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凤阳县利民村镇银行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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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 潇 马文浩
2007年11月7日,安徽省银监局宣布本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并选择在长丰县和凤阳县试点设立村镇银行。安徽银监局称,从首批六省试点的经验看,村镇银行有着比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更加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经营管理更加规范,风险管理能力更强;能够吸收社区内广大居民的存款,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对当地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更多,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更大。而与凤阳县相邻的天长市的天长信用联社是六家申报银行中不良贷款率最低的银行,故批准其成立利民村镇银行。
利民村镇银行的筹建过程
2008年4月28日,凤阳县利民村镇银行正式挂牌成立。吸收法人股东5名,个体股东10名,共募资金4100万。其股权结构、筹建费用、组织结构状况如下。
股权结构。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天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利民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比例为29.78%;其他单个自然人股东和关联方持股都未超过10%,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筹建费用。利民银行在筹建期间约花费175.3万元,其中开办费约为151.7万,并可在五年内摊销,每年约为30万;购置固定资产约23.5万。
组织结构与人员构成。根据村镇银行的产权制度,全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行长室;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情况共设置了信贷部、营业部、营销部、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五个部门。(详见图1)。
董事长由天长信用联社董事长兼任。行长室设正副行长各一名,行长由原天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担任,有近20年的从业经验;副行长来自天长信用联社的稽查部,现在主管村镇银行财务工作,有10余年从业经验。其他员工15名,其中本科生3名,大专生12名。这些员工分处在4个部门,其中信贷部4名,营业部5名,营销部1名,财务部2名,综合办公室3名。
利民村镇银行经营现状
根据安徽省银监局规定,利民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存贷款业务、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
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代理收付款业务,代理保险业务等。目前,存贷款业务是利民村镇银行的主营业务。
存贷款业务
吸收存款状况。成立之初,5130万存款中,2000万是政府的财政存款,财政性存款占总存款比例达40%,而54.9%的农户存款中绝大部分是内部职工的关系存款,这表明村镇银行在吸收公众存款方面仍没有太大的竞争力。随后村镇银行开展了“以贷引存,以存促销”的方式动员存款,较大地提高了存款总量,降低了财政性存款比例。截至2009年5月末,村镇银行存款余额达到9315万元,其中财政性存款的数额较2008年底减少了3200万元。
发放贷款状况。成立以来,利民银行累计发放的8896.1万元贷款中,面向农户的贷款不超过贷款总额的8%;贷给农户作生产性支出的贷款不足总额的2.5%,其中发放给种植农户购买化肥、种子等农资的贷款不足2%,发放给养殖户做生产性支出的贷款仅为0.62%。利民村镇银行表示,面向企业的贷款中,目前暂没有能力支持大型企业,而且由于有“村镇银行不能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只可以做生产性、流动性贷款”的要求,所以,只能参与别的银行没有兴趣的企业。主要参与粮食收购与加工企业和县域内小企业,形式有抵押也有担保。如果客户使用固定资产作担保,则视为优质客户。政府也提供一些企业作为选择,经过村镇银行考察,从一百多家粮食加工企业中精选出十几家粮食加工企业发放贷款,大约占全部贷款的42.95%,其中最大的一笔贷款是200万元;48.69%的贷款分配给小企业,没有贷款给中型企业。此外,村镇银行还开发了两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消费性贷款业务:“公务员专向贷款业务”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贷款业务”。贷款范围可以是住房、消费和发展生产。若贷款人员所属单位在该行设立的工资账户,由其代发工资,可以申请信用贷款;否则只能申请抵押贷款。
风险控制情况
首先,利民村镇银行尚未获准加入征信系统,共享征信系统信息。这使得信贷客户信用风险难以甄别,加上利民村镇银行的员工多为无从业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这对信贷客户选择、抵押资产评估、贷款风险防范都较为不利。其次,村镇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种养殖业风险比较大,为了实现低于2%的坏账率,银行对种养殖业的贷款比重不会高于总贷款的30%;相比而言,同一县城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贷给农户的贷款则达到80%。可见,该村镇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不得不违背2007年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三,由于存款量与盈利目标不匹配,利民村镇银行的贷存比达83%,高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75%,也给经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股东回报情况
据调查了解,该银行经营计划是第一年不亏损,争取达到1%~2%的资本回报率,第二年争取达到10%,第三年达到15%。据银行披露,开业第一年不亏损的目标基本实现。但据专家组(来自安徽财经大学)评估,银行实现其内部目标就已经很难,实现股东目标完全不可能。因为要实现股东目标,存款需达到5个多亿,贷款达到3个多亿,这个数字相当于当地农行和工行的年存贷款增长额之和。然而,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和争取优质客户资源方面明显竞争力不足。
