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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区新能源发电管理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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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伴随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大力扶持,西藏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但受限于自然条件严苛、交通条件不便、气候恶劣多变、民族文化差异等严酷的外部条件,难以对新能源电站实现集中控制,严重制约了地区新能源电站的生产运营水平和效率效益。通过“集控进城、区域维检、场站安保”管理模式的探索和运维检专业一体化管理创新实践,有效提升了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
  关键词:西藏自治区  新能源电站  发电管理  运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6(c)-0036-02
  西藏自治区是我国光照资源条件最好的区域。特别是近年来,伴随国家新能源政策的大力扶持,西藏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17年底,西藏自治區发电装机总容量为235.75万kW。其中水电装机容量156万kW,光伏装机容量79万kW,风电0.75万kW。新能源领域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已达到79万kW,已占西藏自治区发电总装机的30%以上。如何克服西藏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基础条件以及提高新能源电站生产运营效率效益成为当前新能源电站生产运营管理的主要工作。
  1  西藏地区新能源发电管理背景
  1.1 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需要
  随着光伏发电装机的不断增长和受西藏自治区内大机小网电源结构、送出输电线路通道容量有限的影响,弃光形势越发严峻。如何实现新能源电站的集约化管理,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综合成本,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已经成为新能源发电运营工作的当务之急。
  1.2 适应新能源行业发展要求
  目前,处于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领先地位的发电企业已提出并开始探索实践新能源电站“集控进城、区域维检、场站安保”的管理模式,确定了原来分散化管理的新能源电站未来转向集中运行控制管理的发展方向。并且已有建成具有集中运行控制功能的区域化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实现了数座区域内新能源电站的接入和集中运行控制以及区域化维护检修。新能源电站的生产运营管理模式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1.3 解决西藏地区新能源电站生产运营存在的困难
  由于西藏自治区地域广阔,地理环境复杂、交通条件不便、气候条件恶劣、区域文化和民族差异较大、电网架构薄弱(大机小网)、本地化管理和技术力量薄弱且配置不均衡、不同地区新能源电站所在地理位置相距甚远等不利因素,给西藏地区新能源电站实现集中运行控制、优化提高维护检修效率带来了诸多困难和挑战。
  2  西藏地区新能源发电管理的主要做法
  2.1 确定工作思路
  目前,我国新能源发电行业领先企业提出的新能源电站“集控进城、区域维检、场站安保”管理模式和已建成的区域化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的实践经验为西藏地区新能源电站实现集中运行控制、优化提高生产运营效益,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经验借鉴。对于西藏地区新能源电站发电管理模式的探索,除了在现有思路和已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还需考虑西藏地区独特的客观条件,即解决自然环境条件严苛、交通条件不便、气候恶劣多变、民族文化差异、技术力量薄弱配置不均衡等诸多困难。为此,我们确定了采取新能源电站“集控进城、区域维检、场站安保”这种已有实践经验的管理模式,同时学习借鉴内地区域化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建设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并以笔者所在公司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的集控系统建设工作为探索实践平台的工作思路。
  2.2 主要工作方法
  (1)开展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建设。2017年4月,建成投运了拉萨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作为公司在西藏地区新能源生产运营专业化管理机构。该中心主要负责西藏区域内所辖新能源电站的日常生产运营管理,确保新能源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主要职能包括集控运行、设备维检、现场安全管控、电源并网管理、电力营销等工作,并于2018年4月实现了西藏地区所辖全部新能源电站的接入和集中运行控制。同时计划在2018年内完成所属水电站、风电场的主要电气信息和视频监控信息的接入。
  (2)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本着精简管理层级、提升管理效率、增加运营效益的原则,新能源发电管理实施了安全生产部门和生产运营中心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方案,并探索实践运维检专业一体化工作模式。原来由各属地公司分散负责各地区新能源电站的管理模式改为统一由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集中负责,生产和专业管理以及生产人员统一划转;原运行、维检专业统一为运维检专业,不再细化专业设置,培养复合型专业工作人员。
