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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实行弹性学分制的研究进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慧芳

  摘 要:综述高职院校弹性学分制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弹性学分制下高职课程体系的构建、选课制和导师制、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方面,并提出了今后尚需研究的新问题。
  关键词:高职;弹性学制;学分制
  作者简介:胡慧芳(1972-),女,山西长治人,山西省长治职业技术学校讲师,硕士。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8)12-0015-04
  
  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的标准计量单位,规定各门课程的学分和每个学生必须获得的总学分,把学生取得的总学分作为获得毕业文凭或达到某个级别的依据的教学管理制度。最早见于美国的高等教育,它是哈佛大学校长艾里奥特(C.W.Eliot)首先确立和实施的,是配合选课制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便于对选课制学校学生学习的课程及学习进度进行管理,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审查入学、转学、毕业等情况。
  教育部于2004年8月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许多中、高等职业学校相继开始研究和试行。目前,我国多数高职学校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学年制和学分制结合叫学年学分制),而弹性学分制(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结合叫弹性学分制)还处在探索和研究阶段。相比,弹性学分制更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教师和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可构建职业教育和其它各类教育沟通的平台;是职业教育面向市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它更适合高职的发展。本文将对近几年在高职院校实行弹性学分制研究和试行的相关情况进行系统综述,以促进其完善和推广。
  
  一、适合高职院校的学分及学分制
  
  (一)学分及学分的确定
  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度量。学分的确定以课程时数为依据。某理论课程在一学期内每周完成一个学时一般记为一个学分,考试合格可以获得一个学分。实践课程的学分,实训一周获得1个学分。有关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的学分折算办法在2001年9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中都有规定,可作参考。
  (二)三元学分制
  这是适合在高职院校推行的学分制。它是将原来单一的学分形式分解为理论知识学分、专业技能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三类。三类学分间有一定的比例,每类学分有一定的课时要求和评价考核方式,学生在每类学分选修中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在达规定的学分总数后即可毕业。肖炎根在高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三元学分制”模块化课程体系中提出:理论知识学分和专业技能学分,综合素质学分三者分别为70、60、20学分。
  (三)绩点制和标准分的引入
  绩点制和标准分的引入是对三元学分制的充实和完善。学生只要及格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体现不出学生学习分数和质量的高低,为此可考虑引入绩点制。用学分来评价学生的量,用绩点来评价学生的质。学生成绩和绩点的换算见下表: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绩点)/(课程学分数)
  它可作为学生获得奖学金、评优和就业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考虑不同课程之间的难易程度,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可采用标准分。
  标准分=(原始分数-总体平均分)/总体标准差。
  
  二、适合高职的弹性学制和主辅修制
  
  (一)弹性学分制
  弹性学制是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参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提前或推后修满学分毕业。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习期限多为三年,而弹性学制下可定为2-5年。既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多选课程,提前修满教学规定的学分,二年毕业;也允许部分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以工学交替,但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规定每个学生每学期应修的最低和最高学分12-27学分。
  学分制与弹性学制相结合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就是弹性学分制。推行弹性学分制,既能满足学生因个体差异而需自主学习的要求,又能保证大众化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学质量,与学年学分制相比,虽然增加了学校管理的难度,但是适合在我国高职院校推行的教学管理制度。
  (二)主辅修制
  在学分制下,允许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的前提下,同时修读另一专业。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学院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
  
