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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贷款核算与管理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艳平

  一、高校贷款的会计核算方法
  
  (一)事业财务账面反映与基建财务拨款处理一是事业财务。取得借款并转入基建账户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人款项――××银行”;借记“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贷记“银行存款”;平时付息时:借记“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一××项目工程(利息)”,贷记“银行存款”;年末结账时:将基建完工交付使用资产和基建实际投资金额与一般基金余额作比较,以一般基金余额不出现赤字为限,若事业财务无力全额接受的交付资产或实际投资数,大于部分仍在基建挂账;否则按基建交付使用资产和基建实际投资全额接受并列当年支出。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工程项目,“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资本化利息)”。借记“事业结余”,贷记“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完工资产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偿还借款时:借记“借人款项――××银行”,贷记“银行存款”。二是基建财务。收到转入的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经费户转入贷款――××工程项目”;平时计息时:借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记“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年末结转自筹基建拨款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一经费户转入贷款――××工程项目”,“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一××项目工程(资本化利息)”,贷记“基建拨款――自筹基建拨款”,借记“交付使用资产(事业财务可接受的基建交付及实际投资数)”。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次年建新账时:借记“基建拨款一自筹基建拨款,贷记“交付使用资产”。
  这种核算办法的优点是基建财务核算简单明了,事业财务账面则相对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负债及风险情况,维护了基建财务本身不具备贷款的法人主体资格和偿还能力的会计核算要求。根据一般基金余额来控制当年结转自筹基建拨款数,满足了“收支平衡”的要求。但若高校贷款规模大,收入的增幅可能远远低于银行贷款的增幅,事业财务巨大的往来账余额使高校三、五年内无法消化。
  (二)基建财务核算法一是基建财务。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投资借款一××行投资借款”;贷款建设项目完工结算时,通知事业财务该项目完工并作如下处理:借记“交付使用资产”,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贷记“待冲基建支出”;下年初建立新账时:借记“待冲基建支出”,贷记“交付使用资产”;平时计提利息及收到事业财务付息通知时:借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贷记“基建投资借款一××行投资借款(借款利息)”;借记“基建投资借款――××行投资借款(借款利息)”,贷记“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收到事业财务还款通知结转偿还的银行贷款:借记“基建投资借款一××行投资借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年终结算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一××项目工程(资本化利息)”,贷记“自筹基建拨款”,借记“自筹基建拨款(以当年已偿还的完工项目占用贷款为限)”,贷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二是事业财务。基建项目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应付及暂存款一××工程项目”;偿还本金时:借记“应收及暂付款――××银行基建借款”,贷记“银行存款”,借记“其他应付款――××工程项目”,贷记“固定基金(以报增资产占用贷款还款额为限)”;平时付息时:借记“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利息)”,贷记“银行存款”;年终结账时:借记“结转自筹基建”,贷记“应收及暂付款――××银行基建借款”,“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资本化利息)”,借记“事业结余”,贷记“结转自筹基建”。
  这种办法操作相对复杂些,避免了贷款两个账户的重复核算。目前采用哪种核算方法没有统一规定。随着贷款资金建设完工项目的增加,事业财务不能偿还本金时,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差额会越来越大。
  (三)银行贷款利息分摊处理高校会计制度没有涉及银行贷款利息内容。笔者认为,应将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贷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年末基建财务根据各项工程累计支出平均数和资本化比率计算出各工程应予资本化的贷款利息。同时,将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完工待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转事业财务。基建财务:借记“其他应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应计入财务费用利息)”,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事业财务:借记“事业支出――借款利息(与工程支出无关或已完工交付工程的贷款利息)”,贷记“应收及暂付款――基建借款――××项目工程(计人财务费用利息)”。
  (四)年终结余分配问题
  在事业财务年终有结余的情况下,无论采用事业财务核算法或基建财务核算法,只要存在事业财务无力接受的基建交付工程(或待转在建工程实际投资)的事实,即说明此时的结余尚未扣除待交付的结转自筹基建支出,事业财务的年终结余都不能作为计提职工福利基金等的依据。
  (五)会计报表填报问题随着高校的发展,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是两个独立的核算系统,要解决两套账造成的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基建资金平衡表的合并报表来正确反映高校的基本财务状况。但也不能将两个报表简单地相加,如果相加后会有重复计算的情况存在,在报表合并时应编制抵消分录。如:基建财务中的“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已转入“固定资产”中;“应收及暂存款”通过“基建借款”转入基建财务账后,可能有很大部分已转为“在建工程”,在报表合并时应编制抵消调整分录。此外,应在报表说明中充分披露贷款的收支、结余和绩效分析。
  
