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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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 勐
一
刘按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叫《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我很喜欢,但是,他并没有告诉我答案,很可能,他根本不知道答案。因为像这种事情基本上是没有答案的,但凡声称知道答案的,八成都是骗子。我的朋友于力也写小说,他看了这个小说,然后跑来跟我讨论。这是件很要命的事情,因为他是个叫真的家伙,为了安全起见,绝对不能轻易表达观点。他还带来了酒菜,酒是好酒,叫作烧刀子,就是古龙小说里经常提到的那种酒,据他说是东北农村用白薯干酿造的,没有经过勾兑,喝下去火辣辣的,就像烧红了的刀子。名字听起来吓人,喝着还是很爽的,一团火过后,紧接着就是一阵舒畅,一气贯通的感觉,而且不上头。酒喝得爽,嘴上自然就没了把门的,我云山雾罩地跟他讲了一个晚上,现在想想,已经记不得了,唯一的线索是来自于力。看的出我的话给了他力量,我内疚极了,因为我知道他写得并不好,他应该把精力抽出来去干些别的事情,当然他也可能会写好,但那究竟值不值呢?一个不适合写作的人,就算写好了又能有多好呢?更重要的是,我说过,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但凡声称知道答案的,八成是骗子。但是到了现在这一步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他连“写作是生理上的需要”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
于力辞职了。要找个地方写长东西,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看得人后背发凉。他让我帮他找个适合写作的地方,大概要住一年,我说是不是可以边工作边找,他说,晚了。他们公司的老板还是不错的,多给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并且说想回去的话随时都可以,这说明于力很可能干得不错,他完全应该接着干下去的,写小说干吗非要辞职呢?但是于力有于力的想法,当他决定什么的时候是很难改变的,其实也不光是他,大家彼此彼此,谁也别骂谁傻。
辞职后的第二个礼拜,于力联系到邻县农村的一处房子,是一个画画的转租的,当地聚集着很多搞艺术的。但是去了大概不到一周他就跑回来了,原因是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好容易培养出来的那点感觉,很快就泻光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就蛰伏在家里,没写任何东西,睡很多的觉,很让人羡慕。我劝他是不是可以考虑回去上班了,他说,当然不可以,小说已经越来越成熟了,不写出来几乎不可能。
晚上,他在我家吃过晚饭,然后我们下楼遛马丁。马丁是我女朋友养的一条狗,她去外地了,要三个月才能回来,在这期间马丁要吃好睡好,经常洗澡,按时便便,心理健康。这些我都做到了,不仅做到了,还自作主张的超额完成了任务,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马丁的生活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的生活质量。我女朋友隔天就会打电话来,大部分内容是询问马丁的情况,这让我有点沮丧,因为我一直认为一个会写小说的人是不会缺少女人的,可事实上并非如此。让我感到欣慰的是,马丁还是很谦虚的,并没有因此而狂妄,也许它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那就永远也别认识到吧。不过说实话,马丁确实是条懂事的狗,我喜欢它并不是完全因为它的主人,它是条安静的狗,很少叫,不像楼下的那条狗,很多人都想拧断它的脖子。马丁喜欢沉默,大部分时间里,它都会待在某个地方,或者低着头走来走去,我敢肯定它是在思考,不管作为一个人还是一条狗,这样子都应该是很酷的。
我所说的超额完成的那部分任务,是帮它认识了一些异性朋友,这完全是出自它生理上的需要。现在,马丁已经不是条处狗了,这件事情我女朋友还不知道,她把它抱来时还非常小,它可能就是在前不久才长大的,那个下午,它深沉地走过来看着我,这没什么,我们经常保持着这种交流,但是忽然它站起身子来抱住我的腿,贴在上面不停的抖,我这才一下子明白了,马丁的眼神非常诚恳,让我想到了我躁动的青春。就在那天,我带马丁出去找对象。那是三号楼的一只叫小雪的狗,它比较顺从,看起来大概不是第一次了,但是相对马丁而言,小雪的个子还是大了点,并且马丁还缺乏经验,它的样子看上去真有点滑稽。马丁的第一次性生活算不上成功,中途被小雪的主人破坏了,其实即使不被破坏也不会好到哪去。我安慰马丁说,没关系的,很少有谁的第一次性生活是完美的,不管是人还是狗。