  三、高职实行弹性学分制的几个关键环节的研究
  
  高职实施弹性学分制的几个关键的环节有高职课程体系的构建、选课制和导师制、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几个方面。
  (一)弹性学分制下高职课程体系的构建
  1.课程体系的核心。精心设计的专业教学计划是保证弹性学分制实行的先决条件,其核心是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与学分制相匹配的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高职课程体系,是高职学分制得以实行的必要条件。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高职课程体系就是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要求为依据的前提下,依专业大类重新制定学分制下的教学计划,重新整合和构建课程体系。其基本特征是:课程的设置应根据职业岗位群对知识、能力、态度的要求在行业分析和职业分析的基础上进行。
  2.课程体系的平台化设计。就是在进行课程体系设计时,不同课程按照其功能和适用性设计为若干可以相互支持并能够灵活组装的课程组合(平台),以达到优化课程体系结构的目的。它有利于增强不同专业课程体系之间的兼容能力,使学生能够在基本不需要重复学习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不同专业之间的转换;同时还有利于设置不同专业方向及不同专业深度的专业限选课程,使学生能够在同一专业内自主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或不同层次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以适应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如束剑华在构建各专业课程体系时,将课程体系设计为文化基础课,专业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公共选修课5个平台。其中文化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全院所有学生相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前者一般为必修或限选,后者为任选,但都必须达到规定学分的要求。专业大类基础课是学习某一大类专业的各专业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一组课程,一般为必修课,学生学完这组课程后,可在基本不需要重复学习的情况下实现在专业大类不同专业之间的转换;专业基础课是某一专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生学习了这组课程后,可自组选择该专业内设置的各专业方向;专业方向课是满足同一专业内不同职业岗位群而开设的若干组课程,学生选择了一组课程实际上是选择了一个专业方向。学校可根据当地主导产业的特点,人才市场的需求情况以及专业招生人数的多少,及时调整(增加或减少)专业方向。
  3.课程比例的合理化设置。在弹性教学计划里,根据课程的重要性将其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包括任选和限选)。既为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提供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等全方面的素养,也满足学生个人的兴趣和自主学习的需要,为学生提供一份有足够选择余地,既包含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又有科学、技术和专项技能培训的知识能力教育课程的选修课目录,并有条件实施它,是保证弹性学分制教育的前提。所以,除了开设必修课外,应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以及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开设丰富的选修课程。一般必修与选修的比例为7:3。根据课程的性质分理论课、实践课和综合素质课。一定比例的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必要条件。肖炎根在高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三元学分制”模块化课程体系中提到将学分分解为综合素质学分、理论知识学分、专业技能学分,其各自分值为20:70:60,可作为参考。

  4.课程名称和编码的规范:规范课程名称和编码,便于教学信息的计算机处理;可加强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便于疏通专业、系部、全院课程体系的联系渠道,建立正常的增加课程、更改课程名称、修订课程的申报和审批制度、规范课程信息公布的程序,逐步完善教学管理。
  (二)弹性学分制下的选课制
  选课制是实行弹性学分制的核心内容,可实现对学生的因材施教,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实现大众化的高职教育。目前,已建立的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选课信息的发布:即学校负责给学生提供相关的选课信息渠道和课程菜单,实现学生自主选课。如:导师指导、发放选课指导手册、举办与选课相关的讲座、网上发布。通过这些途径,学生全面掌握课程的相关信息,包括课程标准、主要内容、教学与培训要求以及任课教师的背景资料等,依此制定个人的学业计划,保证学生选课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2.选课原则:学生应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个人学业计划为依据,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每学期所选的课程和学分。
  3.选课程序:学生在前一学期的期末(17-19周)按指导性教学计划到指定地点选课,由教务部门公布选课的最终结果,并将选课学生的名单送交任课教师,学生确定所选课后一般不得更改。
  4.选课的方式:包括手工和网选。传统的手工选课效率低,工作量大,操作复杂。网上选课具有许多的优点,是急需普及的选课方式。它可以提高选课的效率,可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全程监控,能保证学生选课的准确性,便于规范成绩管理,减轻教务人员的劳动强度。目前,个别学校已经研发出基于web环境下的网上选课系统。如:曾瑞的基于web环境下的网上选课系统的设计。(见图1)
  
