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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如何应对1~3岁儿童入园对学前教育的挑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蕾

  [摘要]近年来,1~3岁儿童上幼儿园在挪威越来越普遍。在挪威,大量年幼儿童入园是对学前教育的巨大挑战。为了确保1~3岁儿童教育的质量,有必要重视对1-3岁儿童的研究。挪威学前教育工作者在这方面的尝试和努力可供中国同行参考。
  [关键词]挪威;学前教育;1~3岁儿童;入园;挑战
  [中图分类号]G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1)01/02-0079-04
  
  以往,挪威的学前师资教育主要是针对幼儿园3~6岁儿童的需要设计的。近年来,1-3岁儿童上幼儿园的越来越多,已占全国在园儿童总数的30%,这对挪威的幼儿园教育和学前师资教育都造成了挑战。为了确保1~3岁儿童的教育质量,有必要重视对1~3岁儿童的研究。本文将介绍挪威学前教育工作者在这方面的尝试和努力,供中国读者参考。
  
  一、承认儿童有能力对环境施加影响
  
  1 年幼儿童是积极的参与者
  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里,发展心理学家进行了许多实证研究,使我们对0~3岁儿童的能力有了许多新认识。以往我们对0-3岁儿童的看法大多是建立在弗洛伊德与皮亚杰的理论之上的,认为儿童是脆弱的,依赖成人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现在,许多实证研究证实,与成年人相比,年幼儿童确实易受伤害,但并不像我们以往认为的那样脆弱。与皮亚杰所描述的幼儿以自我为中心的形象大相径庭,新近的研究表明,婴儿从很早开始就具备了以他人为中心的能力。正是因为具备这种能力,所以年幼儿童可以通过模仿学习与他人互动。
  儿童是积极的参与者,从出生开始,就积极参与社会交往,并积极构建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意义。儿童对现实的理解是通过他们对自我存在的环境的认识来形成的。进入幼儿园后,即便是年仅1岁的儿童,也有能力参与到与周围环境互动的活动中,接受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对环境施加影响。年幼儿童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积极加入幼儿园这个集体中来的。和年龄较大的儿童相比,1-3岁儿童更擅长用身体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2 尊重年幼儿童的参与权
  挪威政府规定儿童在幼儿园有参与权。所有儿童都应该有机会定期参与计划制订和教学活动评价,儿童的参与年龄没有最低限制。必须强调的是,教师是按照儿童的年龄和成熟程度来决定对其意见的重视程度的。如何理解和真正实现年幼儿童对幼儿园教育的参与权,是幼儿园面对的重大挑战。
  (2006)认为,儿童的参与权在广义上可以被理解为成人维护儿童的表达权利,从而使儿童的意愿可以对幼儿园的工作有所影响。Sandvik(2007)认为,1~3岁儿童的参与会带来教学和道德上的挑战。㈨教学上的挑战指的是会影响教师对教学活动的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而道德上的挑战是指要求教师在与年幼儿童交往时要平等对待儿童。从道德角度看,教师和年幼儿童接触时应该使用平等的态度和方式,使儿童处在最自然和放松的状态。教师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儿童身上,倾听和理解他们的身体和口头语言。
  
