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中的“声情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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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彩珍
声乐是音乐艺术的一种,是一门综合艺术,它集生理学、物理学、心理学、音响学等学科元素于一体,利用声学上的各种技能和技巧,最终反映人的思想活动和精神面貌。艺术以情感交流为目的,因此这就需要思想情感的表达和接受要相互一致,至少也应该建立在相互接近的思想感情基础之上,才能够达到彼此之间的理解和感动,才能够发出没有任何矫柔造作之感的情感自然的声音。声乐要求声音自身包含艺术的美,但仅仅是声音的美不足以代表声乐中需要表达的全部含义。所以我们应该从一个更高的审美角度来理解和表现声音,以情感以及情绪变化为基础,将最美的声音用最自然的方式表达出来,最终使听众产生共鸣。声音因情而生,情又为声音所表达,这就是声乐演唱的真实意义所在。
一、声乐演唱情为重
声乐演唱中,情感是不可或缺的,“情感是唱歌的灵魂”,古往今来,一直如此,“情为声之本,声为情之形”是我国传统唱法中重要的美学思想,著名的诗人白居易就是这一个美学思想的重要代表之一,他主张以情为基础而进行歌曲演唱,与我们今天探讨的情之所至,音之所生的观点不谋而合。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社会需要的主观心理反映。哲学上讲的情感是人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表现的两个方面是基本情绪和精神特征,前者是外在表现,后者是内涵。在演唱实践过程中,演唱者是表演者、创造者,这就要求演唱者要有丰富的情感投入。
二、表现真情实感
正如前面所述,声乐演唱过程中,情感是不可或缺的,但在情感的选择方面也非常讲究。明代张琦说过:如果以为情而情止矣,如过之情以为歌咏,声音而歌咏声音止矣!这说明了情感的真实性在歌唱表现中的重要地位。著名声乐教育家周小燕在“天音论坛”全国声乐学术研讨会上说:“歌唱审美的标准应该是以真为先,这里的真指真情、真美、真心。”真情实感不是虚情假意,是不能装腔作势的。歌者应从作曲家创作的作品中寻找情感基础,表现内在的喜、怒、哀、乐。在演唱过程中,用真情去体验情感,从而点燃听者内心的情感火花,使其产生共鸣。这和演唱者的气质、个性、心情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同时要求演唱者有深刻的思想、丰富的生活体验和尽可能多的文化艺术修养等这些产生真情实感的可靠依据。
三、想象的心理
歌唱者的情感不只是来源于对作品表面的理解,更多的是渗透在声乐作品中情感的体验、意境的领会等等,这些都离不开想象力的作用。想象力还是贯穿在音乐表现过程中的心理要素之一。想象的来源是生活的体验,歌唱者要不断扩大并丰富自己的生活积累,随时注意观察和体验周围各种生动的自然景色的生活内涵,捕捉记忆那些最激动人心、最富于诗情画意的生活场面,以便能充分发挥想象力在歌唱情感中的作用。
想象还是进入角色和情境的桥梁,歌唱艺术同其他表演艺术一样,从阅读作品、熟悉角色开始,就需要借助想象的翅膀,将生活转化为艺术。想象是演唱者头脑中,在原有表象的基础上加工改造出歌曲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这种想象不仅仅依靠声音技巧,更多是的情感上的流动,通过想象把自己置身于歌曲意境和人物心理之中,感受歌曲需要表现的情感。
四、艺术修养是情感表现的基础
在声乐演唱中需要情感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情感并非是路边的野花野草可以顺手拈来,它需要生活经验的积累。所有表演艺术形式,包括声乐在内,都是以生活为依据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生活是艺术家创作的源泉。
歌唱者要善于观察生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积累知识,同时还要丰富和加强自身文化艺术修养,尽可能地接触和学习各种不同门类的艺术形式和不同风格、体裁的艺术作品,扩大自己的艺术事业,加强艺术感知和想象能力,以便能较准确地将作品特定的情感和风格表现出来。
五、唱歌的情感与表现内容
首先要准确把握作品情感的主题思想。在演唱前要对音乐作品有深刻的了解和分析,了解作品的创作时代和创作意图,了解作者的创作风格。著名声乐教育家喻宜宣教授说:如果对作品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微,就无法理解作品,更达不到艺术表现的境界。作曲家的作品蕴涵着丰富的思想内容和复杂的艺术技巧,演唱者要在歌唱的文学语言和作曲家的旋律起伏中把握住丰富的情感因素,准确而充实地表现其完整的艺术形象。
其次是抓住作品的情感格调。无论是哪一种艺术形式的创作灵感,都是在强烈情感冲动下产生的,要达到“声情并茂”的艺术境界,就必须以情感人。音乐中那些微妙的、难以言表的内心情感,要依靠不同的色彩的声音才能生动地表达出不同情感格调的内涵,声音色彩会随着感情色彩的变化而变化,从而恰如其分的表达思想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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