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欠费内部控制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福祥
【摘要】 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医疗欠费,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医疗欠费问题日益突显,对医院乃至社会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文章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详细探讨了减少医疗欠费控制措施。
【关键词】 公立医院; 医疗欠费; 内部控制
医疗欠费是病人接受了医疗服务,即占有医护人员的劳动及消耗医疗物化劳动,却未能及时支付相应费用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医疗欠费是目前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医疗欠费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并极易导致医院的财务恶化,危及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建立严密的控制程序,加强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医疗欠费增长,严格保护医院的合法经济权益,对于促进医院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医疗服务的基本流程,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将医疗服务分为医疗服务前、医疗服务中和医疗服务后三个环节,从实务角度探讨各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方法,以期从内控的角度为我国医疗欠费问题的解决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指在治疗之前即进行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入院身份审核、预交金下限控制和担保制度管理三个方面。事前控制对于防止可能发生的医疗欠费,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入院身份审核
正确和严格的入院身份审核为防止医疗欠费提供了基础的信息。接诊医师在接诊病人时,应问清楚患者的详细地址、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接诊医师将此记录于入住院通知单,并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因,将病因情况详细记录于病历中。住院处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要认真查看住院通知单,如有疑问,有权要求患者找接诊医师重新开立。
(二)预交金下限控制
合理的预交金下限控制为防止医疗欠费提供了基础的保障。办理入院手续时,医院应根据病种病情、以往经验、历史医疗费用水平及同行业医疗费用标准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预交金下限标准。预交金下限标准一般要做到既能满足医疗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又不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预交金下限标准确定后,开单医师和住院工作人员均需按标准执行。接诊医师在开立住院通知单时,须注明治疗所需的住院预交金额。若其在住院通知单上填写的预交金明显偏低,且没有担保协议,住院处有权拒绝办理。接诊医师应按标准予以更改或提供担保。
(三)担保制度管理
严密的担保管理制度对防止医疗欠费提供了重要的补充。对于未携带钱款或预交款不足的患者,区分急诊和非急诊情形,应实行不同的控制措施。对于急诊患者,一般应坚持急诊抢、急诊留观的原则处理。对于非急诊患者,一般须按住院预交金标准足额交纳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对于特殊条件的急诊患者和非急诊患者,区别不同的情况,需要经相应级别的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担保方式办理住院手续。
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在治疗发生的同时进行的控制,主要包括合理选择治疗方案、实时计费和催交、欠费担保、欠费报告、中途结算、转科、出院审核等方面。事中控制可以避免或减少欠费金额。
(一)合理选择治疗方案
合理的治疗方案是减少医疗费用、避免医患纠纷的重要措施。医院必须以病人为中心,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经治医师在为患者治疗时,应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患者的经济状况、品行或所在单位的性质、效益,结合患者的不同要求,以便实施经济、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案,避免欠费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对于无支付能力或支付能力较弱的患者,经治医师须最大限度地坚持经济原则,并尽可能向患方说明治疗风险、效果、费用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结果,让患方决定是否有必要进一步住院治疗。如果患方不放弃治疗,须足额交纳住院预交金,减少欠费风险。
(二)适时计费与催交
及时、合理的计费和催缴是减少医疗欠费的主要手段。病房、医师、检验、麻醉、医技、药房等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要适时录入医嘱、确认费用,尤其要妥善解决节假日、周末的计费问题,实现数据适时更新,保证应计收费项目及时进入患者账户。