  二、重视与年幼儿童的家长合作
  
  挪威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保证所有年满1周岁的儿童都有幼儿园可上。2007年,上幼儿园的1~2岁儿童已占全国1~2岁儿童总数的69%。近年来,年幼儿童上幼儿园的人数在迅速增加。换句话说,为年幼儿童提供日常保教服务的幼儿园已经越来越普及。
  Farstad和Stefansen(2007)在研究中发现,家长选择把自己的孩子送到什么地方反映了他们的看法,即认为什么是对自己的孩子最有益处的。最有益于孩子的不能被简单理解为最方便照看孩子,而是对于文化价值观的选择。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送1~3岁的孩子上幼儿园,说明家长认识到上幼儿园对孩子的社交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发展都有好处。幼儿园被看作是让儿童接受系统教育的地方。几乎所有接受调查的家长都强调,幼儿园为孩子提供的服务是稳定和安全的。
  当年仅1岁的儿童开始上幼儿园时,他们通常是第一次被直系亲属以外的人照料。从家庭护理过渡到由公共机构提供护理,对年幼儿童来说,这是生态环境的巨大变动。年幼儿童既要和陌生人建立关系,又要在由同龄人组成的班级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到一个新环境的过渡常常会给年幼儿童带来情绪上的压力。成人必须认真对待并帮助儿童,使他们能够应付新的环境。为了使1~3岁儿童在幼儿园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教师需要与年幼儿童的监护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最了解孩子的是父母,父母知道孩子的习惯、经历、愿望和兴趣。教师应该在此基础上开展工作。此外,入园阶段良好的家园合作也会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以后的进一步合作铺平道路。
  在幼儿园里,每一名年幼儿童都要由一名固定的成人来负责。这名成人就是儿童的主要联络人。教师们分工明确,各自负责当几名儿童的主要联络人。主要联络人通过建立和儿童的密切关系来保证每名儿童都不被忽略,都能被教师看到、听到和了解。作为主要联络人的教师应该给儿童安全感,当儿童探索周边环境时为儿童提供情感支持。主要联络人的另一个任务是建立家庭和幼儿园之间的联系,使儿童能够体验到两个不同环境中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幼儿园法》规定幼儿园的工作应得到儿童家长的理解,同时要和家庭密切合作。儿童在幼儿园的时间里,由教师负责对他们的照料和教育,教师应该根据家长的愿望来照料和教育儿童。《幼儿园法》保证了儿童的父母对幼儿园工作的参与权和影响力。家园要密切合作,但这不意味着家长可以控制幼儿园工作的细节。幼儿园担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如贯彻《幼儿园法》和《学前教育内容和任务大纲》等。因此,幼儿园有必要探索如何使家长更好地参与到幼儿园的工作中来,以共同促进年幼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引导年幼儿童学习知识
  
  《学前教育内容和任务大纲》指出,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有义务照料所有儿童。对儿童的照料被理解为认真倾听儿童的需求,与儿童在感情上紧密联系,有能力从儿童的角度来理解问题。通过在幼儿园环境中和其他人的日常互动,年幼儿童形成了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并寻求事物的意义。因此,幼儿园要成为年幼儿童的避风港,教师要具备专业知识,在儿童寻求事物意义时提供支持。Lisna(1989)认为,能与年幼儿童进行良好互动的幼儿园教师应该是最优秀的教师。
  挪威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中只有30%接受过专门的学前师资教育。在幼儿园中,这些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教师大多是班级的负责人。幼儿园其余的工作人员没有学历的限制。这就对班级负责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们除了要照顾到儿童个体和儿童群体外,还有责任对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按照挪威的法律,幼儿园应激发儿童的好奇心、创造力,使儿童渴望了解世界,并以儿童的兴

趣、知识和技能为出发点,为儿童提供各种挑战。幼儿园的教学任务和内容涉及七个领域,这也是儿童应该经历和学习的重点。引导幼儿园最年幼的儿童学习这些知识,对教师的教学是很大的挑战。
  Sandvik(2006)认为,对于年幼儿童来说,各个学科的知识并不是以学科的形式,而是以生活和世界的一部分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对于孩子来讲,没有学科,只有生活。”日常生活中的经历会帮助儿童积累生活经验。在日常生活中,儿童通过非正式的学习情境,得到大量的机会,学习各种有关生活和世界的知识。学习的前提是有成人或其他儿童分享和支持他们的好奇心,成为他们学习的“支架”。成人应该有兴趣观察微不足道的事物,愿意和儿童一起,用好奇的眼光看世界,并在合适的时间里为儿童指出前进的道路。儿童表现出的兴趣也为教师提供了大量机会。教师应该在此基础上制订正式的学习计划,帮助儿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四、重视年幼儿童间的互动
  
