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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视角下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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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制定和出台了多种监管法规和措施,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但问题和矛盾依然突出,这就需要政府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切合实际的安全体系建设,确保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
  1食品安全需要公共经济主体的介入
  根据公共经济学原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物品需要由政府和第三方提供。食品安全是一种典型的“后验商品”(后验商品是指消费者必须在消费产品以后才能确定它的质量,也被称为“经验商品”),只有在消费者是实现消费之后才可能知道食品是否具有安全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即使消费之后也无从知道。食品的质量特性、安全特性无法从其外表看出,购买时,消费者只能凭借经验做出判断和选择由于食品的生产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广泛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质量责任的不可追溯性,以及政府监管的分段模式,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发生。这就需要政府和第三方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参与食品安全,始终坚持以健全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
  2政府构建食品质量安全体系模式
  2.1加强领导,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监管职责,充分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相关执法部门配备完善监管检测设备和执法车辆,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技术推广、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食品快速检测等任务。
  2.2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2.2.1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
  政府作为经济主体,要鼓励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引导各标准化生产基地认真落实规范技术规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质量检测、统一收购销售;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严格控制农牧渔业投入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等,确保生产产品的优质安全。
  2.2.2稳步推进品牌化建设
  加强品牌认证工作,健全扶持政策措施,扩大产品认证覆盖率。同时,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管,获得品牌认证的产品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包装上市,坚决维护好认证品牌的良好形象和社会信誉。
  2.3强化投入品监管工作
  2.3.1健全投入品控制体系
  对允许使用的投入品、添加剂及其生产企业实行备案管理,清理整顿投入品、添加剂的销售渠道,对有关药物实行专营专供。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帐,严格记录生产环节投入品使用情况。建立农业化学品专业配送体系,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体制,保证无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
  2.3.2建立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
  实行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源头控制,制定相关化学投入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平台,保证农药销售可追溯。
  2.3.3联合执法,狠抓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
  把农资监管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备案销售,从源头上控制入市渠道,实现向上可追溯生产源头、向下可追溯零售终端。鼓励多部门联合开展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投入品经营单位无禁用投入品经营。
  2.4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并实现逆向查询,逐步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追溯体系。对食品种养殖、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等各环节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2.5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2.5.1健全完善食品质量例行检测体系
  通过对农贸市场、各个超市、蔬菜基地、畜产基地、水产基地、林果加工厂等食品企业进行样品抽检,建立不合格产品问责和追溯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根据政府制定检测要求,抽检样品交由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区检验监测中心进行检测。监测中心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检测结果交由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结果对外通报。
  2.5.3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
  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农业、畜牧、林业、水务、食药监、质监、工商部门要重点针对生产和经营两个领域,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公开承诺,完善、整合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
  3政府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支持
  3.1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将食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可通过加大对食品企业建设、质量认证、产地检测室建设、监管员补助等投入,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和品牌奖补等措施,鼓励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
  3.2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质量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政府部门还要加强对农产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制订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宣讲,强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3.3强化监督考核
  政府要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對下属单位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行政效能问责。
  3.4建立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
  为保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相关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
  (作者单位:100083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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