我和于力还有马丁在路上走着,马丁显得有点躁动,不时观察着身边的狗,但是我知道这不大可能,它们被主人看的很紧。可怜的马丁。我对于力说,作为一名主人,我很难理解那些人的做法,既然它们已经成年,干吗不给它们恋爱的自由,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家的狗被别家的狗搞了而不舒服呢?这些我不得而知,或许要是马丁是条母的我就会清楚多了。马丁没有达到目的,看起来情绪有点波动,为了防止它做出过激的行为,我给它套上了狗链,这下子它的愤怒终于有了发泄点,疯了似的跳脚叫。快到家的时候,一直沉默的于力忽然说,我们为什么不给它们成立一家夜总会!马丁就真的不叫了。
二
我女朋友回来了,于力还没有走,整天在家里修养,什么也没有写。他这么待着是没有问题的,至少在两年之内是没问题的,他以前工作的时候攒了些钱,还在股市赚了点,可以说他目前的生活很好,但是以后呢?他不可能一辈子这么着,作为朋友,我希望他尽快地把那个小说写出来,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我女朋友不喜欢于力,她说他是个没有将来的人,他的生命里只有今天,就像许巍在一首歌里唱的,他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这首歌是我放给她听的,她不喜欢这首歌,也不喜欢许巍,她用这首歌来形容她不喜欢的人,但是她不否认这首歌的好听。她也不喜欢我写小说,所以我只好偷偷地写,然后发到网上,有人喜欢我就很高兴。我承认,写小说对工作是有一定影响的,情绪上也有一点,正像我女朋友说的那样,写小说的人都不快乐,因为他们掌握了太多真相,而人活着不需要知道太多真相。她能这么认为不是偶然的,她以前也读小说,写诗,但是她慢慢发现写诗并不能给她什么,不仅如此,还会让她失去很多,所以她就不写了,很决绝。她给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对她说,你的选择是对的,一个过分理智的人,是写不出什么好诗来的。
于力还是照常来我家,完全不顾及我女朋友的情绪。有时候,他留下吃晚饭,饭后主动帮我们遛马丁。我女朋友并没有领他的情,相反还终于不可避免地发现了马丁的变化,那天,她尖叫着甩开马丁,一头钻进我的怀里,片刻又愤怒地推开我。她把这件事归罪到我们头上,说是我们在她不在家的时候带坏了马丁,她说,早该想到的,把马丁交给你们,不出事才怪呢!我对她说,你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马丁已经发育了,这跟和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坐在沙发上脱掉被马丁蹭过的丝袜,厌恶地扔到一边,说,就有关系,要不是跟你们在一起,马丁就不会变成流氓。我也很生气,说,什么叫流氓?刚才说过了,我女朋友是个很理智的女人,她不再争辩,而是把矛头指向了于力,她说,我又没说你。说到这里我也没什么好争辩的,于力确实有不少女人,在这一点上我也是很难理解的,搞不明白这么沉默寡言的一个人,究竟哪里吸引她们,而我健谈,幽默,她们是公认的,为什么到头来却只有一个女人,我并没有要为我女朋友守身如玉的意思,这样的局面只能说我很失望。我们争吵的时候,马丁走到客厅的落地窗前,伏下身子默默地向外看,它的头枕在两只前爪上,显得特别忧郁。我女朋友说,你看你看马丁跟你们在一起,都变的忧郁了,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年纪轻轻总要想些古怪的东西,把自己搞得很痛苦。我说,谁痛苦了?她说,你的样子不痛苦么?于力的样子不痛苦么?她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想要过去安慰马丁,但是大概忽然想起马丁的流氓行径,又退回来了,我笑出声来,我女朋友偷偷瞥了我一眼,脸红了。
三
不久,我去了趟北京,见到了一些朋友,其中包括刘按。我们在一家叫大吉利的饭店吃饭,从前那里不是这样的,现在改成了过桥米线,按照服务员教我们的吃法,把菜统统放在一起,最后面对的是两只巨大的碗,多少令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刘按是个给人感觉很舒服的人,健康,年轻。我们没有喝酒,要了一大瓶子可乐。那天我有点不舒服,所以话不是很多,刘按也有点小感冒,但没影响发挥。我们谈到了共同的朋友,共同喜欢的电影,共同关注的事情,刘按对我讲了他对一个策划的看法,说的很好,于是我坚信我的朋友,也包括我,我们都是有才华的,每个人都可以干出很大的事情,但前提是必须有钱,有很多钱,当然这不大可能,要是每个有想法的人同时又都有钱,那这个世界恐怕就麻烦了。我们当然不可避免的谈到了小说,刘按坦诚地表达了他对我小说的喜欢,我很高兴,我想这就是我写字的价值。说到了他那个小说,就是《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我说我很喜欢,不过我们没有把这个当问题来讨论,这让我很踏实,我很赞同刘按的话,他说,你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的东西,那一个“好”字就足够了。十点多的时候,刘按起身告辞,要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在北京吃饭就这点不爽,老是有人中途站起来去赶车回家。在地铁口,刘按停下来跟我招手,周围没什么人,灯光很亮,我忽然想起刚才他转述的一句张羞的诗:
