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经过在实践中的不断发展,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已成为我国公务员选拔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务员录用制度本身仍存在不完善之处,这影响了公务员录用制度作用的发挥,以及公务员录用的价值诉求的实现。论文以公务员录用为着力点,进一步探讨完善录用制度的意见建议,这在一定意义上填补了公务员录用在研究方面的不足,丰富了相关领域的理论体系,也具有一定应用价值,为公务员录用奠定一定基础。
【Abstract】The employment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in China has been continuous developed in practice, and the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of which has been set up, and 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civil service selection system.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imperfections in the civil servant recruitment system itself, which affects the role of the civil servant recruitment system and the realization of the value demands of civil servant recruitment. Focusing on the employment of civil servants, the paper further explores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employment system, which can improve the shortcomings of civil servant recruitment in research, enriches the theoretical system in related fields, and it also has certain application value, and can lay a certain foundation for civil servant recruitment.
【關键词】公务员录用;制度;完善建议
【Keywords】 civil servant employment; system;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中图分类号】D63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02-0122-02
1 引言
自从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社会效果值得肯定,不管是在实施还是在推行的过程中,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公务员录用制度承担着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责,旨在选拔公务员,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环节为国家机关招揽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壮大公务人员队伍的同时,大量新鲜血液的注入也保证了队伍的先进性。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备战公务员考试,面对固定的岗位数,每年的报考人数却日益增长。因此,要在众多的考生中择优录取,选拔出适合的公务员的同时,还要避免人才的浪费,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在不断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也在不断健全,不少人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了公务员队伍。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在录用方面积累的经验还不够多,但同时发展的速度又相对较快,因此,在发展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还有很多需要完善改进的地方。比如有些人很容易无心工作,他们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来分析考试;还有一些存在暗中操作的行为,设置“萝卜岗位”等。这些问题令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推行面临困境。对于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刻研究与分析,在参考国内外相关理论、经验,总结规律的基础上逐渐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以达到更加公正、公平的录用环境,以期选拔出真正优秀人才壮大我国的公务员队伍。
2 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2.1 从严立法完善录用制度
一是录用程序一定要合规合法实施,不搞特殊、不暗箱操作。严格依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的规章制度办事[1]。二是根据公务员录用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总结规律和经验,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和法规,确保录用的公平与合理性,破除不正之风。三是完善公务员录用的民主决策机制,为防止出现少数人说了算的局面,要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同时发挥专家学者、咨询机构、社会听证等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做到民主决策。
2.2 科学设置录用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平等、公平是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如果录用的公平性不能有效贯彻落实,公务员录用的科学性将会遭到破坏,社会公众难以信服,也就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公平与平等原则在公务员录用制度的资格条件限制上,就能得到充分体现,如果在这方面不能很好地实现平等,公务员的录用将毫无真正的公平可言。当下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公开,录用上的平等公平工作已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仍然有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存在。 为合理高效地利用人才资源,公务员报考的资格条件的设定不但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还应当科学。具体的说,公务员录用岗位的设定要科学合理,且要有统一的标准。同时,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所规范的录用资格条件,需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要谨慎求证确保合理。为了让更多有志成为公务员的人才参与到公务员选拔中来,公务员录用应当降低门槛,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基础上相应放宽条件。但同时针对具体岗位要細化要求,做到精准选拔、人职匹配。在设置报考资格条件时,应减少身份方面、户籍方面、学历方面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取消不合理的专业限制、年龄限制、性别限制和其他附加条件的限制,但同时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根据区域内实际要求增加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成绩、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2]。
2.3 资格审查和监督阳光化
2.3.1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在录用时一定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录用结果的有效性[3]。
2.3.2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同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录用的公平,让录用更加“阳光化”。
2.3.3 多渠道监督确保公平性
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务员录用机关内部监督、媒体与公众的社会监督以及考生考官互相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将是对法律监督极大有益的补充[4]。首先,纪检监察部门在公务员录用监督方面要认真对待,从录用流程、录取资格与依据,以及对考录机关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上进行全面监督。其次,通过考录机关内部人员的相互间的监督来实现机关的内部监督,避免可能出现的内定“萝卜岗位”现象,提升面试可信度。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一旦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再次,要注意媒体和公众的网络舆情,重视媒体和网民的监督。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8中国互联网报告》指出我国网民人数已超8亿,可见互联网已成为当今社会民意表达的高效工具,众多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事件,甚至第一时间内就会通过网络曝光。当然,随着曝光率的增加,也应意识到:网络监督是有利有弊的,既要对违规行为起到监督作用,与此同时又不伤及无辜,或者导致网络暴力,是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最后,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方面,对考生与考官的监督,是确保考场纪律和考试公平进行的重要监督方式[5]。考场上,对于考场的整体情况和一切形势,考官都要密切关注,明察秋毫,对于作弊的考生,考官要及时分辨,同时阻止其行为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考生也有义务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监督监考人员行为,如遇作弊行为要积极举报,确保考试公平进行[6]。
2.3.4 加大惩戒力度
对于每一起“萝卜岗位”,对于考录的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当事人不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影响恶劣的,直接责任人要送到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 结语
任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公务员录用制度也不例外。通过深入分析公务员录用的实践过程发现,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主要是由于其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本文提出的建议旨在完善录用制度,以促进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进而解决公务员录用实践中问题。
【参考文献】
【1】人社部发【2011】62号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Z].
【2】国人部发[2003]48号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Z].
【3】渝人发〔2009〕32号 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Z].
【4】渝人社发〔2010〕57号 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Z].
【5】谭功荣.公务员制度比较[M]. 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
【6】高起儒.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概述[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1994.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4/view-147894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