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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化\去身份化和再身份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海英

  【摘要】幼儿园教师既是一种职业类型,也是一种社会身份。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的过程就是一个获得身份的过程,它包括称谓上的身份化、法律权利上的身份化、专业能力上的身份化与阶层意义上的身份化。改革开放以来,幼儿园教师不断遭遇被动的去身份化。国家宏观层面的结构性调整,教育培训体制造成的结构惰性,幼儿园教师自身的身份惰性、职业依附与职业惯性是导致幼儿园教师被动去身份化的重要原因。契约型教师身份的确立是幼儿园教师再身份化的可能途径。
  【关键词】身份化;变迁;重构;幼儿园教师;契约型教师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9)10-0016-05
  
  身份是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位置,它既是表层称谓,也包含地位、等级、阶层、特权等内涵。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个体都有一个社会身份,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就是某种意义上的身份化过程。与其他社会职业一样,幼儿园教师作为一种社会身份,既是制度化的,又是习俗化的。作为制度化的社会身份,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一样享有《教师法》第三条赋予的法律身份,即“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与制度化的法律身份不同,幼儿园教师的习俗化身份则是指其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身份期待与认同,它可能与法律或制度赋予的身份期待一致,也可能表现得更多元。
  与一般的社会身份不同,幼儿园教师是一种职业身份,它是社会身份基础上再建构、再获得的结果。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社会成员的身份主要由三方面构成:生活方式、所受教育以及由出生或职业所带来的声望。〔1〕很明显,出生、生活方式较多带有先赋的特性,具有不可选择性,而所受教育则更多体现了一个人的后天努力,也体现了特定的社会期待。本文立足于韦伯的身份理论,试图探讨幼儿园教师的身份化、去身份化和再身份化的过程和实践,从而聚焦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消失和契约型幼儿园教师的诞生,再现幼儿园教师社会身份变迁与重构这一动态过程。
  