当一只小鸭子走到马路的中央
所有的阳光都集中在了它的身上。
四
我回来的时候,于力已经走了。他给我留了封短信,是这样写的:“小可,我走了,你一定想不到是什么地方,慢慢想。对了,手机掉进火锅,索性不用。这里的情况写信告诉你。照顾好马丁。”我问我女朋友知不知道于力上哪了,她撇着嘴说,他走了啊?真是太好了。
令我意外的是,于力的出走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事实上大部分时间我都想不到他,偶尔想到了,也是瞬间的事,比如有一次点烟的时候,想起这个ZIPPO打火机是于力买的,更为过分的是,那个老板的大虎牙,老板娘的红皮鞋,角落里小孩的红领巾,乃至身边顾客身上散发出来的狐臭,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真切,只有于力是模糊的。
于力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的:“小可,你好。我刚刚起床,阳光真好,照在我屁股上,暖和极了。我趴在床上给你写信,抬起头,可以看见远处的稻田,人们开始忙碌了,他们从墙外经过,扛着锄头,赶着牲畜。有一个人的身后还跟着条狗,它让我想起马丁,马丁怎么样?它好么?知道么?在我的门前,就是我现在看到的那片空地上,每天都有很多条狗经过,它们那么悠闲,迈着松垮的步子,像一个个无业游民。就在昨天,我看见两条狗在墙外面交配,那么从容,唉,想想马丁实在是太可怜了!”信上没说他在哪,看样子是在乡下,我知道他最终还是会找一个那样的地方,他不只一次地跟我说过他喜欢农村,喜欢那种自由自在,喜欢那里的天空,水,麦田,喜欢那里的动物,喜欢泥土里散发出来的清新,喜欢烈日炎炎大树下面的阴凉。而我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他从没去过农村,只是出自于一个文艺青年的小资产阶级幻想,现在,他的理想终于实现了,我想,接下来应该就是厌倦。
看到于力在信中问候马丁,我开始内疚了,因为它这段时间过的并不好,不仅仅是很久没有接触异性朋友,更要命的是,它和我女朋友闹翻了。马丁和我女朋友的决裂是在收到信的当天下午,一对新婚的朋友来家里玩,她是我家的常客,跟马丁也很熟。那天朋友穿了新娘的套装,多少跟以前不太一样,坐在那有点拘谨,马丁就盘踞在朋友的脚边,朋友不时用鞋子碰碰它,马丁则每次都抬下头,以示回应。这之前一切都很正常,两个女人嘀咕着,不时朝这边看上一眼,小声的笑,两个男人抽着烟,故作深沉。朋友又用鞋子碰了马丁一下,它抬起头,看见她们的笑脸。我女朋友心血来潮拾起一片香肠,马丁则配合地立起身体,用两只前爪作揖,公平的说,马丁的动作非常标准,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誉,看得出它自己感觉也很良好,以至于还用两条后腿直立行走了一番,这个举动完全是临场发挥出来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两个女人尖叫着为它欢呼。马丁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膨胀的,它在欢乐的气氛中选择了一种最不恰当(当然在它看来是最恰当的)庆祝方式,它走过去,一下抱住了新娘的大腿。其实早在马丁直立行走之初,我就隐约预感到事情的不妙了,我偷看我女朋友,可她正陶醉在惊喜当中,全然不觉。新娘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尴尬之情溢于言表。只有新郎还蒙在鼓里,他再次恢复到刚才的深沉,使劲嘬着烟。他甚至没发觉妻子表情上的变化,他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小无赖当面骚扰自己的妻子。看得出来,马丁已经相当进入状态了,新娘曾经把它推开,但是马丁坚决地予以二次冲锋,它的爪子勾住新娘的丝袜了,它的喉咙里发出欲望的低音。
我女朋友就是在这个时候爆发的,她从座位上蹿起来飞起一脚把马丁踢了出去。马丁显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它的目光充满惊慌,它一定还很疼。它呻吟着,看着我的女朋友,又看看我,仍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它有点愤怒了,叫着,就像个委屈的小孩子。朋友说,算了,算了。我女朋友气呼呼地不说话,而那个傻新郎居然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捻灭抽了一半的香烟,看着我寻求答案,而我又能说什么呢?
