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岗双责” 促进校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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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和春
针对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化“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探索新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措施,促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平安、稳定、和谐与发展,根据上级文件安排,我校展开了深刻的讨论和研究。这使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教育工作的任重道远,教师肩负的担子繁重。一方面,教师要从事好教育教学这项工作,为学生传播科学文化理论知识和生存能力;另一方面要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负有一定的责任,确保学生在学校内不受到任何伤害和威胁。由此看来,我们教师在一个岗位上肩负有双重职责,即“一岗双责”。如何落实好“一岗双责”,这正是我们必须要认真研究讨论的话题。下面,我就“一岗双责”这个主题谈谈我的几点意见和看法,供各位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批评指正。
(1)树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思想,深化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必须树立起正确的育人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培养德才兼备、创新技能,能满足社会需求的新型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教师都必须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意识,始终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位,用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保障校园内外平安和谐。努力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育人环境,真正地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树立以人为本、育人为先,把培养人才和维护安全有机地结合起来,推进法制校园建设,确保校园平安和谐。
(2)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措施。目前,农村小学的安全保卫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许多村小无保安,无围墙,安全保卫机构不够健全,教师思想松懈,掉以轻心,不把安全教育工作列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故而发生了许多惊人的安全事故和案件,尤其像威宁发生的“瓷窑事件”更是令人愤恨。所以,作为教育一线的教师,在师德上必须大力加强,对工作必须正确对待,言行举止,外表形象,都必须符合师范标准,否则,一票否决。特别是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测试、检查,凡不合格者,坚决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要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配齐和完善学校内部安全保卫机构,尤其是边远的农村、离国家公安机关路途遥远的小学,要设立并完善学校内部的治安管理机构,保障学校师生安心从教和学习,促使学校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因而在学生人数高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必须设立以学校校长和党支部领导下的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制副校长一名,通过教育培训,以提高管理能力,协助校长和党支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再配备2~3名专兼职的校警,协助法制副校长工作;与当地公安系统取得联系,形成地方教育事业治安综合管理机构,即校长(或党支部)――分管法制教育(副校长)――综治委(校警、保卫员)――教职员工(参与)。这样层层落实,分工把口;然后再结合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应急措施,根据国家对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的意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工作人员参与学习,让学校和周围环境内的有关人员知法、守法,学法、用法,实现建设法制型校园的目标。
(3)结合学校实际,落实教师“一岗双责”,整改落实及时到位,确保校园平安和谐发展。学校是传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重要基地,真正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落到实处,还得需要教师们把“一岗双责”具体落实到位。平时,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光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还要进行安全防卫教育,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若遇到偶然事故时,能自己防卫脱险。特别是在学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责任重大。所以学校、教师在校园内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排查,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若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山体滑坡、洪灾……学校、教师平时就有义务作好教育宣传,传授有关的安全防范教育,给学生灌输防备知识,营造一个知安全、防安全、保安全的校园环境。坚决杜绝各类群体性伤亡事故的发生,让和谐校园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健康成长的摇篮。
综上所述,安全工作永远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工程。我们必须牢牢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教师“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以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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