  一、身份化: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
  
  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的过程是一个身份获得的过程,它由相互关联的两部分构成,即社会建构与自我认同。角色一般被人们认为是社会对某一特定从业人群的一种集体性预期,是社会分工的结果。与角色不同,身份表明的是某一个体或群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它既是结构性的又是建构性的,存在着高下之分。〔2〕具体而言,身份化的内涵包括四个方面:称谓上的身份化、法律权利上的身份化、专业能力上的身份化与阶层意义上的身份化。
  1.称谓上的身份化
  有研究者对中国历史上幼儿园教师的称谓进行过研究,发现随着政权性质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期待也不断发生变化:1904年《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幼儿园教师由节妇、乳媪来担任,1915年《国民教育令》规定“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1939年《幼稚园规程》则明确规定为“幼稚教师”,1952年《幼儿园暂行规程》又将“幼稚教师”改名为“教养员”,1989年《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将其正式命名为“幼儿园教师”。〔3〕
  从称谓上的变化可以发现,在幼儿园诞生之初,幼儿园教师被看作是一个道德性角色,所以由“节妇”“乳媪”来担当,后来被看作是看护性角色,被称为“保姆”。1939年“幼稚教师”称谓首次体现了“师”的角色与内涵,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身份开始受到重视。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的教养员负责制则将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系统的“人民教师”分开,使其重新回归“教养者”的角色。总体来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幼儿教育工作者重新获得了一个“总体性身份称谓”,即不管在什么性质的幼儿园工作,幼儿园教师之间的差异可以忽略不计。改革开放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幼儿教育工作者仍然被社会称之为“幼儿园教师”,但在职业间、职业内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分化,这种分化导致总体性幼儿园教师称谓的瓦解、分化性幼儿园教师称谓的出现。人们在提及幼儿园教师时,常常说明是公办园教师还是民办园教师,是在编教师还是非在编教师。如果说总体性幼儿园教师身份称谓下的内部构成仅仅是教师与保育员的区别,那么分化性幼儿园教师身份称谓下的内部构成则复杂、多元得多。
  2.法律权利上的身份化
  与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期待不同,幼儿园教师的法律身份似乎没有得到进一步保障。从最初蒙养院、蒙养园制度下的辅助性地位、边缘性身份到幼稚园制度下的“准正式”幼稚教师身份,幼儿园教师的法律地位随着幼儿教育被纳入正式学制系统而得到初步改善。然而,1951年后我国实行的是教养员负责制,教养员与中小学系统的“人民教师”并不共用“师”的称谓,而是强调其教养合一性,这在无形中降低了幼儿园教师的社会地位。学前教育阶段和中小学阶段教师在身份地位上的差异不仅在建国初期存在,而且现在依然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对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在法律文本上实行的是同一法律身份,而在现实的运作中却是“双轨制”,对幼儿园教师一直有着或隐或显的身份歧视。这也是目前我国明确幼儿园教师身份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专业能力上的身份化
  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关键是获得专业上的自我提升与社会认同。对于一名幼儿园教师的成长而言,专业训练日益重要。在我国幼儿园诞生之初,张之洞认为,“若设女学,流弊甚多”,因此作为蒙养院师资的节妇、乳媪,首要的条件是道德顺从,而非识文断字,更无所谓专业训练。1907年的《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则规定了女师教育应当“先教以教育原理……次教以家庭教育之法,次教以蒙养保育之法”。〔4〕1933年的《师范学校规程》则明确规定了幼稚课程主要包括基础课、专业课与教育实习。在1943年国立幼专的课程设置中,无论是基础课、专业课还是教育实习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强。及至当下,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所要接受的入职培训更加复杂,课程设置也更细致。
  专业设置与课程内容的变化反映了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角色期待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即由原来纯粹的“看护者”变成了“启蒙者”,甚至“专业人”。
  4.阶层意义上的身份化
  任何职业从其诞生起就处于某一社会阶层,并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在幼儿园诞生之初,作为幼儿园教师的“节妇”“乳媪”社会地位低,属于被压迫阶层。随着幼儿教育日渐被纳入学制系统,社会对幼儿园教师的知识性期待逐渐增加,幼儿园教师慢慢成为一种职业,成为与“农工商”并举的“士”阶层的一部分,其知识阶层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与巩固。
  改革开放后,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一直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从中央政策来看,关于幼儿园教师的相关规定一直是以“加括号”的方式附属于中小学教师之后的,在人事编制系统中也缺乏独立的幼儿园教师编制。这种全国性政策使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不断边缘化。从地方政策来看,幼儿园教师阶层身份的不稳定性更加明显,阶层内分化与阶层间差异都相当突出。幼儿园教师群体内的自我认同感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在一些地方,幼儿园教师的人事编制实行的是自然收缩的办法,在编教师退休一名,编制就减少一个,致使在编幼儿园教师越来越少。一些地方政府盲目采用市场化机制将公立幼儿园全部或部分推向市场,使幼儿园教师的阶层地位岌岌可危。
  从历史的进程来看,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一直在演变中持续、在持续中演变。〔5〕总体而言,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在横向上缺乏竞争力,既不能与教育系统中的其他教师相比,也不能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生、律师相比。这种职业地位的不可比性从根本上来说不是源于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的教育训练过程,而是源于国家的宏观教育政策和结构性的资源分配方式。幼儿园教师阶层身份的结构性约束表现为该群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阶层地位,如以经济收入为标准的经济阶层地位、以政治权力为标准的政治阶层地位、以文凭学历高低为标准的文化阶层地位,等等。从纵向上看,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也缺乏相对稳定性。如果说从1903年到1949年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在不断提高,那么新中国成立后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则摇摆不定,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幼儿园教师的阶层身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幼儿园教师阶层身份一定程度的下滑与不确定在造成幼儿园教师职业疏离感的同时,也使《教师法》中规定的诸多权利对幼儿园教师形同虚设。久而久之,幼儿园教师的整体人格状态会发生某种重构。
  
