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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媒体从“泛娱”到“智娱”的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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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电视新媒体是基于数字电视开展而构建的一种新媒体,其在发展与变革中实现了一定的创新,在起初的“泛娱”发展阶段中,电视新媒体满足了受众的观看乐趣与好奇心,但随着电视新媒体的进一步发展,更加重视正确价值观的传播,作为受到大众信赖并认可的媒体形式,电视新媒体需要实现由“泛娱”到“智娱”的转型,以提高全民修养与素质为目的进行电视新媒体的创新,在能够满足受众需求与节目创新的同时,为促进电视新媒体的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 电视新媒体;“泛娱”;“智娱”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7-0017-02
  电视媒体的创新发展以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为基础,在新媒体发展趋势与时代背景下,电视新媒体的诞生是必然趋势。电视新媒体覆盖了数字电视、移动电视与户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而在市场对于电视节目需求量增加,市场电视节目同质化严重,受众审美与素质受到影响的当下,电视新媒体应发挥主流媒体的责任,引导受众群体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不断寻求新的发展出路与发展形势,创新电视节目,由“泛娱”向“智娱”转型,实现电视新媒体的新发展。
  1 电视新媒体“泛娱”带来的不良影响
  电视新媒体与社会发展趋势接轨,适应了市场需求,但也需要重视作为主流媒体必然引导市场做出一定的变化。电视新媒体创新发展阶段一味适应市场需求,形成的“泛娱”给市场带去的不良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这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3点。
  1)对电视文化形成的不良影响。电视新媒体作为主流媒体形式,其引导并带动着许多小型媒体的发展,而一味适应市场的需求,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形式,难免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给电视文化形成了一种不利的发展趋势,在迎合受众需求的同时也形成了低级趣味。电视文化的“泛娱”发展与其自身主流文化形态、精英文化背道而驰,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多元化的文化格局。在当前主流文化受到不断冲击的情况下,电视新媒体更应该做出改变,为大众形成积极的文化形态,满足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克服“泛娱”形式,实现“智娱”转型。
  2)对受众形成的不良影响。电视新媒体的“泛娱”尽管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受众形成了娱乐形态,满足了受众的即时需求,但过度娱乐化是有很强的冲击力的,其在受众回顾、思考的同时会对受众的思想价值观念造成一定冲击。因此过度的娱乐化对于受众而言实际上是不利的,会侵蚀受众的心灵,麻痹精神意志,电视新媒体作为主流文化形态,在娱乐元素基础上,应缓解受众的不满情绪,使其能够在社会现实主义中深入思考,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社会观。
  3)对媒体形成的不良影响。电视新媒体的“泛娱”不仅影响了受众与社会文化形态,对于其他媒体形态也形成了不良的影响,电视新媒体的“泛娱”在转型上或许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阻碍,但相对于受其影响的其他媒体形态而言,一旦被大众所接受,形成了文化经济形态,那么很难有效进行改革与创新,而不同的媒体形态形成的影响不同,由电视新媒体“泛娱”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就形成了盲目扩大化,不利于其他媒体的健康发展。
  2 电视新媒体“泛娱”到“智娱”的转型
  电视新媒体在适应新媒体环境下需要进行创新,而起初这种创新一味适应市场需求与市场经济,从而造成的电视新媒体的“泛娱”。“泛娱”形式的存在,给电视媒体的公信力、文化传播效力、宣传教育功能等多个都造成了发展弱势,这是电视新媒体创新化发展下的不良反应,也提醒着电视新媒体的发展应更加重视综合性功能,而不是以单一的娱乐元素进行发展。因此在“泛娱”背景下,电视新媒体应及时转型与升级,以“智娱”实现电视新媒体的创新发展。
