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中的人的主体性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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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香菊
摘要:当对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进行哲学思考时,可以肯定地说,哲学概念的人,是现实的个人、人群和人类的总称,但个体的人的主体性诉求与群体的主体性以及类的主体性诉求并不是一致的。本文就这个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分析了不同主体的主体性问题,并对主体性诉求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 人主体性诉求
一、“以人为本”中的“人”及其主体性
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人学作为理论前提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理论,“人”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起点和当代人本主义理论及发展观的立足点,应包括:一是作为类存在意义上的一切人,即人类;二是作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即人群、集体、社会;三是作为独立个体和个性的人,即个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可以指个人,也可以指人群或人类【1】。
在马克思主义科学认识论中,人无论作为个体还是群体,是以有意识、善思维、能够反映客观世界,并能按照内在的价值尺度有计划、有目的地改造外在的客观世界的主体出现的,只有人才是现实的主体。人的主体性,简言之,也就是人之所以成其为主体的特性,也就是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相对于客体所形成、确立和表现出来的本质属性。人的主体性包括人的主观性、自主性、自为性、自觉性、主动性、能动性等,这些都是人在对象性活动中的特性。人的主体性的实质,就是人的自我意识性。这是主体性的突出而集中的体现。但因为人作为人可以细化为个人、群体和人类,那么探讨人的主体性及其实质,也要进行区分,因为类的本质与类分子的本质完全不是一回事,从而决定了类的主体性与类分子的主体性更是大相径庭。
人作为人类的主体性及其实质。人类区别于其他的类的本质,马克思作过详细的论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像费尔巴哈一样,把人作为类来抽象,他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跟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正是仅仅由于这个缘故,人是类的存在物。”【2】在其后,他又补充说:“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诚然,在这里还保留着费尔巴哈的术语和痕迹,但就其思想实质而言,这一提法与费尔巴哈是根本不同的,费尔巴哈谈的“类本质”是“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联系起来的共同性”,而马克思则认为,对世界的能动改造是人的类本质。由此看来,人类的主体性就是通过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客体性得到确认的,这说明了两个不可分割的联系:其一,人类是从物质自然界分化发展而来,并仍然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其二,人类的存在和活动依赖于客观世界,人类主体的这种自然属性表明其永远不能摆脱外部自然和自身自然的制约。那么,人类的主体性的实质,就是对两个关系的协调处理与解答,也可以说是人类与客观外在世界的和谐共荣。
人作为群体的的主体性及其实质。在马克思那里,群体,是指由某种共同纽带和社会关系联系起来进行活动的人的共同体或集体性。由于有这种超出个人的共同纽带的联系的存在,就使得“群体不等于个人的机械相加,而异于个人;又由于各种群体有自己的独特性,又使群体不同于人类”。【3】从社会学来看,群体作为个人与人类社会发生交互作用的中介,起着“粘合剂”的作用,个人的一切社会活动与经常性的社会生活,是以群体的形式进行的,个人通过其群体与整个社会发生关系,感知并体验社会,而群体通过凝结融合于其中的个人的力量,以一种大于个人力量相加的合力向社会展示群体的需要和利益,为群体中的个体服务,达到个体共同的目标。因此,群体的主体性表现在是为了共同需要和利益,而组织起来的目的性中介,主体性的实质就是追求需要的平等满足和利益均等。
人作为个人的的主体性及其实质。在马克思看来,人就其现实性上讲,只能通过个人而存在,离开现实的个人,“人”不过是一种空洞的抽象,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个人作为“人”的一种最现实、最直观的存在形态,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能动地表现自己的生命和个性的存在物。”【4】从这一定义可以直观地看出几个不同区别:①个人与群体、人类相区别,因为它把个人看作是有生命的,有个性的个人,而不是群体或者类;②个人与个性有区别,因为它把个人看作一个表现自己的过程,而个性只不过是表现自己过程中的方式;③这一定义也体现了个人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特性的辩证统一,因为既承认个人是有肉体生命和精神的自然属性的“生命性”,又确认了个人是在一定社会关系条件下从事物质活动的、能动表现自己社会属性的“个性”。这样,我们就可以说,个人的主体性表现是在有目的、有意识的物质生产活动中的自觉改造和创新,其主体性的实质就是追求个性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二、人的主体性问题
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研究的“问题”中,最重要的聚焦点是“现代化”问题。 “现代化”问题中首先是一个空前的自然人化过程,即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自然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已经阐明,统一的物质世界在人类出现以前,并无自在世界和属人世界之分,只是出现了人及其活动后,“自然之网”才出现了缺口并一分为二,即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叠加了一个与它既对立又统一的属人世界,在实践中,人把自己的需要、目的和力量作为内在的尺度运用到物质对象上,改变自在物质的存在形式,使自在世界的“自在之物”按照主体性的需要转化为“为我之物”,这一过程就是自然“人化”的过程,其结果是从自在世界或者说自在天然中分化出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并非脱离自在天然而存在,它只是打上了人类主体性实践的烙印,它不可避免地仍要参与整个自在天然的运动过程,或者说,仍然要加入到由自然规律支配的自在世界的运动过程中。这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自在世界的运动以其强大的力量强行铲除人化自然的痕迹,使人的主体性结果趋于淡化或消失;第二,人化自然改变了自然规律起作用的范围和结果,改变了各种自然过程,特别是生物圈内物质、能量的流通和变换,可能对人类主体性实践产生负面效应。现时代,这两种可能都已演化为不争的事实,现代化所实现的自然人化过程,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也造成了包括人口膨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能源紧张、“人与自然的疏离”等在内的“全球问题”。而这些问题直指人的主体性,主体性发挥是造福人类自身?还是对人作为类的颠覆和湮灭?