  (3)管办职能融合与优化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合署办公后简化管理流程和管理界面,将管办职能合一;根据公司系统人力资源现状和西藏地区涉网工作特点,增加了电源并网工作和电力营销工作职能。
  (4)电站后勤、安保实行属地化管理。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成立后,各电站生产和专业管理工作全面纳入中心进行专业化管理。属地公司主要负责新能源电站的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5)新能源电站发电管理的实时、在线管理。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的集控系统建设提前布局谋划,充分地利用互联网及智能终端。智能集控巡检系统软件平台包含了精准的人员到位监督管理体系、科学合理的应急调度机制、现场工作进度和安全监督管控、缺陷隐患信息实时查阅、公告通知推送和任务即时下发功能。移动式智能终端包含:精确地理定位、各类台账资料实时查询编辑、两票同步和在线签批,缺陷隐患、集控运行数据、电能量数据实时上传、例行巡视照片自动归档等功能模块。
  (6)新能源电站维护检修管理决策智能化。通过集控数据信息及相关技术标准,建立设备“健康状态”评估标准。对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基础信息资料进行比较分析。增加设备缺陷、隐患信息和对设备健康指标的量化分析功能。智能化分析功能对各新能源电站运维检工作中的关键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并传送至运营中心“云服务器”进行权重计算,实现对设备状态的状态评估和大数据对比分析。评估分析结果提供维护检修管理决策建议。   3  探索和创新实践成果
  3.1 首次实现西藏地区新能源电站集中控制
  实现了西藏地区首座区域化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投入运行,并完成了西藏地区位于拉萨市、山南市、日喀则市相聚数百公里的所属共4座全部新能源电站的接入、集中监控和新能源发电的日常生产运营管理。全面开展新能源电站的集控运行、设备维检、现场安全、电源并网、电力营销等工作,极大地提高了新能源电站的生产运营管理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3.2 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对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并实施运维检一体化运作模式后,各新能源电站由生产运营中心集中监控,长期驻站人员只保留1名(负责安全保卫),专业工作人员安排由生产运营中心统一集中调配,电站日常专业工作仅各安排1名专业人员轮流驻各电站处理。专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配置得到很大程度的精简和优化,人员总数减少至标准配置的50%以内,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同时由生产运营中心对工作任务进行难易分类,优质技术力量集中灵活调度,根据工作难度安排合适的人员开展工作,解决了新能源电站分散管理时人员总量冗余、技术力量分散和配置不平衡的矛盾,有效提高了现有人力资源的利用和生产工作效率。
  3.3 管办职能融合、管理职责纵向延伸提高管理效率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合署办公后实现了管办职能融合,管理流程简化、管理界面进一步减少;管理职责界面进一步延伸,实现了新能源电站发电管理的全业务流程部门内部流转,原有的大部分生产管理工作流程无需再跨部门流转审批和执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工作实效,同时减少了跨部门工作协调配合,全面提升了新能源发电管理水平。
  3.4 充分发挥后勤、安保属地化管理优势
  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成立后,各新能源电站生产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全面纳入中心进行管理。属地公司主要负责所在地区项目发展和新能源电站的后勤、安全保卫工作,生产管理标准更加专业、统一和规范。后勤保障工作由属地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后勤支持响应及时高效、保障全面。安全保卫人员当地聘用,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利于地方工作联系和地方安全保卫以及应急工作协调,充分发挥了属地化社会资源优势。
  3.5 新能源电站专业管理实现实时、在线管理
  不同地区的新能源电站集中接入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后,实现了集中运行控制,所有接入的电站运行数据、设备状态信息、现场影像资料实时传输至生产运营中心监控系统云平台并按权限共享。各电站生产管理和技术标准实现了统一,集控运行和维护检修实现融合并与信息内网安全互联、与其他系统互通协同,极大地提高了运维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3.6 新能源电站生产管理智能化
  基于生产运营中心大数据库(各站运行、设备、缺陷、维检、人力资源等信息数据库)、云计算分析平台的有力支撑,结合日常集控运行和维护检修工作中的经验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建立了设备“健康状态”评估标准。实现设备运维状态的好坏由過去主观判断为主的方式转变为以运行状态数值化评估的方式,通过量化的指数就能直观了解设备当前状况,掌握薄弱环节,实现了维检工作决策建议智能化和状态检修工作的有机融合。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投规章〔2016〕213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能源管理规定[R].2016.
  [2] 国家电投规章〔2016〕241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能源生产运营管理办法[R].2016.
  [3] Q/CPI 162-2015,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及集控系统设计规范[S].国家电投企标,2015.
  [4] Q/CPI 163-2015,光伏电站检修维护规程[S].国家电投企标,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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