各病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住院费用,做到日清日报。对费用不足的,科室相关责任人要适时督促患者交费。特别要关注重危病人、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和住院预交金交纳情况。
对需住院手术的患者,当其住院预交金足以支付其本次住院的绝大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时,方可进行手术。
(三)欠费担保控制
欠费担保控制为收回医疗欠费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一旦患者因资金在途等原因不能及时交款时,经治医师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及经济状况,综合判断是否有必要进行费用担保。在确认无欠费风险可进行担保治疗时,经治医师须请示相应级别的主管领导并经其同意后,同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进行治疗。在担保期间,经治医师应适时警示、督促患者尽快交纳住院费。
(四)住院期间欠费报告
及时的报告对于医院各层面、各部门及时沟通,共同防止医疗欠费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经治医师应定期查看所管辖病人的住院预交金与医疗费用,结合后期治疗所需的费用,判断患者是否已经或将要欠费,确认患者是否需要补充预交金,通知患者补交多少及最迟交款时间,向患者解释欠费将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等。责任护士结合经治医师的意见也应适时督促患者交款。
各病房要建立详细的欠费报告记录制度。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要将已发生欠费或将可能要发生欠费的情况及时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并详细登记科室催欠及报告情况。
(五)中途结算控制
中途结算控制有助于明确患者与事故责任方、患者与医保机构等各方的责任。凡是因交通事故等引起的伤残事故需由责任方负担医疗费用的非医保患者在住院期间因治疗与事故责任方无关的疾病而需要转科时,经治医师应主动告知患者和责任方。若责任方不同意支付与其责任无关的医疗费用时,则须进行中途结算,避免由此产生纠纷并导致欠费。
对于享受医保等非自费类型的住院患者,各病房要对其住院费用进行监控。监控的要点主要是该类患者的自费或自付部分的金额。患者治疗所需的自费或部分负担的药品或材料,在确认患者的住院预交金大于上述项目的累积额后,方可使用该类药品或材料。
(六)转科控制
转科控制有助于明确医院各科室的责任。在欠费状态下,经治医师无法对患者进行转科操作,患者只有及时足额缴纳住院预交金后方可转科。若欠费患者病情较重,不及时转科会有生命危险,且符合急诊救治特征,则须在办理医疗费保证协议后方可转科。患者转科之前发生的欠费,由转科前的科室负责,转科之后的欠费由接收科室负责。
(七)出院审核控制
出院审核控制有助于减少差错,明确医疗费用和欠费数额。患者出院前,病区责任护士应主动与检验、血库、麻醉、药房及其他医技科室联系,核查是否有尚未计费的项目、尚未执行的医嘱、已执行尚未确认的医嘱等,并按照病历对照收费项目,逐项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出院结算操作。
病房通知病人到出院处结账前,应询问患者对住院费用是否有异议。患者如有异议,病房责任护士应在护士工作站调出患者住院费用明细列表,帮助患者解决费用异议的问题。当双方就收费问题无争议时,患者再到出院处办理结账手续。
三、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指治疗结束后所进行的控制,主要包括出院手续办理控制和催收控制两个方面。事后控制是医疗欠费的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影响医疗欠费的增减。
(一)出院手续办理控制
出院手续办理控制是医疗欠费回收的主要凭据。对于确实无法结清住院费用而出院的患者,根据实际情况,医院应与患者签订暂缓付款、分期分批还款等类别的还款协议,约定患者的责任。但对于欠费患者,医院只开立出院通知单,其余结账手续包括收据、明细清单等须足额交清欠款后才能办理。
(二)催收控制
合理的催收控制是收回医疗欠费的重要措施。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清欠组,对医疗欠款进行催收。根据医疗欠款的数额和性质,采用电话催收、信件催收、上门催收、法律行动等不同的方式,争取医疗欠款能够最大可能地收回。清欠组要按月汇总分析医院离院病人的欠费发生及催欠情况,并报告相应级别的领导。对于异常欠费情况,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形成专项报告上报院长。
上述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还需要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医院在制定有效制度的同时应加强员工的道德观、价值观、忠诚度等精神层面素质的培养,以提高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各种可能的人为因素或疏忽大意造成的医疗欠费,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
【参考文献】
[1] 王继武.医疗欠费原因及对策浅议[J].中国医院管理,2006(12).
[2] 杨琴,等.发挥住院收费处在医疗欠费中的控制作用[J].卫生经济研究,2009(10).
[3] 杨晓芳.对医疗欠费之财务控制的探讨[J].会计之友,2006(6).
[4] 王良明.医疗欠费的形成原因及其控制[J].铜陵学院学报,2006(4).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7686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