(三)加强网贷行业自律和规范,引导合法人性化经营
“德盛者其群必盛,德衰者其群必衰”。新时代下的网贷行业应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从用户的需求出发,服务大众,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行业的力量。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業自律组织,相较于相关部门的监管,行业自律协会更专业而且有更高程度的实践经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定时对校园网贷平台进行盘查和了解,加强审查和监督,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及时处理。也要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严格规范化的行业准则,加强对各网贷平台的管理和引导。
(四)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和监管力度,强化刑法的规制作用
我国要全面依法治国,就要健全法律体系。针对乱象频发的校园网贷情况,出台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对完善的法律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要对行业的准入门槛和标准提出要求和指导,并且规范执法部门的权责范围,避免出现“踢皮球”和权力缺失的情况发生。目前对于网贷出现的纠纷多采用民事制裁的手段,但是民事制裁只能从经济上对不良网贷进行规制。对于一些暴力催收、裸贷等涉及刑事领域的行为,应该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更严格的管制,必要时应该对违法者进行法律的制裁,提高违法行为的事后成本。公安机关要加强执法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进程。这样不仅可以打击已经有违法犯罪事实的经营者,也可以对其他经营者产生警示威慑作用,从而更好地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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