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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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嘉怡
摘要:目前,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球范围内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然而我国养老金的供给却过于倚重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私人养老金发展严重不足。本文从分析我国养老金融的现状及问题出发,总结分析了养老金融发展不足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优化养老保险结构、加大税优力度、创新养老金融产品等针对性政策建议。
关键词:老龄化 养老金融 发展研究
一、引言
人口结构变化是全球公认的对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挑战之一。从全球的人口变化趋势来看,普遍是从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向低出生率和低死亡率转变,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了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和年轻人口比例的下降。我国也不例外,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13.26%,15岁以下人口占16.60%。相比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两者的比重分别上升2.93和下降6.29个百分点。不仅如此, 2018年末全国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9729万人,占比64.3%,与2017年末相比减少了470万,这不仅是2012年劳动人口数出现拐点以来的连续下滑,而且还是劳动人口数量和比重连续7年的双降,在短短7年时间里劳动力人口已减少2600万余人。受此影响,劳动力供给总量在2018年首次出现了下降状况,并且这一现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预计还将持续发生。在青壮年劳动力比重急剧下降的同时,老龄人口逐年攀升的趋势也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遏制。据有关部门调查数据显示,相较于2017年,60岁及以上人口共计增加859万人,而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也增加了827万人。在此背景下,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态势和社会保障体系势必会迎来极大的挑战。
老龄化意味着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增多和养老基金缴费人数的减少,其结果必然是社会养老负担的日益沉重,更有甚者可能会出现不堪重负的局面。因此,面对老龄化压力,需要做到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创新和利用多种方式筹集和拓展养老保障资金及其来源管道。其中,养老金融是可供选择的养老渠道之一。
现阶段,我国学术界对养老金融的研究和养老金融的发展都尚且处于起步阶段,即便是养老金融的概念,目前在学术界也还未有统一的说法,多数文章表述为“老龄金融”,也有一部分文章表述为“养老金融”,为方便起见,本文把二者统一表述为“养老金融”。养老金融是指各类与养老需求有关,利用金融服务方式谋求养老资产保值增值,用于防范养老风险的金融产品,包括企业(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储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信托、养老基金等金融服务方式,也包括公共养老保险基金中用于市场投资的部分。
二、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为应对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已经开始在政策层面上高度重视养老金融的战略意义,近年来连续出台政策文件推动养老金融发展。以2011年12月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国办发[2011]60号)为起点,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等政策文件,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养老保险产品发展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投资作了明确规定。在此影响下,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对推动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而在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又进一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明确指出了商业养老产品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和任務。总的来说,养老金融的发展有了很大的政策支持、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正在趋向多元化,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也已初具雏形。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养老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公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已开始尝试专门性的养老金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提供的养老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存在品种单一、类同化倾向的问题,比如多数银行提供的养老金融主要是一些保证收益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它们多数为短期投资,难以满足个人养老投资的长期性需求。由于投资产品种类少、选择单一,导致很多老年人最终选择银行储蓄方式养老。显然,随着老龄化的加剧,我国现行的养老金融架构和产品体系尚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金融业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现阶段,我国金融机构养老金融产品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第一,养老金融产品单一,无法满足养老金融多样化需求。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逐渐认识到老年人的价值,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推出了老年人专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保险公司一直是养老金融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保险公司纷纷推出新型的商业养老保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已建立了各种养老小区。但是,大多数金融机构是在“养老”的旗帜下,推出的往往是大众化金融产品,而不是制定一个长期的计划来维持未来退休生活的需要。
第二,养老金融产品分布失衡,储蓄产品比例过重。由于我国整个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养老理财观念有待改善,养老金融主要集中在银行储蓄类金融产品上。证券类养老金融产品相对稀少又缺乏个性特色。保险类养老产品虽然已经开发许多,但基金和信托类养老金融产品才刚刚起步,大多还是打着养老理财的幌子行大众理财之实。房产类养老金融(如以房养老)虽然已经在探索实践之中,但与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相悖的事实使得其前景未卜。比如在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占比84.8%、证券业为0.6%、保险业为3.7%。银行资产比重过大,也就意味着其他行业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尚需继续努力。
第三,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发达国家强调中老年人、中高收入者以及有稳定工作人群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其发行的产品具有长期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等特征。例如美国共同基金实现了由“产品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化,有效解决了不能满足需求的难题。通过研究发现,对于大多数国家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而言,大都会提供多种产品满足不同风险收益偏好者的需求。从目前养老金融产品来看,我国的养老金融产品显然还无法满足这种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障碍与观念约束
