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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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敏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财政在经济中所扮演角色的变化。随着我国经济体的迅速壮大,经济总量的剧增以及当前变化复杂的经济环境,如何建立健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从而更有效率地发挥财政的职能,更科学地防范潜在的风险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本文回顾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我国经济的整体改革进程以及其对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間财政收支关系的影响,并进一步提出在财政现代化背景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收支关系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央地财政关系;财政事权;支出责任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01-0087-04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的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到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经济一路发展走来,不断摸索,不断前行,其发展路径有着明显的中国特色。中国财政的角色主要是在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要利用好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问题。在有限的资源下,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及经济调控中的作用,提高财政收支调节的效率非常有必要,这就必须涉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关系方面的分配问题。
一、中国经济体制发展演变历程
在新中国刚刚成立时,我国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生产资源无法得到较好的配置,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经济改革是重中之重,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使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相辅相成,并且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地位,刺激我国经济发展。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至今已经四十年,我国的经济现在仍然在改革的路上继续前进。
(一)从市场经济体制到转轨经济体制
经济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初期阶段,先以农业为切入点,再逐步在工业领域和商品流通领域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农村在1958年建立的人民公社体制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性质,为了引入市场机制,保证农户自主权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农村地区开始实行由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率先在农业领域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在农业领域的改革举措使中国当时的经济加速从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经济市场化程度逐步加深,也给其他领域的经济改革带来灵感与希望。
在城市方面,工业领域的经济改革紧跟其后,鼓励私人创办企业,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统收统支”的生产体制,较大刺激了我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工业的发展速度,为我国从农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强国奠定了基础。进一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是在商品流通领域引入市场经济体制,主要体现在对农产品采取合同收购和市场收购,充分利用市场来调节供需,真正实现市场在经济中的调节作用,形成市场价格调节机制,促进了后来我国的商品价格体系和价格宏观调控机制的形成。
(二)从转轨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
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体制越来越完善,中国经济增长加速,进入21世纪,我国已经实现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的转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进一步地说,经济体制的转变大大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成。市场在经济调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政府则退居宏观调控的角色,在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下,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
(三)实现市场经济体制转型
到2012年,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基本上就不见踪影了。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现经济体制的彻底转型,归功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角色的转变,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力推动。我们知道,微观经济主体主要就是政府,企业和家庭,政府将调控经济的权利充分放给市场,使企业和家庭能更好地参与市场的经济活动。这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也是重要的环节。
二、应对经济体制转变的央地财政关系划分
财税改革向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随着我国经济总量地不断扩大,财政收支规模也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实现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央地财政关系是改革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与央地财政收支关系紧密联系着的是财政事权的划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我国财政事权的划分应以国家的发展与治理目标为基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国家治理的方向。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
与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对应的是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财政收支的权利基本上都握在中央政府手中,财政事权也集中在中央政府,导致我国财政的职能没有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经济由政府包办,财政体制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这种模式下,地方政府基本上没有财政收支自主权,全按中央政府的指示来完成财政收支,这与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背景有很大关系,使得财政的职能大打折扣,经济增速也非常缓慢。尽管随着问题的出现我国对财政体制不断进行调整,但是财政大权主要还是集中在中央,只是中央集中的程度的不同。
(二)改革开放后的财政包干体制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从而财政体制势必要改变来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从1980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包干方法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速度。在刺激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的同时,保证了全国财政收入的增长。地方政府开始成为责、权、利相结合的相对独立的财政主体,拥有一定的财政收支自主权,开始从实质上承担财政财权及事权。
随着经济改革的迅速发展,财政包干制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我国急需一种财政分权模式去解决市场失灵现象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财政收支关系的矛盾,使财政能够充分发挥其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与发展以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分税制的实行是我国财税体制的一个转折点,使我国央地财政关系在本质上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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