“现代化”的另一个问题是空前的个体社会化过程,即以等价交换的原则构建个人的全部社会关系的过程,市场经济所实现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既挺立了个人的主体性和独立性,又造成了人的存在和发展“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物化状态”,甚至“异化”状态。这种二律背反的矛盾,是对人作为个人的主体性的背叛?还是对人作为群体的主体性的伤害?
三、人的主体性诉求
在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过程中,总是自觉地把自己视为主动者,把对象物视为被动者,在主、客体信息变换时,也自觉地筛选、储存、反馈认识对象所传达的大量信息中符合主观需要的信息,而舍弃其他与主观意愿不相符合的信息。因而在认识活动中,主体处于主导地位,具有鲜明的主体性。在认识指向上,主体性首先表征为对象意识,直接指向客观事物本身,目的在于获得能反映客体本质和规律的“真”,这属于人对“物的尺度”的反映,但主体性的发挥,不仅要受到对象世界展现程度、思维能力的完善程度的限制,还要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全球问题”问题的出现,是主体性对象意识的真实呈现,也是主体性发展的必然问题,因为“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 【5】。对于主体性的发展,这是一种警示,它将引领对象意识趋向更加全面和深刻。其次,主体性会通过人们的活动反观自身,形成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与对象物关系的认识,并依此为基础进行自我分析和自我评价,目的是获得反映人的社会本质和属性的“善”和“美”,属于人的“内在尺度”。人们对其“内在尺度”的反映,以“物的尺度”为前提,同时,人又总是根据其“内在尺度”有选择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某一领域、方面、或某一层次的规律,并且,人对世界的“物的尺度”的反映,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对自身需要的反映和满足。所以,主体性的“为我”目的,最终不是要受问题的羁绊,而是在问题充分显现时的转化与“扬弃”。为此,主体性必然有如下诉求:
第一,“内在尺度”与“物的尺度”协调统一的自由诉求。对于人类整体来说,实践过程中问题的存在,正是主体性的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不断自我调整的过程,主体性的发挥使人的认识能力不断提升,当认识转化为人们变革现实的物质力量时,不仅体现着主体性对客体的认识成果,更渗透着人作为类的主观愿望和目的。因此,主体性的发展趋势是“内在尺度”于“物的尺度”契合,主体性的发挥不仅能靠近物的自然性和规律性,使那些“盲目的必然性”转化为“为我的必然性”,不断地认识自然,驾驭自然;正如恩格斯说:“自由……在于认识这些自然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6】而且能靠近历史必然性,因为人类历史并不是某种超越于人之外的力量,而是存在于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主体活动中,人们不断地认识“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使它“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既是历史过程的主体,又是历史过程的客体,人的这种双重身份使人的主体性活动不仅成为被决定的,而且成为自己决定的,也就是说自己决定自己,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一旦能够如此,就标志着人在自然必然性和历史必然性中的解放。只有实现这两重解放,人类才真正进入了的自由王国,得到了自由。所以,“内在尺度”与“物的尺度”的协调一致,是主体性对自由的诉求,是主体性发挥的最高境界。
第二,“实现自己的趋向”全面发展的诉求。人类的主体性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不断地提高,个体的人也必然不断地突破“物化状态”对主体性禁锢和钳制,把个体对物的依赖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断地认识个体的人的本质力量和自由个性。人的本质力量就是对自我需要的满足,按照比较有说服力的人的需要的圈层结构来看,第一圈层的人的本能需要在得到满足后,会向第二圈层的文化性、社会性需要拓展,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人跨向第三圈层纯文化的高级形态,突出每个体的个性、善、美等特点【7】。。而个性正是个体的智慧结构、情感、意志、理想、信仰等综合要素,主体性在表现本质力量和自由个性时,“把对认识客体的意识结合主体的需要,形成目的意识,进而变成‘实现自己的趋向’” 【8】,“实现自己的趋向”的目的是要“完成自己的趋向”,而“自己的趋向”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因此,作为个人的主体性诉求就是需要、能力、个性的全面地发展和充分展示【9】。
总之,主体性的这些诉求,不仅仅是全人类的,也是每一个个体的。因为个人同整个人类是统一的,人类大概在任何时候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意识到这一真理。个人同人类的这种统一既存在于生存之中,又存在于生活之中。因此,离开全人类的命运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前途,整体的命运也就是个人的命运。同样,人类共同的命运也离不开每个个人的前途,每个个体的成长和发展就是人类的未来【10】。因此,每个人都要自主自觉地协调自己与人类的统一步伐,在既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自觉地、不断地调整内在尺度与外在满足程度的契合,达到自我主体性的确认,以理性的方式弘扬自我的本质力量和自由个性。使自我主体性与人类的主体性在判断、控制、调节中相一致,以达到每个人向往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如果个人是自由的,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那么,人类世界就是是人类与万物和谐共处的乐园。
参考文献:
[1]韩庆祥:《”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及其理论实践》,《河北学刊》2007年第3期,第68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3]韩庆祥:《马克思人学思想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页。
[5]王义军:《从主体性原则道实践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5页。
[7]黄楠森编《人学原理》,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6-197页。
[8]席祈:《马克思人的哲学初探》,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10] [苏]h.t.弗罗洛夫:《人的前景》,王思斌 潘信之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7页。
作者简介:
李香菊,讲师,河南内乡人,1963年1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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