  1)电视文化的创新发展。电视媒体在新媒体时代下实现了创新发展,能够以电视新媒体形式形成新的文化发展形态,但电视新媒体的发展也不能够脱离电视文化发展重要,即内容为主。电视新媒体实现由“泛娱”到“智娱”的转型需要尊重电视媒体的主流文化形态,为受众创造了能够深入文化灵魂的文化形式,提高受众的精神文化素养,在电视节目中传播正确的文化观念与价值观念。传统文化一度被人们认为是束之高阁的文化形式,而在电视新媒体发展趋势下,传统文化与现代艺术形式的结合很好的为人们普及了传统文化中的多种元素,也提高了人们的文化素养。因此电视新媒体在转型期间,想要由“泛娱”到“智娱”进行转型,便需要重视电视文化的创新,例如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文化形式,提高受众的文化认同感,以受众情感依托、人生经历与传统文化背景相结合,以传统文化形式感染、教育受众,形成大众对传统文化的传承效应。这能够较好的改善大众滥用传统文化的现场,也能够杜绝传统文化受到曲解的娱乐化使用方式,真正实现电视新媒体“泛娱”到“智娱”的转型。
  2)知识经济与娱乐形式的融合。电视新媒体的“泛娱”是从娱乐形式上满足了人們的即时性需求,但过度娱乐确实会给大众形成不良的影响。因此在电视新媒体的转型升级上,需要在娱乐形式的基础上形成创新。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人们更希望能够找到正确的方式充实自己。知识经济与娱乐形式的结合在电视新媒体的创新化发展中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前景,其在改善低级趣味的同时加入了“高级玩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于知识的需求,也很好的将“泛娱”转型为“智娱”。例如当前许多刑侦类影视节目,其很好的适应了许多人自身所缺少,但又愿意接受的知识文化,如《心理罪》的播出,许多与心理学相关的学生能够在节目播出后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进行深入的解答,并以其中的知识文化形成专业知识的强化,而许多与心理学不相关的人群,也能够在喜爱电视节目的同时积极学习心理学。这是电视新媒体带来了新的文化形态,也是知识经济与娱乐形式的整合,其通过知识元素推动了娱乐元素的大众化,减少了娱乐同质化带来了麻痹效应。再者如《奇葩说》这类辩论类的综艺节目,也受到了大众的欢迎,甚至许多公司、企业、学校、部门,都能够将这种辩论形式与辩题形成内部娱乐活动,相较于虚无缥缈、低级趣味的娱乐形式,知识经济与娱乐形式的融合不仅推动着电视新媒体的发展,也推动着人们自身知识素养与文化素养的发展。   3)益智类娱乐形式的推广。在电视新媒体中形成的娱乐经济自然是受到大众追捧的,但这种娱乐形式并不代表一定是不利的,过度娱乐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而如何在娱乐形式下进行深入创新,形成娱乐的新形态,推广有益的娱乐形式也是电视新媒体应该重视并加以优化完善的部分。在当前人们对于娱乐需求较广泛的社会背景下,多种娱乐形式应能够得到推广,电视新媒体想要实现由“泛娱”到“智娱”的转型,可以通過益智类娱乐形式的推广奠定基础。在娱乐的基础上加入益智类元素,能够避免大众的盲目娱乐,如当前许多探案类综艺节目,《明星大侦探》等,其作为综艺节目受到了大众的极大欢迎,而在节目播出后,相关的论坛中针对案件的手法、内容都构建了新的关系网,在案件娱乐化基础上也形成了新的说明,这是娱乐节目带给大众新的思考,也引导着大众在娱乐基础上建立思考,是益智类娱乐节目带给人们全新的体现。可以说,益智类娱乐是电视新媒体娱乐转型的一种方式,其带动着电视新媒体由“泛娱”向“智娱”转型,也推动着更多娱乐形式的产生,为电视新媒体提供更多的创新驱动力。
  总的来说,电视新媒体由“泛娱”到“智娱”的转型与升级并不是一次偶然行为,而是必然行为,这是电视媒体在社会变革与时代变迁下依旧没有被淘汰的智慧,也是电视新媒体在转型升级道路上必然需要经历的过程中。为了能够较好的促进电视新媒体的创新发展,需要重视起“智娱”的积极影响。
  3 结论
  电视新媒体是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下受到人们极大关注的媒体形式,电视媒体本身也能够以其主流媒体形式向人们传递正确的文化价值观念,但受到新媒体环境的影响与媒体市场的竞争影响,电视新媒体在一段时间内的“泛娱”形式确实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无论是针对于受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是其他媒体形式,都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在电视新媒体发展与改革的背景下,其更加重视娱乐形式的创新,改善原有过度娱乐、迎合市场的模式,转而以“智娱”方式创新娱乐市场,不仅较好的为受众提供了娱乐新形态,还给受众形成了新的文化体验与精神需求,能够在推动电视媒体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电视媒体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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