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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得”用法之我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丁文

  【摘 要】“的”“地”“得”作为文章中常见的字,被人们广泛使用。尤其是在苏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的”“地”“得”更是老师和学生经常见到的文字,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误用的情况。三个字看似简单,实际上用法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其用法加以学习和区分。
  【关键词】“的”“地”“得”用法 小学语文 词语误用
  【中图分类号】H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07-0115-01
  “的”“地”“得”三个字看似没有很大差别,但实际上用法各不相同。为了更好地区分其词性和用法,除了结合语境还要对其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结合苏教版的小学语文教材,来对“的”“地”“得”三个字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一 “的”“地”“得”的常见用法
  1.“的”的用法解析
  在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的”通常放在主语和谓语之前,做定语。“的”前面的词语一般为修饰词,对“的”后面的事物具有限制作用,对“的”后面的事物进行说明。其一般的结构形式表现为:“形容词、名词或代词+的+名词”。例如:帅气的男孩、深沉的大海、美丽的姑娘等。以上这些词呈现出统一的特点,其修饰的中心词都在后面,且都属于名词性质。
  2.“地”的用法解析
  “地”的用法较之“的”的用法相对简单,一般用来描述或限定事物的运动状态及其运动性质,被放在形容词与被形容词之间,呈现出:“形容词+地+动词”的结构形式。例如:迅速地逃离、愉快地玩耍、缓慢地挪动、激动地欢呼等。
  3.“得”的用法解析
  “得”用来对动作的情况或发出动作产生的结果程度进行具体说明,后面的词通常用来对前面的词语加以补充和说明。例如:跳得很高、跑得很远、过得很好、走得很慢等。
  二 “的”“地”“得”的实际运用
  在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出现过这样一篇文章,从中选取一小段来对文中出现的“的”“地”“得”进行具体透彻的分析。
  “我认真地策划了读书活动的后续工作,和几位热心的家长一起,利用几个月的时间,给孩子们编辑策划了一本集子《Math国历险记――孩子写给孩子的故事书》,这本书写得很好。”这段文字中,“的”“地”“得”三个字频繁出现。在“我认真地策划了读书活动”这句话中,“地”则放在“策划”这一动词之前,与“认真”这一形容词形成连接,符合“形容词+地+动词”的基本结构形式。而同样在文中出现的,“几位热心的家长”“利用几个月的时间”几组短语,则是对“的”这一词语的使用。“热心”属于形容词词性,而“家长”属于名词词性。在两个词语之间,使用“的”来连接,完全符合“形容词+的+名词”的基本结构形式。而接下来在文中出现的“《Math国历险记――孩子写给孩子的故事书》,这本书写得很好”。其中“写得很好”则是对“得”一词的实际运用。“写”很显然是一个动词,而“很好”是一个形容词。两者用“得”来连接,表修饰作用,符合“动词+得+形容词”的基本结构形式。
  三 “的”“地”“得”的误用
  在苏教版小学语文的教学中,“的”“地”“得”三个字经常被学生误用,主要表现在学生完成作业的过程中。
  曾看到一名小学生在作业中出现这样的错误,“我飞快的跑到妈妈面前,亲了亲她地脸,那一刻,她露出幸福得表情。”
  依据上面所阐述的“的”“地”“得”的实际用法可以发现,在这简短的一句话中,对这三个字的使用几乎完全错误。首先,“飞快”是一个形容词,“跑”是动词,这两个词应该用“地”来连接,而不应该用“的”。另外,“亲了亲她地脸”中“地”的用法也是错误的,“她”是人称代词,“脸”是名词,人称代词与名词之间应该用“的”来连接,而不是“地”。这段话的最后一句“她露出幸福得表情”中“得”的用法也是不对的,首先“幸福”是形容词,“表情”是名词,二者之间应该用“的”来连接,而不是“得”。
  综上所述,在小学生学习“的”“地”“得”这三个字时,经常会因为对词性理解不够而无法真正掌握其用法,无法从根本上进行区分。
  四 “的”“地”“得”在古代汉语中的应用
  在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中,涉及一些简单的古代文言文,其中也包含了与“的”“地”“得”三个字类似的词的用法。
  以“的”和“之”的使用情况来说明,如在古代汉语中,“之”的用法即相当于“的”,都是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以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当然,在古代汉语中,还有与“地”和“得”用法相同的词。
  五 结论
  在教学中,小学生对这三个字的词性没有理解清楚,进而造成使用不当。因此,教师在向学生传授词意用法时,要注意引导学生真正明白其使用法则,科学地将“的”“地”“得”三个字运用到实际学习中,杜绝词语的错用和滥用,真正掌握使用法则,进而达到教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卢继芳.都昌方言助词“得”的用法及其历史层次[J].前沿,2012(12):154~156
  [2]王鸿雁.《歧路灯》中引导状态补语的“得(的)”[J].文艺评论,2012(10):76~79
  [3]胡振远.《元曲选・合同文字》宾白助词“的”个案研究[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11):55~59
  〔责任编辑:庞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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