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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背景下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证券类业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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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中多方面内容的调整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其中降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资格的从业门槛对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一大利好,可以拓宽业务范围,并通过参与证券类业务而提升事务所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文章在分析新证券法对事务所带来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提升审计质量,更好地开展证券类业务。
  关键词: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审计质量
  一、新证券法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
  2020年3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新证券法在多方面较之前有了变化,其中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降低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资格的从业门槛,新证券法中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行政许可,调整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监管方式,将资格审批改为备案;二是压实了中介机构的责任,因改为注册制,更加依赖中介机构提供的意见,更加突出了中介机构的监督主体责任,同时加大了对违规、造假事务所的处罚力度,强化了事务所的民事及行政责任。
  从以上变化可以看出,新证券法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给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以前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只占到所有事务所数量的1/200,犹如凤毛麟角,而监管方式变化之后,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资格的门槛从法理上将不复存在,这对中小型会计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是重大利好,使其业务范围更加广泛,也会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新证券法加大了对事务所的处罚力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将大幅增加。因此,对于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执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型事务所必须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和审计质量才能在这场变革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二、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如何提升审计质量
  新证券法对于证券资格事务所的从业门槛降低了,但是有形型的门槛没了,无形的门槛更高。鉴于新证券法下监管力度的加强,将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洗牌和优胜劣汰,如果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无法提升自身审计质量,提供符合证券业务要求的服务,在如此高风险、高水平的市场竞争中将会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一)聘请专业的注册会计师,提高服务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虽然提供的是服务业务,但是作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其承担着一定的监督责任,尤其是在新证券法实施后将审批制改为注册制,更加突出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主体责任,对其所提供的审计工作质量有了更高要求。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养以及专业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质量,但中小型事务所的从业人员数量和水平以及审计资源等,与大型事务所相比存在差距,这也是新证券法之前对于证券从业资格进行限制的一方面原因。因此,中小型企业要想借此机会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大,开展证券类审计业务,必须要提高自身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质量,聘请足够专业的注册会计师。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打造一支执业能力过硬、职业道德较高的人员队伍,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聘请证券业务经验更加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严格人才選拔标准。首先,从业务能力上保证事务所审计质量。其次,要加强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规范,确保开展审计业务时保持专业的职业怀疑和敏锐的洞察能力。最后,要注重对人员的继续教育,保持人员知识库的更新和工作能力续航。
  (二)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减少风险发生
  在完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事务所还需要加强对于内控机制的建设。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规模等因素限制对于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内控机制可以有效管控事务所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范违规违法行为的出现。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从证券类审计业务的监管要求出发,通过对控制活动、风险评估预防、监督考核制度等方面入手,制定周密详细的内控方案,以此规范约束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审计人员工作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针对新证券法中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双备案制和事后监督处罚力度的加大以及事务所民事赔偿风险增加等变化,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尤其要重点关注并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做好严格的三级复核审批机制。然后强化监督审计,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抽检,并加大考核处罚力度,提高注册会计师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转变工作思维模式,建设以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文化
  从事证券类业务对于事务所各方面的要求均较高,而中小型会计事务所在之前受限制不能开展证券类业务,其工作模式也是按照非证券类业务需求展开,但是鉴于新证券法下对中介机构监督主体责任的强化,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开展证券类业务,并实现业务范围的拓展和提升,必须转变以前的工作思维和审计方法,将审计质量作为工作目标和评判标准。
  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事务所声誉和后续的承接工作,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工作中缺乏与证券类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质量控制机制,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不够严谨,审计方法过于简单,从而形成的审计报告质量不高,难以满足监管对于证券类业务的要求。因此,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要将审计质量作为工作根本,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文化,增强事务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形成以审计工作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在专业人员规模和审计质量机制健全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审计质量。
  (四)完善并严格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按照新证券法的要求完善自身质量控制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不同阶段分别加强控制以提高审计质量、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工作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审计程序开展不全面,有些必要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或是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不能有效发现被审计单位的相关风险;或是审计记录、工作底稿撰写不准确、不全面,弱化了审计报告的参考价值。   为了提用审计质量,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并强化其执行力。第一,事务所应根据外部监管法规和相关行业准则,结合审计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和更新质量控制制度,调整质量控制组织架构,细化工作细则和流程,确保必要审计程序的完美执行,以充分获取审计证据,形成有效审计结果;第二,强化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避免其成为一纸空壳,要严格落实三级复核制度。
  (五)做好品牌和形象塑造,审慎开展证券类业务
  新证券法的实施给中小型事务所带来了发展契机,而能否抓住这个发展契机实现事务所业务规模的扩张和未来规模的壮大,需要事务所在夯实审计质量的同时做好品牌和形象塑造工作,扩大事务所的知名度,积极拓展证券类业务,为会计师事务所创造更多效益。
  第一,事务所要谨慎选择客户,避免对自身声誉造成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为了扩大业务规模而盲目承接业务,在承接业务之前尤其是证券类业务,要充分考虑客户的诚信度、企业经营情况等全面情况,不能受制于客户,有意或无意帮助他们粉饰报表达到舞弊目的,最终对事务所造成声誉影响,这对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会形成致命
  打击。
  第二,积极塑造良好的品牌和形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注冊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因此,事务所只能凭借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审计质量等硬核实力来打开知名度和美誉度,逐渐拓宽业务范围和规模。
  三、结语
  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充分运用新证券法实施带来的重大利好,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自身工作以承接证券类业务,在提高自身知名度的同时实现规模和收益的双扩张。而要达到这个目标,中小型会计事务所必须立足于工作实际,从专业注册会计师配备、人员专业素养培训、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模式转变、审计方法完善等多个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不仅能满足监管需求也能使客户满意,实现名利双收。
  参考文献:
  [1]卢勇.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探析[J].财经界,2018(8).
  [2]朱馨玉.浅析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J].辽宁经济,2019(5).
  作者简介:唐明喜(1972—),男,广东东莞人,会计师,专科,主要从事审计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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