之后我女朋友和马丁开始了长达半个月的冷战,进出在同一间屋子里,彼此视而不见。我有时会想,如果哪天我不在家,这里会发生什么?很显然,这件事也在我女朋友的思考范畴,于是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们把马丁送人吧。我说,为什么?她没有回答,但是从她的目光里可以看出,是铁了心要把马丁开除出这个家庭了。我说,多大点事呀,你跟条狗较什么劲呢!她却说,是我较劲么?的确,开始的时候我女朋友几次表示不计前嫌,是马丁态度冷淡,得理不让人。这样的事实让我一时真不知该说什么。这时候马丁从外面走进来,它比以前更深沉了,或许更应该说是忧郁,它尾巴一带的毛有点脏,它慢慢走到落地窗前向外张望。我说,马丁,我们出去走走吧。它动了动尾巴表示赞同,临出门的时候,我女朋友说:放心,我会给马丁找一个好人家的。我忽然大声说,不行!我女朋友吓了一跳,说,你喊什么喊,它不走我走。我说,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她说,你们俩一块走!
我想我得跟马丁好好谈一下了,我们来到它第一次跟小雪亲热接触的地方,天空很蓝,树根处有某种动物活动过的痕迹,马丁用鼻子嗅了嗅,在附近方便开了。我说,马丁啊,我们得好好聊聊了,你不能冷酷到底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啊,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呢?这些虽说是做人的道理,但你作为一条靠人养活的狗,也是有必要知道一点的,不是么?你要清楚自己的情况,你不是看门的恶犬,也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你没有为这个家庭创造任何价值,所以除了跟主人搞好关系之外,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可你呢,居然跟女主人搞分化,你要干什么?让我怎么帮你呢?我说了很多,我相信马丁听懂了,它甚至还听懂了我的言外之意,我坚信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道理都明白。
但是,明白归明白,马丁并不准备因此而改变自己,它还是那副老样子,这让我十分苦恼,和女朋友协商已经不可能,我除了给于力写信,再没别的可做了。这是我给于力写的第一封信,我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我想他会很伤心,要知道他和马丁之间的感情,丝毫不比我和我女朋友差,我甚至觉得他们才更适合建立主从关系,但是现在怎么办呢?我女朋友会为马丁找个什么样的人家呢?以马丁那副臭脾气,恐怕到哪家也不好混。于力的信在几天后如期而至,他表现出了应有的愤怒,他痛斥我的女朋友为法西斯,他说,小可,你们当初养一条狗,难道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和它发生矛盾,然后厌倦,再把它遗弃的么?这和玩弄一个人的感情又有什么区别!你们想没想过它也有情感,也和我们一样要有情绪上的波动,算了算了,你们是不会想到这些的,至少你女朋友是不会的,那她在把马丁送走之后,会不会再收养一条狗呢?要是这样的话,可不可以理解为有一天她把男朋友也送人了,就会有一个新的男朋友呢?说句实在的,于力的这番话我也不是没有想过,我确实感到我和我女朋友的感情有所疏远了,尽管还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这一点。我们当初是因为文学而在一起的,现在她已经不迷信了,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起文学,它究竟能带给我什么?当脱掉这层外衣,我们看到的对方远比预料的要陌生,我在小说里穷究的真相,原本就摆在眼前,那我写小说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把小说写的越好,离真相就越遥远?如果说这就是小说的真相,我能不能拿出我在小说里那种感动自己的勇气去面对呢?我是不是应该在被我女朋友赶走之前抓紧具备赶走她的能力,并伺机把她赶走呢?赶走的话,她会去哪呢?而比之更近的问题是,我会去哪?
