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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剑松

   摘要:本文首先对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进行了概述,说明了信贷活动在筹集与运用资金、调节经济与积累资金、反映与监管经济活动三个方面的作用,其次从几个方面阐述了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风险成因,并逐一展开,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与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对策
  
   一、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概述
   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是隶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经济范畴,它体现了农民与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借贷关系,是以偿还并收取利息作为条件的特殊价值运动的形式,拥有通融性、周转性及有偿性等特征。我国通过加强对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可以积极有效解决“三农”的问题,从而保障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向前发展。具体说来,农村合作银行相关的信贷活动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筹集与运用信贷活动资金
   农村合作银行不断吸收存款,能够将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进行集中,再通过相关贷款业务,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向我国的农村地区,主要用于农户中小额贷款、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等方面,从而保障农村地区的资金余缺融通。通过加强信贷管理工作,在资金所有权没有改变的基础上,改变其使用权,将闲置的、短期的、小额的资金转变成为可用的、长期的、大额的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融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调节经济与积累资金
   我国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在进行经济调节的任务上,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一,表现在信贷资金配置上。利用贷与不贷、期限长短、利率高低、贷多贷少等经济手段,来调节信贷资金的供求活动。对信贷结构进行优化,调节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与行业结构,进而实现对整体国民经济结构进行调节。第二,表现在货币调节流通上。通过信贷活动进行货币投放是我国发行货币的主要渠道。经由贷款规模的收缩或者扩张,能够抽紧或者放松银根,实现对货币流通进行调节。在累积资金的任务上,主要表现在我国农村合作银行经由在农村地区开展信贷业务管理经营,扩张存款业务量,增加盈利,降低成本,讲求核算,上缴利税,为实现自身发展而壮大资本。
   (三)反映与监管经济活动
   在我国,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主体,成为国民经济进行资金活动的枢纽和中心,居民个人、各企事业单位都和银行发生着信用关系,国民经济的整体活动,都会在银行的存、贷、收、支上面反映出来。我国的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的金融体系当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中小型企业与农户都可能与银行产生信贷业务,从而反映出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情况。信贷管理体现出的反映功能,给我国相关部门与单位提供了指定、修改方针政策的依据,使决策实现科学化、合理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信贷活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相关问题基础上,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应该在法律授权下,监督与管理相关客户的行为,促使其遵守金融法规与财经纪律,使农户与企业积极改善管理经营,从而提升经济效益。
   二、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风险成因
   (一)贷款担保与兑现风险
   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和其它商业银行相同,贷款发放通常采取贷款担保的方式,包含抵押、质押与保证这三种方式。但是其借款人抵押物存在着较大变现风险,我国农村合作银行抵押物多为设备与房产,而这些设备与房产绝大多数都位于农村或者乡镇,因为地理位置不好,这类资产在实际变现的过程中有较大难度,或者仅能以远远低于未归还贷款余额的价值进行变现。从保证贷款方面来看,存在着货款额度超出保证人保障能力的情况。
   (二)银行的贷款管理体制落后
   在一断较长的时期内,农村信用社由于其产权不清,内部人士控制情况严重,内部管理者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十分密切,管理经营的效率低下。其改制成为农村合作银行以后,虽然明晰了产权结构,大大降低了不良资产的比重,管理经营制度逐渐得到完善,但是其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改变,部分业务人员与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现代的金融管理经营理念,导致贷款前期调查不严格,贷款审批有明显主观因素,贷款后期监督不力,地方政府强行贷款、人情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的主要表现有: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企业与个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用一些劣质的低效的资产来抵偿银行的债务,造成信贷资金的不断流失,且逐步演变成为金融风险。尤其是农村合作银行其服务对象绝大多数是农民,从某种程度来说,农民受的教育相对较少,法律意识与信用观念淡薄,乡镇的信用体系体制建设严重滞后,一般而言农村合作银行能够掌握到的乡镇借款人的信息相对较少,难以掌握其信用状况,各类骗贷现象时常发生。部分贷款人把贷款挪为它用,而银行通常较难发觉。部分乡镇借款人私自变卖其抵押财产,一些借款农户、小企业、个体户存在恶意拖欠或者逃逸贷款的行为。农民法制观念亟待加强,其对违约的后果或者风险认识不足,往往会对回收贷款产生不良影响。
   (四)农业生产的经营风险较大
   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其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三农”,农业生产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每一次严重的自然灾害都会导致大批借款人由于农业生产遭到破坏而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由此导致大量信贷资金的沉淀。在我国,农业的产业化水平较低,生产经营的成本较高,同时农村交通不够便利,运输条件落后,利润率较低,缺少国际竞争的优势。同时国内外市场上价格的大幅波动也会加大农业生产的经营风险。生产者种植经济作物时通常是依据上一年的价格或者当前的价格进行决策,当其收获作物时,市场价格的大幅下挫,肯定会使其遭受重大的损失,影响其还贷的能力。