员工激励情况
两名行长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天长信用联社,年薪约为9万元,由信用联社支出。虽然工资略高于在原信用联社,但来自董事会和政府的压力非常大,他们希望返回原信用联社工作。17名员工采用“全员营销型”,充分动员职工的资源;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每个月都进行评比。
经营成本与收益情况
据利民村镇银行2009年5月上报监管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利民村镇银行经营8个月,各项业务支出为193万元,其中:
开办费摊销额=151.7万/5年=30.3万元/年
年度应付员工工资=2000元/人/月*8月*17人=27.2万元
计提坏账和折旧17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8万元。各项收入为246万元,收入主要为利差收益,其存贷款利差高于商业银行,但低于农信社,大约为4%(利民村镇银行一年期存款平均成本,含动员成本约为4.5%,同行的拆借利率为6%,所以一般不会选择拆借,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为8.5%),实现净利润53万元,提取股东红利41万元,每股红利以1%派现。
利民村镇银行的发展困境
隐性担保缺失下的金融排异
声誉是一种保证契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机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我们可以把银行的声誉理解为具有信息优势的银行对存款人做出的维护其存款安全的承诺。利民村镇银行在业务推广、吸收存款等方面都遇到因缺乏国家隐性担保而受当地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所排异的问题,原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国家隐性担保优势来阻击初创的信誉有限的村镇银行。由于对村镇银行了解有限,多数客户通常会选择有国家信用做后盾的各大银行,这直接导致村镇银行在创立之初很难吸收公众存款。为争夺客户资源和树立良好信誉,村镇银行也强调自己的国有资本性质,并在利民村镇银行的产品、利率电子指示牌的醒目位置上滚动播出:“利民村镇银行是国家银行”。此外,利民村镇银行的综合业务网络挂靠在信用社,并由天长代为领取金农卡,这就意味着,村镇银行和信用社是可以通存通兑的,但实际操作中,信用社的柜员通过区别卡号的字段拒绝村镇银行客户的取款。
资金和信息约束下的金融排斥
村镇银行的优势本不在于资金的充裕,而在于其信息获取的能力。由于分支机构少且处于县城金融机构聚居点,与农信社(凤阳县农信社下辖42个网点,其中1个营业部,32个信用社,9个储蓄所,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相比,利民村镇银行与农户的距离更加遥远,对农户的信用状况了解极为有限,直接后果就是村镇银行对农户贷款数额的减少和贷款标准的提高,其贷款条件比当地信用社更加严苛。
调查显示,在利民村镇银行,只有同时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才能办理贷款。银行方面的解释是90%的员工都是新上岗的大学毕业生,对资产的审查和认证经验不足,因此为了避免造成高风险,只接受同时具有两证的贷款诉求人。与利民村镇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有专门针对农户的小额信贷计划,并不需要两证齐备。利民村镇银行在地理、风险评估程序方面都对农户金融需求具有一定的排斥性。
经营规模制约下的被动定位
凤阳县信贷市场上原有的各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定位。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对象为大中型企业等优质客户,几乎不做涉农贷款业务。农信社拥有最多的分支机构,与利民银行相比它能够更加贴近农村,同时又属于正规金融,拥有大量的国家资源,占据整个农贷市场近80%。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充分地利用乡土熟人社会特征,降低交易成本,专注于农信社忽略的小额贷款业务。而利民村镇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及农信社相比,其规模较小,却不足以小到只专注于某一个农村社区;与资金互助合作社相比,其规模较大,却不足以大到能够与大型商行争夺优质客户资源。因此,利民村镇银行提出自己的市场定位是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并根据现实情况,提出“先生存,后发展”的发展计划。而这一市场定位又较大地偏离了村镇银行设立的政策初衷。
对于利民村镇银行的简要结论与建议
从利民村镇银行的成立背景及筹建过程可见,它的出现是以供给带动需求的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其政策初衷非常明确,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然而正如案例所展示,在隐性担保,公司治理,资金和信息约束,经营规模等多个约束条件的影响下,为了实现基本的财务目标,村镇银行还是会主动地把服务重点转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以,注重宣传引导,优化激励机制,完善监管机制是避免村镇银行偏离政策初衷沦为发起行分支机构的有益尝试。
注重宣传引导,为村镇银行塑造应有的政策地位。这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村镇银行面临金融排异的困境,降低了农户与村镇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优化激励机制,提高村镇银行财务可持续性,缓解治理困境。首先,税收支持,村镇银行的成立背景是服务三农,地方政府通常对村镇银行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如营业税金及附加按5%上交后返还2%,但该项税收支持会因时因地而异,宜通过立法予以确认。其次,可以通过扩大储源,调节同行拆借利率等方式给予村镇银行支持。再次,征信系统信息共享对村镇银行的业务拓展和风险防范也至关重要。
完善监管机制,明确支农定位,改善村镇银行排斥农户的现状。建立针对村镇银行的支农考核体系,严格限制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把发放支农贷款情况纳入其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参考指标,避免村镇银行异化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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