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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与经济制度建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郝占辉 程景宽 郭国庆

  [摘要] 本文研究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以人为本”问题,确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人为本”的价值目的,从而为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提供学理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能够代表和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建议和人本价值的制度评价内容。
  [关键词] 制度 经济制度 以人为本 和谐社会
  
  制度本质上是人们设计出来用于调节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机制,其基本功能就是规定、调节各种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基本的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实现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制度的作用。
  一、制度本质上是调节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机制
  制度是社会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行动准则。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依靠一套制度规范来调整和维系。道格拉斯.诺思认为:“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用于调节人类相互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制度本质上是人们设计出来用于调节利益关系的一种社会机制,其基本功能就是规定、调节各种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基本的利益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对立和摩擦会变得很频繁,经济社会不可能达到健康发展。因此,在实现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中,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制度的作用。
  1.制度是现实社会关系中不同人们必须遵循的共同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社会分层加剧、社会关系复杂多样,如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人们有一个共同的规则可循,制度在此就提供了准则。在经济发展中,工作千头万绪,最根本的起基础和保障作用的是制度建设。
  2.推进以人为本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度建设保证。可持续发展要求实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与社会稳定的平衡,也就是能够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二、深刻认识目前我国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经济发展中的人本诉求迫切需要完善制度,而制度建设则为经济发展的人本目的提供有效保证。建立一整套在各方面更加定型的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的内在要求。邓小平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处就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己初步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但是,实践的新发展对我国社会制度化水平提出了实质性的新要求,而当前制度的供给状况与对制度的更高要求形成明显反差。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制度改革响应不够及时,制度创新相对滞后,甚至在实践中造成了障碍。具体体现在:
  1.形式制度与实质制度之间的反差。从我国经济社会生活表象来看,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具体制度看似比较完善,基本覆盖了所有的领域。但在现实中,这些名义上的、正式的、显性的制度规范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真正引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往往是那些背后的、非正式的、隐性的“潜规则”。
  2.制度的内在协调性与现实冲突之间的反差。完善的制度是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有机体系。
  3.制度的公众本位与部门本位之间的反差。制度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其根本出发点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一些部门在相关制度设计过程中,局限于自身部门角度而缺乏全局考虑,以部门利益来支配制度设计,将部门权力尽量扩大化,而将服务公众的责任尽量泛化和缩小,以至于这些制度成了他们“权力寻租”的“法宝”。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这就要我们紧紧把握制度改革的时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制度化水平。
  1.要注重制度的整体设计和协调推进。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关联性、综合性日益突出的趋势,着重从全局和整体层面来设计和推动制度改革。要在总结以往制度改革经验与教训、把握制度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对制度改革的步骤、方式、整体布局做到科学规划,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制度改革相协调,使制度改革的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匹配。
  2.要切实突破制度改革的部门本位。要着眼于克服部门本位及主导的弊端,对制度设计和制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切实加强立法机构的能力建设,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制度设计的范围和途径,保证制度设计和制定的公平正义性。
  3.要从程序上保证公众的广泛参与。制度设计和制定最基本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在制度设计和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完善政策、法律等制定的程序,让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都有充分表达自己诉求的机会和渠道,使每一项制度的推出能经过广泛的上下讨论,使制度改革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的过程,成为推进法治的过程。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制度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范畴,可以从多学科、多角度来加以界定。从社会学意义上看:制度,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制定、完善并执行准则、规章的活动即制度建设。T.W.舒尔茨在将制度定义为“行为规则”时,又指出这样的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
  四、结语
  制度要真正能够充分发挥效应,应当是与经济社会现实契合。可以说,对要调整的对象认识得是否清楚,关系到所制定的制度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为此,应当按照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理念,跟踪经济社会的变化,精心地、持之以恒地进行制度建设,以使制度日趋完善,更加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3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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