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深圳国企未来发展,打造中国式“淡马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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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加坡淡马锡成功令全球瞩目,对中国这样国有企业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更值得借鉴。深圳国企如何借助深圳的社会形势及政治模式,打造出中国式“淡马锡”模式值得研究与思考。本文借助对淡马锡模式特点进行解析研究,对深圳国企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淡马锡模式;深圳国企;董事会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5-0110-01
一、淡马锡模式简析
(一)淡马锡的发展历程
与中国是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不同,有一些国家采用国有控股的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对国企进行管理的模式。国有控股公司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组建的具有特殊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在这种模式中,新加坡的淡马锡最负盛名。当下,新家坡的国有资产收益率最高,甚至在新加坡国内,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于外资企業和民营企业。而在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国企的效率都远低于民营企业。
1974年,淡马锡在李光耀的一手推动下成立。政府赋予这家资产经营公司的目标是发展国家的能源、运输等事业,并且从事社会公共事业的投资和建设。20世纪80年代,随着新加坡经济黄金时代的到来,淡马锡的投资组合持续扩张,以控股方式直接管理10家国有企业,间接管理和控制的企业超过500家。
淡马锡神话令全球瞩目,特别是对中国这样国有企业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更是如此。虽然独特的公司治理结构对淡马锡的崛起功不可没,但决定性的因素还是企业化的投资模式以及对股东利益的极大尊重。淡马锡的经营理念是在适度考虑政府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以盈利为经营目的和绩效指标。淡马锡的所有投资都只用一个指标进行衡量,即投资回报率,在项目选择和决定资金投向问题方面都是以是否盈利为标准。为此,淡马锡任何投资项目都要经过事先评估,若不能盈利,则不予考虑。
(二)淡马锡模式特点解析
淡马锡是新加坡政府与市场之间沟通联结的桥梁,淡马锡一系列成功的根本,在于其完全市场化的投资管理理念、独特的国资国企治理模式及与人才任用相关的一系列选聘及激励机制。
淡马锡独特的国资国企治理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强大的董事会为核心,同时下设多个不同层面的委员会,为董事会机构专业化建议,同时起到监督董事会的作用;二是对旗下投资的“淡联”企业,淡马锡仅以股东身份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影响下属企业的战略方向,但不具体插手其日常管理和商业决策。对其所投资企业淡马锡以管资本为主,保持“—臂之距”。
可以说,淡马锡的成功,其高度国际化、市场化的人才选聘及与长远绩效挂钩的高管激励机制功不可没。淡马锡遵循“精英治企”、“能者居其位”的用人原则,淡马锡的董事会会利用大量精力会见国际商业人士,并建立人才数据库,按照市场化、公开化机制在国际经理人市场上公开选聘,使淡马锡拥有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职业化、管理一流的人才;此外,淡马锡还将管理层的薪酬制度与长远绩效挂钩,为避免短期投机行为损害企业利益,充分利用可变薪酬,将企业的长远发展与管理人员的投资决策联系起来,以实现淡马锡注重企业长远、持久的商业效益,追求长期投资回报的目标。
二、国企未来的发展定位,打造中国式“淡马锡”新模式
虽然淡马锡的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但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淡马锡治理实践所依托的文化、法制、社会环境和我国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在学习借鉴的同时勿忘探索自己的路子。那么如何才能充分结合我们的社会背景等综合因素,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有效治理机制呢?
然而,深圳国企要想借助深圳的社会形势及政治模式,打造出中国式“淡马锡”模式,首先要确保实现彻底的政企分开及商业化运营,即完全市场化的投资管理理念。淡马锡作为一家投资公司,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和实现国资收益最大化,是其最大使命。在淡马锡的打理下,新加坡拥有发达国家最高的国企回报率。若应效仿淡马锡,应积极做到政治和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相对彻底分离,对存商业化企业实现纯商业化运营。
建议借鉴新加坡立法制度的经验及组织架构,研究针对国资委的立法,迈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第一步。另外,市国资委负责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以及总经理的提名,但须由市委组织部全权批准后实施,以此形成有效制衡机制。董事会成员一旦任命,应赋予董事会自主经营决策的权利,但同时成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等,公开公司年报,以监督董事会之权利行使。
此外,国企对旗下公司的管理,要突破一直以来的过多管辖,即“管人管事管资产”的习惯模式。这种模式导致企业的自主决策能力差,不能充分发挥企业的活力。关于这一部分的公司管理,国企可以效仿淡马锡模式,积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尤其加强董事会的建设,与旗下企业保持“一臂之距”。国企对这一类企业的定位应以获得投资回报为目的,完全市场化操作,释放资本逐利的本质,解决国有资本布局问题。
最后,深圳国企应大力拓展人力资源,放眼国际,招贤纳士,同时建立兼顾短中长期、多样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由公司董事会选聘经营班子,由公司管理团队按照市场和业务需求,在市场上公开招聘员工,不再人为设定薪酬限额。要坚持“业绩导向”原则,面向市场公开透明选聘合格人才。要利用基金合作、项目拓展、国际交流等接洽成功人士的机会,组建公司人才数据库,储备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资源。按照“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理念,实施区别考核制度,靠业绩说话、靠事实说话,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淡马锡的成功,源于其职能的精准定位及立法保障,源于其坚持商业化原则及有效的人才引进及培养措施。诚然,学习淡马锡并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不是照抄照搬,我们必须利用好特区“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排除非议和干扰,把淡马锡的体制机制“精髓”学到学足;必须坚持原则,结合问题,阶段性、动态性地学习淡马锡、对标淡马锡、超越淡马锡,大胆探索国资监管运营内外部制衡、权责利对等的体制机制。深圳国企的未来,应该是一个将“中国特色国情”与“淡马锡”有机结合,带有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特色的,适应国内政治以及经济形势的全新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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