  传统的看法是,年幼儿童最重要的是接受成人的照料,所以年幼儿童首先需要和大人建立联系。这种看法可以追溯到传统的心理分析理论。该理论认为母亲对儿童很重要,担任着不同角色,其他人就微不足道了。此外,由于皮亚杰理论的影响,我们一直认为儿童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能力进行真正的社会交往。
  目前挪威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正在讨论如何对幼儿园中的年幼儿童进行分班的问题。正式的法规条文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幼儿园法》规定,3岁以下的儿童,每7-9名组成一个班级,配备1名负责教学的班主任。传统上,3岁以下的儿童会单独组成班级,通常人数较少。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幼儿园把儿童组合成混龄班,儿童的年龄从1至6岁都有。我们不确定这样的分法是否有助于保证针对年幼儿童的教学质量。目前来看,关于幼儿园的结构质量,如班级规模、师幼比例、室内布局、材料和设备等的研究是很有限的。
  Lφkken发现,年幼儿童在一起时间长了,会形成自己的文化。~3岁儿童彼此间的社会交往基本上是建立在他们的身体基础上的。
  Lφkken根据Stern和Merleau Ponty的理论来论述年幼儿童间的人际交往。Stern(2003)指出,在7―9个月时,也许更早,年幼儿童就可以参加主体之间的交往了。Merleau Ponty认为儿童从6个月起就有了彼此进行社会交往的兴趣,并有能力实现这种交往。在语言能力尚未充分发展前,交往是以身体为载体的。儿童用自己的手、脚、眼睛和嘴巴来表达自己,在身体动作中与对方沟通,通过沟通来理解对方,分享共同的经验和情感。通过共同的经历,年幼儿童创造了“幼童文化”,即1―3岁儿童独特的风格和表达方式。
  一直以来,我们对语言交际的重视远远大于对身体表达的重视。然而,要了解幼童文化,幼儿园工作人员无论是在学前师资教育中还是在在职教育中都应该学习和研究儿童的身体语言,不断思考儿童的身体语言所表达的意义。
  通过在幼儿园小班对4名2岁幼童的观察,Michelsen(2001)发现儿童间的互动与儿童和成人间的互动有所不同。例如,成人和儿童之间的关系可以被描述为纵向的,成人负责照顾儿童,他们会去适应儿童,确保互动继续;儿童与儿童之间的互动需要更高程度的相互适应,儿童必须负起责任,使互动规范化。成人不能强行规定儿童之间的关系,儿童要亲自通过交流和相互适应来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
  Michelsen(2001)举例说,年幼儿童之间的游戏常常是简单的,会经常重复,游戏的灵感来源于他们熟悉的日常生活。例如,假装上床睡觉再起床对年幼儿童来说就是一个有趣的游戏。一个孩子躺下睡觉,其他孩子铺床,找枕头、床单和被子。在30分钟时间里,孩子们可能会把这个游戏重复玩几次。孩子们还会交换角色,轮流睡觉或铺床。孩子们通过身体和口头语言来讨论,或者是躺下来说“现在是我”,或者只是用身体语言来表达。他们还会在一定范围内变换游戏内容。游戏如何发展取决于个别儿童会出什么样的主意。游戏的规则依具体情况建立。孩子们在游戏中投入全部感情,和其他儿童沟通时既使用身体语言也使用口头语言。
  通过与同龄儿童的互动,年幼儿童会得到和与家人相处不同的经验。与同龄人的互动还会为年幼儿童带来喜悦和挑战相混合的情感经历。年幼儿童在一起互动可以为未来进一步发展更复杂的同龄人关系奠定基础。幼儿园是发展年幼儿童社交能力和与人交往技能的一个重要平台,社交能力的发展主要是通过与同龄人的互动实现的。发展儿童社交能力是挪威幼儿园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所有儿童,不论年龄、性别、种族背景和自身条件,必须有平等的机会与同龄人共同参加有意义的活动。Lφkken(2004)认为,即使儿童未满3岁,彼此之间的互动也可以对双方的学习有促进作用。因此,年幼儿童和年龄较大的儿童有同样充分的理由上幼儿园。
  幼儿园应该创造良好的环境,帮助年幼儿童巩固他们之间的友谊,这需要所有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要做到这一点,看似简单,但在实践中并不容易。幼儿的游戏可能非常吵闹激烈,对于一个想要安静的成人来讲,这些噪音可能会引起他的厌烦。如果成人没有意识到友谊对年幼儿童的重要性,很可能会把吵闹的孩子分开,让他们远离“不安分”的伙伴,去进行安静的个人活动。事实上许多教师正是这么做的,比如把年幼儿童分开,不让他们自己选择和谁坐在一起用餐等。可见,帮助年幼儿童发展彼此之间的友谊是对教师的挑战。教师应该对年幼儿童之间是如何建立和维护友谊的情况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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