  (三)弹性学分制下的导师制
  在弹性学分制下实行导师制,可实现对学生学业的有效指导。实行弹性学分制后,原来统一的教学班被打乱,一个学生一张课程表,不可能再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的学业进行管理,学生制定学习计划、选专业、选课都需要有人给予科学的指导。加强对学生选课和学习的指导,最有效的是实行导师负责制。关于导师制研究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导师的选用标准:要选观念新、业务强、素质高的教师或聘任相关企业技术专家担任导师。
  导师的选用原则:学生和导师采用双向选择的原则。依学生的自愿,兼顾导师承受负荷的能力。
  导师的职责:要分析学生的知识结构,兴趣爱好和其他情况,帮助其确定其专业发展方向,向学习者及时提供课程信息和相关服务,包括课程目标、主要内容、教学与培训要求以及任课教师的背景资料等,指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条件和社会需要,选择课程和培训项目,并对学生课程的修读和学习进展进行系统的指导和监督,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
  (四)弹性学分制下的学籍管理
  在弹性学分制下,对传统学籍管理的改革注重了以下几个方面:
  退学:由于纯粹的学习原因,只要学生主观愿意学习,实际操作时学生不予退学。
  休学:由于家庭经济、健康状况等原因,可以申请休学。
  转学:一是学生在本校内转专业,由本人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即可实施;二是在本地区内学校间转学,只须经转出和转入学校批准,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三是跨地区转学,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批准,并报转出和转入学校的上级行政部门备案即可。
  (五)弹性学分制下的考试管理
  一般来讲,学生每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时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学分。考试课以百分制计,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否则不计学分。考查课以五级分制计,成绩及格及以上取得相应的学分,否则不计学分。实行弹性学分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考试管理。
  免修:学生通过自学掌握的课程,本人在开课学期开始时提出免修考核申请,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准予免修。对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证书,可以折合成相应的学分,并允许免修相应课程。在课程开始两周内提出申请,完成课程实验和作业的前提下,可参加统考,成绩合格,即获学分。对于高中阶段其它类型学校或培训机构转入的学习者,对于具有其它层次学历或职业实践经历的学习者,在出示有效证明或通过测试后,应承认其经历并折合成相应的学分,允许免修相应的课程。但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践课不得申请免修。
  重修:考试不及格的必修课,须重修重考;不及格的选修课应重修或改选;同一门课可以多次重修,记载最高一次重修成绩。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0分计,须交费重修。实训、设计等实践性课程得不到学分者须重修。有跟班重修,组班重修。教务部门负责组建重修班次,授课学时大约为原学时的三分之二,授课的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重修学生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
  补考:取消补考和留级制。
  此外,积极推进试题库建设,实行教考分离。这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
  
  四、尚待研究的问题
  
  (一)进一步完善弹性学分制下选课制
  弹性学分制下选课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跨校选课的效果不太好。跨校选课可增进不同学校的学生相互交流,开阔视野。学校应主动推出各自的特色课和精品课,制定适合外校学生选课的方案。其次,进一步完善选课的程序。由于学生在入学时的文化基础不同,可考虑在学生入学初期的文化课学习阶段,主要是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的文化基础选择适合自己层次的课程。其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个人的职业目标、兴趣爱好、市场和社会需要,制定个人的学业计划,选择专业大类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等。
  (二)进一步完善弹性学分制下导师制
  关于对导师的管理和考核还未见报道,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强导师的管理并给予一定的待遇,如何对导师的考核做到奖惩分明,提高导师的责任心和工作效果等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三)进一步探索弹性学分制下开展学生思想德育工作的新思路
  实行弹性学分制,原有的学年学分制下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管理模式显然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探索弹性学分制下如何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是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
  (四)加紧研发弹性学分制教学管理软件
  实行弹性学分制,加大了教学管理的难度,迫切需要开发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方便快捷的教学管理软件。包括学籍管理、选课管理、教师教学测评、考试管理、教材管理等各个方面。
  (五)深入探讨弹性学分制下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
  实行弹性学制,学分互认机制,加大了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的难度。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评价和监控思想,教学质量评价要看职业教育是否以就业为导向,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以毕业就业率作为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依据。教学质量监控要遵循教学规律,突出职业院校特色,学校自身监控与社会监控相结合,制度化、规范化监控与灵活监控相结合。
  (六)加紧构建弹性学分制下学分互认机制
  教育部于2004年8月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分互认机制,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四点建议。关于这方面的探讨,仅见陈曦萌的《构建职业学校学分互认机制的政策分析与建议》一文,关于学分互认和折算中遇到的问题,尚需进一步的研究。如:有关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竞赛的奖励学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学生工学交替所获得的生产经验如何折算为学生的学分,是否增设课外或创新学分,如凡在省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奖的,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或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得到省级以上部门鉴定认可的,根据成果的价值,经所在系和教务处的认定,奖励其适当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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