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于力回信,酝酿了很久,但每每都放下了,当我最终鼓起勇气坐在电脑前的时候,却忽然又没有这个必要了。那是发生在一个傍晚的事情,我带着马丁散步,经过小卖店的时候我去买烟,马丁就在门口等我,这是我们长久以来的默契。由于电视里正在摇奖,所以我决定把结果看完,顺便抽一根烟。其实用不着看完,念到一半就知道没戏了,但这毕竟是我有生以来买的第一张彩票,理当搞的庄重一些。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奖的过程中,有大概那么零点几秒的时间,我忽然觉得我中了五百万,那是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让我浑身一颤。虽然时间短暂,但却给了我无穷遐想,我甚至感到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坚信这就是人们终其一生所要找的感觉,我甚至觉得,要是那个时间再长上一点,我都可以去死了。接下来我带着五百万的余温转身出去,发现马丁不见了。我又是一阵恍惚,分不清自己身在哪一个世界,很显然,马丁和五百万不在一处,如果马丁确实不见了,那五百万难道是真的?如果它们同时摆在我面前,我会选择哪个?终于,我又一次被自己感动了,喊着马丁的名字奔跑起来。
五
马丁就这么消失了。我酝酿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告诉于力,没想到,他出乎意料的平静,甚至还反过来安慰起我来了,我知道这是他对我的莫大嘲讽,我受不了他这样对我,我是多么希望看到他歇斯底里啊。但,始终没有。于力再没有和我提过马丁的事情,一个字都没有,他在一封又一封信里继续大谈乡村风情,就好像马丁从来不曾存在过似的。我不止一次地端详着信上的字体,每一次都绝望地断定,那的确是出自于力。与此同时,我女朋友真的又抱来一条血统高贵的狗,爱得死去活来,看着那条狗做作的样子,我真想让它知道以前这里有条叫马丁的狗,不知比它要强上多少倍。
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主要活动就是购买彩票和寻找马丁,我几乎走遍了这个小城,我惊奇的发现它原来如此之大,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寻找马丁,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的,另外就是,我已经在这里所有的投注站都买过彩票了,我坚定地认为,如果马丁就此消失了,那五百万就是真实的。
在城市里游走是寂寞的,最大的安慰就是对开奖和来信的期待。这期间于力的信里有了新的内容,他不再忘情描述村子的景色,而是开始讲起身边的人。于力的来信大都是没头没尾的,有时候连称呼和问候都没有,不过,这种信读起来还是很有意思的,我很喜欢,甚至可以说我已经为之着迷了。于力终于开始向我介绍他的住所了,完全出乎想象,他通过朋友住进了一家老年人公寓。于力是这样描述他的房间的:“房间不大,大概十几平米,单间。我住在三楼,窗外是一条小路,直通远处的麦田。床铺很好,比想象的要宽,躺在床上,可以看见窗外的风景。屋子里还有一只柜子,跟我带来的东西相比,它太大了。有点遗憾的是,屋里没有桌子,我只有趴在床上给你写信。还有,我没带电脑,我准备用笔把小说写完。”这件事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我没法想象于力混迹在一群老年人当中的景象,更没法想象他将如何与他们相处,还有他的写作,在那样的环境中,他将会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呢?想到这些,我倒是开始有点期待了。
在一段时间里,于力给我写了很多用“有一天”开始的短信,每封信里都讲一个人物,在阅读那些来信的时候,我总是感到奇怪,他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称呼和句子呢?他究竟和他们是什么关系?比如有一封信是这样写的:“有一天,我在楼道里碰上小于,她那么腼腆,贴着墙边。我说:早啊,小于。她就冲我点点头,微微一笑。她走过去了,边走边用手拢耳边的头发。最近一阵子老金和老刘都在向她献殷勤,她仍然腼腆,略带一点幸福。不难看出,她年轻时候是美丽的,现在也很美,我敢说她是绝对看不上眼前这两个货色的。”再比如这封:“有一天,我们正在打牌,老金来了。老金说:小于,你让一下。我和小于同时抬起头,老金是在说我。我干吗要让给他呢?老金这个混蛋,早些年是个什么狗屁领导,一身臭毛病,看来这辈子他是没法学会跟别人平等相处了。谁不知道他是想在小于面前炫耀一下牌技呢。我怎么可能让他得逞,老金后来气急败坏地说:小于,你出来一下,我们谈谈。你听听,他要跟我出去谈谈,难道他要揍我一顿么?我扔下牌就跟他出去了。”
我把这十几封信排列起来,可以断定这些就是于力的邻居,他们基本上已经接受他了,他每天和老人们一起打牌,吃饭,聊天,听起来那么悠闲,让人羡慕,我何尝不是向往着能像他那样呢,每天面对重复的工作和变异的人际关系,我真有点受够了,想想距离退休还那么遥远,我真是绝望啊。
六
