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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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卫华
【摘要】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领导干部的权能也越来越大,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面临的审计风险也日益增大。文章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含义及其后果进行分析,结合工作实际剖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高校干部管理者和内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风险; 风险防范
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已逐步步入制度化、常态化。在我国,公立高校属于事业单位,高校领导干部按管理隶属关系可以分为省(部)管干部和校管干部。由于高校内审机构缺乏开展对校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权能,因此,本文研究对象为对校管干部即高校内各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含义及其后果
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及审计技术的“先天缺陷”,审计风险是广泛存在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也不例外。目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定义很多,笔者在集众家之所长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收集的证据不可靠、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充分等原因造成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作出错误的估计和判断,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干部管理部门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和使用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存在将增加干部管理部门管理使用干部风险。审计报告失实、对责任人评价不当,使得勤奋廉洁、切实履行责任的干部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奖励,而偷懒、渎职之人却可以蒙混过关,甚至可以得到奖赏,结果会挫伤好干部的积极性,而助长了偷懒、渎职的风气。因此,审计人员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把审计风险控制在允许的范围。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改革的最新动向,公立高校归属于准公益性事业单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与其他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相比,既有相同点,又有比较明显的区别。
(一)经济责任审计思想意识淡薄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思想上的漠视是工作失误中诸多因素的“本原”。当前高校部分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不够,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具有“偶然性”。目前,高校审计部门的“主营业务”一般是二级经济实体的财务收支审计和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在接受学校干部管理部门委托后才能开展,因此,审计部门很容易将其视为“边缘业务”,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2.先离任后审计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多针对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范畴,有关内部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支持力度不够,且没有强制性要求,先离任后审计或边离任边审计现象普遍存在,离任审计成了干部管理中的一种“摆设”。
3.审计结果运用不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能与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等结合,审计结果还只是被视为一种单一审计现象,其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经济责任审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规定》明确指出,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确保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据笔者了解,目前安徽普通本科院校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这些学校中,该制度的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职责权限等方面界定模糊,作用未充分得到发挥,可以说,该制度仅停留在文件层面。另外,高校内审机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功能有待进一步明确。如许多高校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审计人员既要完成职责内的审计任务,又要完成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审计工作只能“抓大放小”,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很多因为“小”而被放弃。
(三)经济责任审计边界模糊
目前,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分为四类: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教学院部领导和二级经济实体领导。在后三类领导干部中,根据经济属性又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经济类领导干部,直接或间接参与学校各类经济活动,如财务部门领导、国有资产部门领导、二级经济实体领导,这类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二是准经济类领导干部,部分参与学校各类经济活动,部分参与教学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这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将后部分内容剔除。三是非经济类领导干部,不参与学校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只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这类领导干部不属于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然而在具体实务中,领导干部不同属性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边界难以明确,造成“该审的未审,不该审的已审”的现象。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关键是提高审计质量,把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根据上述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
(一)建立健全适应高校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要从体制机制着手,以《规定》要求为依据,按照高校教学管理规律,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笔者认为,《规定》中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对于高校来说,其适应性至少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容量”不够。在高校总支出中,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费用支出占学校总支出比重较大,相关使用单位的领导干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但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成为联席会议制度的成员,这造成了联席会议制度缺乏广泛性。二是运行模式比较模糊。联席会议缺少牵头部门、协调部门,很容易使联席会议制度流于形式。为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细化、明确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程序,尽可能地提高该制度的可操作性。联席会议组成要“扩容”,应吸收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加强对相关领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要明确各会议成员的职责分工,根据学校特点确定牵头部门,将会议的召开时间、次数等内容制定化,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
(二)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纵观国内外审计发展史,审计模式经历了由账项导向审计、制度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的演变。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先进的现代审计模式和理念已经在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中广泛运用,然而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实务中,大部分审计模式还停留在前两种。随着高校对外经济交往的不断加深,经济活动事项的日益复杂,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账项导向审计和制度导向审计模式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不能适应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运用传统审计模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然会导致审计风险增大。
运用风险导向审计的关键是要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外部环境、业务性质、战略目标、经营风险等风险识别,在此基础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识别的重点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领导干部的品行和能力;二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外部环境、业务性质所发生的重大变化。对于第一类,可以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咨询、向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等方式了解,审计主体与审计对象之间长期共事,相互间比较了解,对此项的了解较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具有明显的优势。对于第二类,重点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情况,如审计对象经济责任目标、内部控制的建立情况和执行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和执行情况。如2006年国家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各项经济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发生了重大变化,审计人员在对高校二级经济实体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中,便要重点关注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又如对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由于现在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越来越多,产学研结合越来越深入,各院、系负责人经手现金流越来越多,原有的内控体制机制显然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按照传统的审计模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然会带来较大的审计风险。
(三)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目前,高校内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内审机构单设,大型综合性高校普遍采取此种模式;另外一种是与其他职能机构合署办公,主要采取的是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大部分采取这种模式。对于第二种模式,内审人员的很大一部分精力和时间都被其他业务所占据,审计人员普遍“一人多岗”,审计资源紧缺给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了潜在的风险,要改变这种现状,内审人员显然无能为力。为此,内审人员只有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和优化配置,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审计效率,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1.要努力做到部门间工作计划的有效对接。审计部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要加强与干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充分了解干部的变动情况以及可能的变动时间,对即将变动的干部工作性质进行分类,选取必须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和可能要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做到审计对象明晰化。
2.要努力做到与其他审计工作的有效对接。高校内审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路径是将各种相同类型的审计工作开展同步化,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相互渗透工作程序、相互借鉴工作成果,做到审计资源效率利用最大化。比如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审计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审计方式具有很大的重合性。因此,审计人员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可以将相关单位的绩效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与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开展,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其他审计工作的“主动”耦合,也可以事先将相关单位绩效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开展时间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使干部管理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与之对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工作的“被动”耦合。
3.要努力做到与其他相关工作的有效对接。目前、对干部的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考核干部的“廉”,组织部门主要考核干部的“德”、“能”,人事部门主要考核干部的“勤”、“绩”,而根据笔者对风险导向模式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剖析,这五个方面都是经济责任审计所必须关注的内容。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有效借鉴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相关工作成果对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至关重要。
(四)提升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高校内审部门要为内审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持续提高内审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审计程序,合理运用相关审计技术,减少审计风险;要根据高校经济业务的不断变化调整审计范围,将经济责任审计扩展到收入、支出、经费使用效益、资产、债权债务等各个方面,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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