   三、农村合作银行的信贷活动风险防范对策
   (一)对信贷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实现信贷风险的有效预警
   对信贷档案进行健全的、完善的、规范的管理,能够提供早期的预警信息,还可以给信贷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以期有效预防与规避信贷风险。第一,规范合理的信贷资料,能够掌握货款的到期与逾期状况,从而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对信贷风险进行防范,避免其发生。第二,健全完善的信贷管理数据资料,能够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金运营情况、经营业务量等进行预测与分析,找出企业贷款限额的警戒线,科学掌握贷款投放量,从而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第三,完善详尽的借款企业日常经营资料,能够帮助银行掌握企业的原材料与产成品的占用情况,对主品的市场行情、销售动态以及销售贷款回笼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能够及时掌握与发现信贷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二)完善贷款担保制度,重视对其进行管理与监督
   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贷款的发放时,多数会要求借款者提供财产当作其抵押物或者实施保证人保证,利用上述手段可以有效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所以,对贷款抵押物价值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估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它是攸关商业银行损失贷款程度的关键要素之一。相对而言,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借款者的抵押财产通常具有流动性不强等特点,因此,在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时不能只是简单采取现行市价法或者重置成本法,还应该考虑其实际变现的能力与历史成本的因素。对于抵押财产,应该要求借款者购买保险,其保险期限应该大于抵押期限,并且在抵押期限之内,由银行作为该保单的第一受益人。此外,对借款者抵押财产的状况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检查,必要时应该约定追加其抵押物价值的条款。对于进行贷款保证的保证人,要随时掌握与监督其担保能力,同时与当地的金融机构相互协作,联合建立起保证人的信用档案,实现资源共享,防止循环保证、重复保证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农业保险推广的力度,努力分散其农业风险
   广大农户从其经济作物的种植开始,到其实现收割、销售的实际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意外事故与自然灾害,一旦有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的发生,其损失往往相当巨大,严重时甚至导致农户的即刻破产,造成其贷款长期无法得到偿还。举例来说,养殖专业户进行养殖的实际过程当中面临着动物产生传染病疫情的风险,通常情况下,疫情一旦爆发,必然损失惨重,会对其还贷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现有农村合作银行农业的贷款损失。同时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畴内,积极完善地方政府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与优惠税收政策,从而保障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将农村的地方实际与财政相结合,提取出部分资金,对投保农户所缴纳的保费进行补贴;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自身条件的、拥有地方特色的、适宜的保险项目与办法,不断加强农民抵抗风险的能力,依据各个地区农业的生产周期,农村企业的产品、资源以及农作物的环境条件、产品特色与气候的不同,制定出因地制宜的保险项目,以期吸引更多农户加入进投保的行列当中。
   (四)对农村合作银行的贷款证券化进行积极尝试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银行业的贷款证券化相关业务十分之少,由于农村合作银行的成立时间较短,经营状况还有待进一步检验,其贷款证券化的业务还没有开展。在今后的我国农村合作银行的实际运作的过程当中,可以考虑对符合特定条件的银行部分贷款实现证券化运作。银行的贷款风险自身并不能够消除,而贷款证券化就是其进行贷款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农户的贷款有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无法回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贷款永久性无法回收。所以,对部分不良贷款实施贷款重组以后再采取证券化运作,以一定的折扣将其出售给专业的投资机构,可以提前收回一部分的资金,防止贷款损失出现进一步的扩大。
   四、结束语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我国的农村合作银行与之前的农村信用社相比较,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但是面对的信贷风险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在目前经济环境不断恶化的条件下,就更加应该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工作,从而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将风险控制在初始阶段。农村合作银行必须始终以谨慎经营作为其原则,才能实现自身健康、平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炳杰. 农村合作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及防范策略[J]. 商情(教育经济研究), 2007, 3
  [2] 熊学萍. 农户小额信贷与商业银行信贷的制度比较[J]. 商业时代(原名《商业经济研究》), 2006, 10
  [3] 陈颢. 浅议农村合作银行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发挥信贷作用[J].时代金融,2007, 1
  [4] 李海静. 农信社改革的双赢模式――基于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的分析[J]. 经济研究导刊, 2009,9
  [5] 宋魁. 农村合作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0, 9
  
  (作者单位:福建晋江农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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