转眼,马丁消失已经三个月了,我一直没有停止寻找,有时候一个人夜里走着,我会很想念于力,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跟谁交流思想,我写了东西也不知道送给谁看,可能吧,我更需要的是他的倾听和赞扬,我的生活是多么需要这样的一个观众。有一次,我走到于力家的楼下,看见楼上亮着灯,我那一刻是多么激动啊,我跑上楼使劲敲门,我说,于力,我的好兄弟,你终于回来了。然而里面却没有一点声音。
在我如此饱受寂寞煎熬的时候,于力却在公寓中广受着老年人们的爱戴,他给他们带去了很多欢乐,他们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回到从前。但是,于力很少在信中提到小说的情况,我始终弄不清他在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是不是和老年人公寓有关呢?进度如何?还要写多久?我不止一次地在回信中向他询问这些问题,但从没得到过正面答复,他像沉醉于描述乡村风情那样,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他和老人们之间的故事,他说大家为了区分他和小于,开始叫他老于了,说他和老金的矛盾已经缓和,现在是无话不谈的死党,还说他带领老人们溜出公寓到田野里郊游,夕阳中,老人们坐在田埂上合唱苏联歌曲,小于脖子上的白丝巾,被阳光染成金黄,她在田野里翩翩起舞,麦浪声声是最好的伴奏。我得承认我被一些片段感动了,我感到一些人在一起,时间对他们已经无能为力,他们在时空里随意穿越,一起年轻,一起老去。
然而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收到于力的来信,我等的很焦急,我已经把读信当成一种习惯了,我不能没有于力的来信。我给他写了两封信询问,都没有回音。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心不在焉,唯一让我激动的是,我女朋友并没有把我送人的意思,相反,却把那条贵族狗送人了,因为,她怀孕了。这件事纯属偶然,完全在计划之外,我女朋友很紧张,靠在我肩膀上待了很久,她说,我们不能要这个孩子,现在不是时候。她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又像是自说自话,我没有回答,说实在的,我和她一样缺乏心理准备,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来抚摸着她的头发。可是过了几天,她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她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准备把孩子生下来,她说话的时候,一只手抚摸着还没有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撑着腰,俨然一个临产的孕妇。我原本以为,对我而言这样和那样区别是不大的,但是从这一刻起,我忽然意识到我错了,我再一次有了灵魂出窍的感觉,我认识到,自己就要成为一名父亲了。这一瞬间带给我的震撼绝不亚于五百万,事后我想,人或许也是一种蜕壳动物,一生总要经历几次灵魂出窍,才能变得成熟起来。从那天起,我变得积极,努力工作,经营人际关系,写稿子,不管什么样的稿子都写,只要能赚到钱。我女朋友见我这样子很高兴,同时也很好笑,她对我说其实我用不着这样子的,我说当然用得着,你一个女人懂什么呢,你只管生孩子,其他的都不用管。那时我正站在太阳的光辉里,我觉得自己太男人了。
我承认我把于力忘了,直到再次收到他的来信,此时,已经没了当初的激动。我坐下来点着一根烟,慢慢拆开信封,里面薄薄的信纸上,只有一句简短的话:“小可,我老了。”读完信,慢慢放回信封,我没表现应有的忧伤。我应该忧伤么?为什么要忧伤?我发觉这些不再重要,很多事情都不重要了。
让我始料未及的是,此后的一段时间,于力的信雪片一样的飞来,每每都倾诉着,我不知道他怎么了,为什么变化如此之大,更不知道他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无需知道这些,我甚至都没有回信去认真地去安慰一下于力,我只是感觉到,我们两个朋友,一个在面对生命的黄昏,另一个在迎接生命的开始,这是何等的奇异啊。
我在回信中把我们的情况告诉他,于力并没有表示一点点的祝福,反倒更感伤了,看来他很可能是经历了一些事情,搞不好也来了一次灵魂出窍。不过这一次,他总算触及到实质性的东西了,他说他感到周边的一切都变了,他正在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中快速老去,他感到他已经被这种衰老的节奏控制了,走路,吃饭,说话,打牌,一切的一切都在减慢,他已经变得和那些老人们没什么区别。于力还第一次在信中提到了他的小说,他说他已经厌倦了,想要提前收尾,但是要怎么结束呢?他找不到感觉和方向。他彻底陷入了矛盾当中,信写的晦涩难当,看着那熟悉的字样,我的心里一阵抽搐,我实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变化如此之快,我们不是好兄弟么?为什么到头来他不能分享我的快乐,而我也不能分担他的痛苦。于力在信的结尾时说,他很可能没法完成这篇小说了,我回信让他坚持,他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小可,如果你看到这篇小说,会原谅我么?