  二、高校贷款风险控制与防范对策
  
  (一)政府加强对高校信贷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高校贷款有将风险向政府转嫁的可能性,国家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贷款的宏观管理,统一建设规划,统一贷款政策。主管部门和信贷部门应对高校贷款重点审查,包括学校建设规划、贷款使用方向、建设面积、建设标准、贷款额度、偿还能力等,以确保贷款资金符合国家对教育的投资要求,并按时偿还。
  (二)高校树立财务风险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银行贷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为高校的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又使高校承担了一定的财务风险。各高校应加强负债意识,合理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加强同银行的合作,利用高校良好的社会信誉,争取低利率贷款,做到既能有效利用银行贷款,又能合理规避财务风险。
  (三)高校增强资金积累,提高还贷能力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资金积累制度,把追求净资产最大化作为理财的核心目标,既要保证学校持续发展,又要保证学校的偿债能力,避免财务风险。学校应严格经费预算管理,保持学校一个良好

的资金结构和财政实力,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资金积累的速度,提高净资产的比重,努力增加还贷能力。
  (四)高校贷款项目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确保贷款发挥最大效用在贷款前,要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和高校的实际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项目和规模。贷款项目决策程序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要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经民主决策、集体研究决定;要制定周密可行的还款计划和措施。
  (五)高校贷款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高校贷款的预算管理。应将高校贷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在目前高校普遍向银行货款融资办学的情形下,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力(含国家财政补助拨款)和借款规模合并编制综合财务预算,采用“现金流量平衡”原则。这种平衡关系可表示为:预计收入数+预计贷款数:预计支出数+预计还贷数。可把贷款资金纳入高校预算管理范围,及时、客观、真实反映高校当年的借款规模和支出需要,实事求是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二是合理确定高校贷款的额度。以高校偿债能力核定贷款规模。科学测算高校的贷款偿还能力是核定合理贷款规模的前提和关键。高校偿债能力是指高校在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可通过对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负债自有资金率、速动比率、长期资产与长期资金比率等指标的测算加以核定。三是加强高校贷款的项目管理。加强贷款项目的投资方向管理。首先,高校选择投资项目时要谨慎论证,坚决杜绝无效益投资的现象,做到“四个不贷”:贷款项目未定者不贷,资金投向不明者不贷,另有无偿性资金来源者不贷,还贷无保障者不贷。其次,高校建设必须量力而行,自觉控制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确保贷款用于解决制约高校当前和未来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对高校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四是专款专用,加强高校贷款用途的管理。目前高校贷款主要用于以:教学设施建设、后勤设施建设、弥补经费不足、对外投资。贷款资金的使用应经过严格、合理的专家论证,避免出现草率行事和无效投入,避免给学校财政造成新的更大的困难。五是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财务、审计监督。加强对贷款资金的财务、审计监督不但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可以进一步维护贷款资金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高校贷款的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优化配置高校教育资源,是防范与控制高校贷款风险的治本之策。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高校财务安全监控,完善信贷资金贷后管理是防范高校贷款风险的基本途径。高等院校应充分认识到贷款的风险,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把握机会,利用有限贷款资金把学校建设得更好,促进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编辑 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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