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系统中的信息安全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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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九十年代开始,人脸识别技术随着其算法和功能的迭代升级发展迅速,现今,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似乎已经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开始崭露头角,但是,它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也值得我们仔细深思。
关键词:智能化;人脸识别系统;信息安全
中图分类号:TP39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9)11-0167-01
1 人脸识别技术简述
1.1 技术原理
人脸识别技术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唯一性来进行识别的,该技术分为特征值收集和特征值对比。特征值收集就是分析照片和视频,从中定位每个脸的位置和大小等信息,然后对其进行灰度化、去噪点等一系列基础操作,并读取人脸的特征点并将其作为其信息特征保存。特征值对比就是在具体的应用中将分析提取的人脸特征值与前期惧保存的已知人脸特征信息进行对比,从而识别每个人脸对应的身份。
1.2 技术的应用
人脸识别已渗透到很多领域,在社会生活中应用很多,例如数码相机的自动对焦和笑脸快拍模式就是利用人脸检测和识别,自动对焦就是通过快速地识别画面中人脸的位置并将其设为自动对焦点,笑脸快拍模式则要更进一步的提取人脸信息,和特征库中存储的笑脸进行对比,判断是否为笑脸,从而自动实现快速抓拍。
人脸识别更进一步作用是进行身份识别,这也是其最主要的作用。目前,人脸识别系统主要用作身份认证系统,身份识别系统,刑事司法数据库系统和公共监视系统。2012年4月13日京沪高铁安检区域人脸识别系统工程开始招标建设,上海虹桥站、天津西站和济南西站三个车站安检区域将首次安装用于身份识别的人脸识别系统,这一系统最初的目的是在交通要点布控以协助公安部门抓捕在逃案犯,后来随着时间的发展,人脸识别系统开始在各高铁和火车站铺开,人脸识别已逐步取代持票检验和身份证检查,成为进站检验的快速有效的方式了。
人脸识别支付最早出现在2013年的芬兰,通过pos机上的人脸识别工具扫描人脸支付,而后PayPal公司也开始在他们的支付业务中推广这一支付方式。现今,我国电子支付高还发展,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都纷纷推出扫脸支付功能,由于其快捷安全而迅速成为日常消费支付的一种主流方式。
2 人脸识别技术出现的信息隐患
当然,每一门技术的迅速发展总是伴随着隐患的,而人脸识别这一技术所能获取的人脸信息在我们的生活中正逐渐扮演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也就导致了人脸信息具有的价值越来越高,正如现今人们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正在被泄露、被交易一样,人脸信息也存在这一风险。
就在今年,北京青年报的记者发现在网络商城中有人公開售卖高达17万条“人脸数据”,而这些人脸数据可不是简单的照片,而是包括了解析后人脸特征点信息和位置信息等数据文件的人脸信息,甚至还有其情绪分析和“颜值指数”等具体信息,其完善程度甚至可以拿去做一份堪比ORL的人脸识别库,据悉,这些人脸样本中,一部分是从搜索引擎上抓取的,另一部分来自境外一家软件公司的数据库,但据此前的媒体报道,该软件公司开发的人脸数据库曾多次被指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被曝出在将人脸信息收入数据库前未征得被收录人同意,现已删除了这一人脸数据库。而在这一情况曝光后,这一商家虽下架了此类商品,但之前通过此渠道流出的人脸信息早已不可追回。
而这些存放大量人脸信息数据的数据库,也并不是没有风险,大型的数据泄露并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在网络攻防的教程上有这么一句话“没有无法攻破的系统,只有因为价值过低而不值得攻破的系统”。现在人脸信息也是一样,它作为一个人的生物特征信息的一部分被放到了网络上,在线下,生物特征信息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在网络上,他们作为数据是可以被拷贝的,而一个人在网络上获取了这些信息他也就自然的能被证明为任何一个人,身份证信息泄露可以换身份证,密码泄露可以改,但是人脸信息泄露怎么办?难道我们还能换脸不成。
3 公共场所的人脸信息安全
除了这些由用户自己在“知情”状态下泄露自己的人脸信息的情况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人脸信息的非法采集的问题,目前,关于什么企业、什么组织被允许采集和保管人脸信息的相关条例,据我了解截至我完成此文章时并未出台。而采集人脸信息,在当今,只需要几个摆放在闹市街边的摄像头和一套算法就可以完成。
就在今年10月28日,杭州一位高校的教授因不愿“刷脸进门”,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这也被称为国内消费者起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起因是这位教授认为园区强制采集的人脸信息等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将有可能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若非这位教授的一纸诉状,这一改变可能就会悄无声息的过去,反倒会因园区进出的效率提升而引发人们的赞扬,那更也不会有人关注,也不会有人思考:“我们的人脸信息能做到些什么?”、“园区拥有收集消费者的人脸信息的权限吗?”,这些所衍生出来的风险和隐患,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
其实仔细思考不难发现,“刷脸”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常见,就如同一种时髦,现在不仅存取款和消费能“刷脸”,进出交通站点能“刷脸”,甚至去快递柜取个快递都能“刷脸”,这一原本只能在科幻电影里看到的场景已经逐步走进了我们的现实生活,也越来越引人注目,但他带来的风险,我们不能忽视。
4 安全保障的思考
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设想。
首先应从制度方面考虑,推进立法是最为重要的一点,人脸信息和其他的生物特征信息应当被作为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采集人脸信息也需要权限和认证,未经批准,不允许非法的采集和利用人脸信息,即使不作为直接盈利点,当然这些也只是根据当下提出的建议,推进立法,还需要多方面的考量。
其次从技术方面来说,人脸识别技术不能只关注人脸特征识别对比的效率和准确性,还需要强化活体检测的功能,确保人脸识别是对人脸的识别而不是对照片的识别,这是我们从技术方面需要为之努力的一个点。
5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人脸识别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人脸特征信息的价值只会越来越高,而相应的,人脸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应该逐步的提高,人们也应该认识到,人脸信息将不再是可以随意处置的东西,而是与指纹、声纹等一样属于我们个人应该保护的隐私,是不可随意泄露的信息之一。
参考文献
[1] 李云.切实保护好“人脸”信息安全[N].经济日报,2019.
[2] 朱健勇.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 杭州一动物园被起诉[N].北京青年报,2019.
[3] 胡蓉.换脸软件换来什么教训[N].深圳商报,2019.
[4] 王敏娜.我国已自主研发完毕网络身份识别技术[N].辽宁日报,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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