七
我把于力的情况告诉了我女朋友,并且用了整个晚上给她读于力的来信,她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她说这些信写得不错,比于力的所有小说都好。我说,我现在得帮帮他,帮他完成这篇小说。她说,当然要帮,这个时候除了你,恐怕没有人能帮他了。我看着我女朋友,她说,你看什么?我说,女人是因为做了母亲才伟大,还是本来就伟大?她说,废话,当然是本来就伟大了!接下来我们一连写了十几封信,都是绞尽脑汁的安慰之词,但是如石沉大海,没有一封回复。我女朋友的肚子大起来了,她的心地也愈发善良,有一天她对我说,你要不要去一趟看看于力?这句话让我一阵惭愧,说实在的,这么久了,我从没想过。我说,没有这个必要吧,他只是在创作上遇到了困难。我女朋友说,不止吧,我看他现在连做人都遇到困难了。我说,你不是很讨厌于力么?怎么忽然这么关心他?我女朋友说,我当然关心他,不把他的问题解决掉,你怎么肯安心呢。这句话让我更惭愧了,我说,好吧,我这就去解决掉他。
我决定去看于力,但只是决定,我的决定真是越攒越多,却没有哪个是付诸实施了的,面对着一个个决定都这样不了了之,我感到恐惧。我真的不能再乱下决定了。但是,现在面对的是我最好的兄弟,他正在痛苦中挣扎。在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坐立不安,我因此迁怒于力,怪他跑到外面去写小说,而我知道自己是不会跑去看他的,所以只有继续不安,和他一起痛苦,算是尽一点做朋友的义务。我还不时的编出各种理由来安慰自己,但在这个事情上我是没办法对付自己的,每个理由的保质期都极其短暂,就在我为下一个理由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天,我在花园里看见一条酷似马丁的狗。
我当时太兴奋了,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疑似马丁的主人是一个女人,年龄和我差不多,身材可以,喜欢穿牛仔裤,腿部修长。她的头发很好,乌黑发亮,而且柔顺,一直垂到腰际,现在披肩发已经不是什么主流了,而她披的仍然如此坚决,我想她的性格也是如此。由于光线原因,我始终没有搞清楚她的相貌,而这恰恰是我急于搞清楚的,尤其是嘴巴,我最关注女人的嘴巴,我觉得嘴巴对于女人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印象里有很多基础不错的女人,都是因为嘴巴的造型而毁于一旦的,而另外一些女人,本来只能算一般,却因为有一张恰到好处的嘴巴,而峰回路转了。说句实话,这个女人并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我不喜欢过于淑女化的,所以我想她的嘴巴最好能大一点,这样不仅性感,而且还平衡了整体上带来的严肃。她用一条可以伸缩的链子牵着它,这不太好,要知道当初我可是很少这么干的,除非它发情而失去理智。
我喊了一声马丁,它既没表现出热情,也没表现出冷漠,这让我意识到和马丁相认是需要一点时间的,马丁在我脑海中已经模糊了,我不敢肯定那条狗究竟是不是马丁,很显然,它也一样。那样的话,相认又会有什么意义,况且,即便那是马丁,即便我把它领走了,随之而来的问题会更加严峻,我能把它带到哪里去呢?想到这些,我又有点退缩了,我终于明白我之所以如此持之以恒的寻找马丁的原因,那就是我坚信它是找不到的,而马丁失踪的最大意义也正在于此。我俯下身子摸了摸马丁,它礼貌地摇动尾巴,但幅度极为有限,我说,马丁,是你么?马丁几乎没有任何反应,直直的看着我,我们四目对视,场面一时有点尴尬。像是在缓解局面,她说,你叫它什么?我说,马丁啊。她微微皱了下眉头说,什么叫马丁啊?她故意在啊上面加重了音,说,难道它应该叫马丁么?我没有急于解释,倒是很有兴趣知道一下它目前的名字,我说,它现在叫什么?她看看我说,不是现在,它一直叫大丰收。这个名字显然在我的意料之外,这简直不能算名字,既不是人名,也不是狗名,我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马丁了,她怎么可以给它起这么一个怪名字。听起来像个变形金刚。
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它还是要叫大丰收,为了便于上口,我简化它为大丰,我说,大丰,它的尾巴动了动,但丝毫看不出来是不是喜欢,从这一点来看,和马丁还是比较接近。我的这个发明让女主人很反感,她皱着眉头说,真难听!我说,那你叫它什么呢?她说,丰丰。同时,她在看着它,眼睛里含满柔情。简直让人受不了,我想如果它真的是马丁的话,它一定郁闷死了,它当初是多么酷啊,就像个诗人,或者哲学家,而现在呢,不仅要跟女主人调情,还要叫那么一个傻乎乎的名字。但事情也可能不是这样,也许它更需要一个女人的关爱,当初我女朋友不也是这样的么?果然,它做出了反应,使劲摇着尾巴,嗲嗲的叫。我很失望,我多么希望它能像当初那样,抱住女主人的大腿一展流氓的本相啊,我说,马丁啊,你怎么堕落成这个样子了!