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多支柱养老模式不同,我国表面上也建立了养老供给多元化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现实中还是过于依赖第一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余支柱的养老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尤其对一些低收入老人,基本完全依赖第一支柱来养老。比如2017年社会养老保险的贡献率达到78%。这与美国形成强烈的反差。根据《2018年美国基金业年鉴》显示,2017年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总资产规模达到了28.2万亿美元,接近美国养老金总资产的60%。虽然为了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2018年开始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由于试点时间尚短,试点效果还不甚明朗。所以,制度架构的问题是当前阻碍养老金融产品发展的一大制度障碍,好在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点,近年来已经着力达到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另外,老年居民的传统观念也是制约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调研报告2017》显示,我国居民退休收入的来源渠道明显存在单一且十分传统的特点,银行产品仍是最为广泛的理财工具。其主要原因是宁愿将金融资产存在银行了接受较低的利率,也不敢承受金融市场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促进金融产品创新的政策激励不足
尽管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对养老金融进行了尝试,但普遍存在一个共同缺陷是养老金融产品单一、类同化倾向明显,不能满足不同人群的偏好与选择,而且大多属于短期理财产品,无法应对老龄这个长期风险。而养老金融的创新,固然是上述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化开发和投入的应有之义,但作为养老金融这个特殊公共品,需要政府在政策上予以扶植或支持,无论是促进老龄金融产业的发展,还是更好的保障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方面,都应该是政府的职责之所在。
在养老金融产业的政策支持上,政府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并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文件,这在上文已有论述。但是,虽然在国家层面对未来养老金融的发展作了规划和指导,但是目前亟需和紧缺的是如何把这些规划落到实处。尽管早在2013年12月出台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税递延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覆盖面窄的原因,但是截至2017年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仅占城镇参保职工人数的7.94%,导致该政策事实上无法在更大程度上驱动养老金融的发展。
(三)金融产品本身创新不足
先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养老产品为例。主要表现为对老人的服务一般表现出人性化考虑不足、针对性服务意识不足、个性化产品不足的问题。这是因为老年人活动范围有限,对金融消费的便捷性以及产品的安全性、流动性等相关要求更高、对服务价格比较敏感,老年人在对金融产品需求的同时,在服务中更需要得到心理关注和感情关怀,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面向老人特点,从而开发出更多的养老投资产品。
再以养老金融产品最为发达的商业保险为例。虽然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比较成熟,各家人寿保险公司也都有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比如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泰康世纪长乐终身寿险、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等等。但是,他们共同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同质性比较高,现在我国寿险市场上的养老产品可谓大同小异,缴费年限5-20年、可以选择的受益期55-65岁、意外给付金乘以倍数等等,公司主要条款之间甚至有80%的相似度。二是偏離保险的理念,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要用“分红”吸引客源。三是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缓慢,目前国内市场的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不是很多,比较成形的主要有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昆仑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内容上看,主要是为需要看护的人提供部分保险金作为辅助,而且没有等级区分,例如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每月不分级别给付1000月护理补助,显然1000元的补贴额度无法满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
四、发展养老金融的对策建议
(一)调整养老保险体系结构,留出养老金融发展空间
随着老龄化的逐步深入,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势属必然。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调整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结构,以便于为养老金融的发展留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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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夯实最低保障养老金以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合理调整第一支柱社会养老保险的比重以为企业减负,大力发展第二、三支等私人养老金。只有为第二、三支柱私人养老金的发展留出空间,才是未来养老金融大有可为的出路。比如已有学者建议从降低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角度促进养老金融产品的发展。同时,可以通过合理引导养老金资产投资,实现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中的证券、保险、基金等不同金融形态有机结合,达到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目标,也利用养老金融的发展。
(二)出台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养老金融发展
通过税收、财政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个人和企业重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年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促进年金业务、养老基金及证券投资等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以经济利益动员社会资金更多用于养老保障,实现养老责任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资金筹集由财政和金融双轮驱动。比如借鉴美国 401(k)计划和企业年金税收延迟政策,政府通过给予税收延迟优惠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投保者购买年金保险产品,转移个人的长寿风险,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养老等产业项目或国家基础设施项目,拓宽投资管道,联接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
(三)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产品,开发养老金融的供给渠道
老龄化催生对商业保险的需求,商业保险作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使得商业保险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可以预见,随着老龄化的加剧,人们对商业保险的期待越来越高,更加寻求自我保障。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开展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显示,当前中国老年人拥有商业保险的比例非常低,由此可见商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与此同时,信托的功能在于资产管理,并努力使资产保值增值,而且信托有明确的收益人保护机制、税收优惠和破产隔离制度,这些产品特性都与养老需求相吻合。目前国外养老信托的种类较多,如养老金信托、遗产信托、财产传承转移信托服务等。而国内目前除了有少数企业年金信托外,大部分还是采用银行与信托合作的方式推出养老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以养老金信托为主,未来在遗产信托产品方面存在巨大市场需求。
总之,面对老龄化的不可阻挡之势,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应该合理地调整结构,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主体,社会多方面参与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是明智选择。在此基础上,多学习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在政策上做好引导、税收上做好激励、产品上做好创新,同时营造良好的养老金融资本市场和投融资环境,以政策吸引市场主体进入、以税优激励产品创新和引导居民参与。惟其如此,才能促进我国养老金融事业的发展,为日益增长的老龄人口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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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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