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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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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呈现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农村的社会保障处于整个社会的边缘化,不利于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不利于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进步。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文章通过深入分析,提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农村经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及相关概述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
  它包括农村“五保”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个方面。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当前在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是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農业现代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
  (二)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必须在理论上明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内容的确立,既要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应,考虑国家财政承受程度和农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要充分注意广大农民对社会保障的迫切要求。为此,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应包括农村社会救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优抚安置、农村社会福利、农村社会互助五个方面的内容。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发展长期滞后
  受我国情省情等因素所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项长期工程。还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化格局的人为性因素。农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在改革后却倒退了。农村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除在保障体制之外,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不平衡性日益加剧
  (二)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科学与规范
  首先,管理体制不顺,表现为政出多门,管理多头。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等机构涉及了农村社会保障,导致相互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其次,有些地方的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难以保证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再次,国内尚未立法,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由于多家分割,条块分割,职权不分,缺乏监督,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在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农村社会保障法的制定长期被忽略。
  (三)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尽合理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部分:一是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来自税收拨款,让税、让利以及资金运营的增值。二是集体负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来自乡镇、村办企业利润及乡统筹和村提留的集体经济积累。三是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障金,主要是个人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为社会保障所作的个人捐赠。三部分中除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障金外,其他两部分都面临难以支付的困境。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次之,国家为补充。这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四)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制度不完善。集中表现为,立法层次低,尽管农村社会保障相继出现了一些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没有形成有机的法律体系,导致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责任不清,有些保障项目无法可依;非制度化特征明显,使一些社会保障办法的出台具有明显的应急特征,在某些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受财力、重视程度乃至于领导个人的影响,随意性大,变通频繁,保障效果难以到位;由于地区差异,各地模式不统一,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结构缺陷,难以实现跨地区的流动和对接,目前,我国没有农村社会保障基本法,也缺少专门的保障项目的有关法规。这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三、构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由政府来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起来后能够安全平稳运行也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引导、协调。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主要途径。继续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仍然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在推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能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从而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与法律制度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其相关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在科学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国情、民情的基础上,借鉴世界各国成功经验,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依据法律和社会实际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然后严格依照执行。这将为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科学的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从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历史与现状看,加快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主要应该抓好以下两项工作:其一是要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其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保障办法。
  (三)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收入水平低,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最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是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的首要途径。从长远来看,决定农民收入水平高低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根本。对大多数农村地区而言,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处于重要的地位,是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大力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对发展农村经济以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富余的比较优势和原材料(即农产品)供给充足、价格便宜的优势,回避其资本稀缺的劣势,使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
  (四)提高農民的社会保障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居民一般认为社会保障是对一部分人的特殊待遇,而不是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不被看作是普遍人权。由于社会保障更多地被看作是“待遇”而非权利,待遇享受者并没有相应的义务。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国家和集体单位包下,没有个人的参与、积累,或者虽有一点点却无法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因为没有个人的参与和积累,全社会缺乏社会保障意识,至于农村居民,由于社会保障长期与他们几乎无缘,许多农民根本不知道社会保障是何含义。观念滞后和认识上的偏差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主观原因。
  (五)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逐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投入力度,尤其是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筹资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明确、规范、制度化,可以长期保持稳定;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合作医疗方案。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注重大病医疗保障的同时,也应该包括补偿部分门诊费用和免费预防及卫生教育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要,扩大受益面。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制定好区域卫生规划,整合农村卫生资源,重点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深化乡镇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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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杨振邦(1994- ),男,傈僳族,云南迪庆人,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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