出于气愤,我决定要回马丁。我对女人说,这条狗是我丢的。女人很不屑,摇着头冷笑,最里面还发出“切”的声音。这个时候,我是要拿出什么来证明一下了,但是怎么证明呢?我没有狗证,有又能怎么样呢?它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辆车,充其量是辆自行车,丢了就是丢了,只要不是它自己回来,基本上是找不到的。看来我只有给她讲一讲马丁的故事了。为了能够说服她,我把故事讲的尽量具体,每一个细节都不漏掉。可以看得出来,我的故事讲得很成功,就连我本人都开始被它吸引了,一直以来,我从没有如此完整地回顾整件事情,原来它是如此的具有可塑性,只要稍加整理,它就是一篇迷人的小说。在故事当中,我不得不再一次面对我亲爱的兄弟于力,当他以另一个角度站立在我面前,我发现他变了,变得如此遥远,远的就像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了一样,从头到尾他只是一堆信纸,而真实忙碌的只有我自己。这真是个惊人的发现,它让我开始怀疑起于力的存在,我对女人说,你相信于力么?女人回答说,我怎么知道,你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
故事的确没有讲完,但已经没什么可讲了,因为我也正期待着它的进展。但她却毫不体谅我的苦衷,一再的追问,我不耐烦了,对她说,难道你以为我在说故事么?这一切都是真的,它刚刚发生到这里,我怎么会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她看看我,冷笑着说,既然是真实的,你更应该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你最好的朋友出了问题,你却在这儿不厌其烦地给一个女人讲故事,为了讲这个故事,居然还编了一个如此低劣的理由。你不觉得脸红么?我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痛苦当中,无言以对。我感到一阵子眩晕,我发现,马丁也不见了,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出现,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条叫做马丁的狗!我差点就崩溃了,但很快又奇迹般地恢复了平静,我点上一根烟,使劲嘬了一口,浓浓的烟雾在我眼前弥漫开去,让我感到眼前的一切恍若梦境。我带着无耻的微笑对女人说,是啊,我是在编故事,那是我写的一篇小说,我写了很久还没有写完,我累了,今天我走在路上,很想把它讲给一个人听,你能坐在这里,静静地把它听完,谢谢了。女人将信将疑地看着我,说,结束了?我没看她,默默地点点头。就这样,她起身离开,天已经黑了,看不清她的背影,我对着那片星空,长长地松了口气。我问自己,真的要结束了么?
过了些天,真的于力出现了,拿着一摞信纸,加上我手里的一摞,还有我,合在一起就是他的那篇小说。他显得很紧张,而我却很冷静,事已至此,我觉得不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觉得意外了,况且,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我自己,我有什么可意外的呢?我们彼此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对于力说,于力啊,我的好兄弟,我真的很失望,知道么,我所幻想的结局不是这样的,我本来是要去拜访你的,我想,在你写作的那个村子,远远的,我会看见一条酷似马丁的狗,我喊了一声马丁,它就飞快地跑过来。它比以前快乐多了,它不再是温文尔雅的绅士,而是和村子里其他狗一样浑身泥土,放荡不羁。它看起来也更成熟了,不知是不是也已经当上了爸爸。我们在一个院子跟前停下,抬头看见二层农舍的窗子开着,从那里看出去,就是信里面的风景。在我冲进去之前,我还是会松一口气,想一想这个小说,不管怎样,它终于可以结束了,你总算是完成了这篇小说,我不得不佩服你,我想,在写过这样的一篇小说之后,你完全可以不用再写了。究竟是什么给了你灵感和勇气,让你以这样的方式来创造一篇小说呢?当然,作为主人公,结尾还是要由我来负责,我将冲进院子,一脚踢开房门,冲上二楼的房间,一拳打在你的脸上,然后对你说,于力,我的好兄弟,你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
责任编辑 李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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