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药品流通监管发展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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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做好药品流通监管的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药品流通的时候,各种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还是比较高,这便要求必须加强药品流通监管的力度。笔者主要分析了当前药品流通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做好药品流通监管的措施,希望能够切实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
关键词:药品流通;监管;新时期;策略
药品流通监管的水平不但会给药品行业更好的发展造成影响,还会给我国政府公信力的提高造成较大的影响。为了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我国也出台了很多错事,明确了监管责任,提高了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率。虽然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药品流通领域依然经常出现一些安全事故,这便要求我们必须提高监管的力度,做好监管工作。
一、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现状分析
(一)我国药品监管体系分析以及当前监管形势
在建国初级阶段,我国积贫积弱,医药比较少,人均寿命只有35岁。经过了7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繁荣,药品产业也得到了极好的发展,2018年的时候,我国药品市场已经占全球的20.5%,我国药品监管体系也随着药品产业的发展不断的完善。2018年时,我国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质监以及食药监三局合并,对药品监管进行大市场的管理,因为药品比较特殊,监管也具有明显的特殊性,所以,进行了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组建,单独的管理药品[1]。药品监管体系是在国家和省级设局,在市县区药品监管的职能由市场局发挥,执行的是国家审批、地方监管的体系,进行药品流通监管的时候,对于事前的审批以及事后的惩罚比较重视。随着设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主体也在不断壮大,改革机构的时候,监管队伍也被消减及分流,这也导致了基层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问题很容易出现。
(二)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过程分析
药品是否安全会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的稳定,政府非常重视药品的安全,我国也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发挥,从简单文件到《药品管理法》的制定,经历了從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系统的和国际药品监督管理接轨的药监法规是《关于药政管理的若干规定》,在1949年到1978年之间,我国药品行业本身便不是独立产业,药品管理职能设置的时候比较随意,这也导致了药品立法层级比较低,仅仅是以文件形式出现,语言及形式没有法律规范特征,到1985年,我国颁布实施了《药品管理法》,后来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了一系列的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虽然我国药品监管已经在不断的完善,但是依然很难跟上医药经济的发展,受到利益驱动,还是经常出现药品安全事件。无论是药品监管工作还是医药产业发展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鼓励科技创新的措施比较少,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监管的时候,手段比较落后,为了对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进行完善,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我们必须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做好药品流通监管的对策分析
(一)做好药品流通监管部门的建设
药品监管工作本身的专业性比较强,行业特点也比较明显,必须要有专业化的队伍来进行监管。但是当前,受到利益的驱使,有些监管人员为了利益会弄虚作假,对于药品批发企业或者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我们必须重视全体干部队伍素养的提高,提高药品监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定期的进行培训,让其学习最新的规范标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法学和药学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够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药品流通监管人员,给药品监管组织更好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2]。其次,还可以将监督人员、协管人员以及信息人员本身的作用发挥出来,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从而给药品监管更好的进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完善我国的药品监管法律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很多现在执行的药品流通监管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满足当前药品流通工作和药品监管的需要,特别是和其他法律衔接的地方存在较多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完善我国的民生,我们必须根据与时同步的方式来构建和完善药品流通监管的法律发挥,确保法律法规能够跟上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从而给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向确定提供帮助,提高我国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效率,从而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
(三)对药品流通监管的方法进行优化
除了需要根据市场发展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进行药品流动监管的时候,还需要将其他力量发挥出来。比如,监管部门可以和新闻媒体进行合作,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出来,做好药品市场舆情关注工作,确保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能够根据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来找到问题解决措施,及时的调整药品流通市场中存在的问题[3]。对于比较典型和影响比较大的药品案例应该公开给群众,这样不但能够警告违法行为,还能够约束其他企业。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还可以和公安部门及卫生部门合作,更好的进行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这样能够扩大信息来源的渠道,确定具体的职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管理的力度,规范药品流通的秩序。此外,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监管部门应该利用各方的力量来进行解决,制定相关的规范,确保能够更好的开展监管工作。
(四)进行针对性和预防性较强的监管模式的建设
在监管工作开展的时候,必须考虑到药品配送企业的性质。对于区域性药品配送企业,不但需要担负起市场药品供应,还需要根据商业性的需要来做好药品的储备工作,落实设责任。对于这个特点,应该进行预防式行政监管制度的选择。预防式行政监管的重点是服务、培育和扶持[4]。在药品监管工作开展的时候,必须做好相关企业的评价,帮助企业不断的升级其管理。一般情况下,药品批发配送的时候,其选择的往往是柔性经营管理模式,会根据市场变化转变经营行为。根据这个特点,需要将针对性行政监管运用进来。根据企业药品配送的属性来进行药品流通监管重点的确定,提高监管工作开展的针对性。此外,随着监管的不断发展,需要也在不断的变化,药品流通监管机构需要对风险进行控制,提高监管的效率。
(五)加大药品流通监管资源方面的投入
我国当前药品流通监管的时候,资源投入较少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政府必须及时的采取措施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增加经费方面的投入,特别是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省市地区药品监管部门都应该尽量的将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的运用增加到财政预算项目中去,进行种类比较丰富的监管软件系统的研发,进行实用性较强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构建[5]。此外,还应该将现代化监管技术运用进去,构建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根据以点带面的原则,先要求县级及更高层次是的药品生产企业将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运用进去,再逐步的要求零售药店也将计算机药品管理系统运用进去,将现场检查和电子监管结合在一起,不断的落实药品流通监管的责任,从而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结语
药品是一种性质比较特殊的商品,药品的质量不但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密切,还会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做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康凤清.新时期药品流通监管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全国流通经济,2020(1).
[2]武小赟,等.基于大数据技术的药品生产流通全环节实时动态智慧监管启示[J].中国药事,2019,33(12).
[3]王茂林,张建华.基于欧盟经验的我国药品“两票制”流通监管模式创新研究[J].卫生软科学,2019,33(6).
[4]张顺良.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行政监管问题及对策建议研究[J].价值工程,2019,38(6).
[5]金雨婷,杨帆,邵蓉.我国药品流通商业模式创新研究——基于欧盟药品流通监管制度[J].卫生经济研究,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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