  二、去身份化:幼儿园教师的消失
  
  如前所述,身份化包括四层内涵:称谓身份、法律身份、专业身份、阶层身份,四者相互关联,互为因果。其中,称谓身份是表象,法律身份是核心,专业身份和阶层身份是关键。去身份化是指原有身份内涵部分或完全丧失、原有身份格局部分或完全解体的过程,包括被动去身份化与主动去身份化两种可能。
  1.被动去身份化
  被动去身份化特指由于一系列社会制度的变革而导致幼儿园教师出现称谓身份的模糊、法律身份的丧失、专业身份的架空和阶层身份的下降的状态。
  首先是称谓身份的模糊。作为对专门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统称,幼儿园教师有其特定的内涵,它强调这一群体所拥有的自主教育权。目前,幼儿园教师在称谓文字上没有变化,但社会对其角色认同发生了较大变化,如将幼儿园教师视为保姆角色、打工者角色、服务员角色、演员角色等。有教师在博客中写道:
  孩子睡觉、吃饭、大小便的时候,我们是保姆;上课的时候,我们是老师,像演员一样的老师,为了课程需要扮演各种形象(兔子、老虎、大灰狼);有的时候,我们还要冒充作家,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编写材料;准备操作材料的时候,我们是美工,有时候甚至还是裁缝;布置环境的时候,我们是木工……
  其次是法律身份的丧失。目前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中绝大多数是非在编教师。非在编教师数量的增加有三种原因:一是一些地方政府推动幼儿园改制,使原来拥有编制的幼儿园教师变成了企业职工或纯粹的社会人,如广东深圳22家公办园转企和江苏宿迁的卖园改制等;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在幼儿园教师编制上实行自动收缩政策,致使编制数量缩减;三是非公办园数量的增加带动了非在编教师的增加。法律身份的丧失意味着幼儿园教师群体中受《教师法》保护的人群规模越来越小。
  再次是专业身份的架空。专业身份是体现幼儿园教师职业特殊性的重要维度,是教师安身立命之本。在不同的幼儿园,教师专业身份受到维护的程度不同。相比非公办幼儿园,公办园教师的专业身份受到了更多的尊重。而在非公办幼儿园,随着幼儿园教师法律身份的不断被瓦解,教师专业身份也不断遭遇双重质疑。一方面,当下幼儿及其家长获取知识的途径越来越多,不断构成对幼儿园教师知识上的挑战;另一方面,幼儿家长对教师更挑剔,对教师的专业期待更高,有些幼儿园里的教育教学内容及形式不是教师自主选择的,而是在家长诸种压力下的结果。
  最后是阶层身份的下降。从目前的情况看,阶层身份的下降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入职要求来看,幼儿师范院校或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招生分数线呈现下降趋势,且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大部分为志愿服从生;二是从在职幼儿园教师的婚姻状况来看,与以前相比,现在的幼儿园年轻女教师已不再是优秀男士的重点追求对象,已婚幼儿园教师的婚姻幸福感也不如从前。一些幼儿园教师感慨:“起得比鸡还早,下班比狗还晚,挣钱比民工都少,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目前很多幼儿园教师的生活写照。
  被动去身份化是一种被他人定义的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即意味着失去某些权力或权利。〔6〕从我国幼儿园教师去身份化的进程来看,国家宏观层面的结构性调整,教育培训体制造成的结构惰性,以及幼儿园教师自身的身份惰性、职业依附与职业惯性是导致幼儿园教师去身份化的重要原因。
  然而,事物都有两面性。对幼儿园教师来说,去身份化看似一种丧失社会身份的过程,却也可能是一种摆脱限制、建立新的社会关联的过程。譬如农民工既是去农身份的结果,也是涉工身份的结果。幼儿园教师的主动去身份化也许是类似的积极性表现。
  2.主动去身份化
  主动去身份化是幼儿园教师基于专业发展、社会需求、自我定位,主动调整或突破传统角色内涵与身份定位,进行自我更新,从而超越传统身份类型的过程。职业的开放态度、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是幼儿园教师实现主动去身份化最具现实性和可能性的渠道。事实上,幼儿园教师不仅可以服务于幼儿园、托儿所,也可以服务于社区教育机构、早期教育中心、少年宫或相关文化产业。
  对于很多幼儿园教师而言,他们曾经与很多中小学教师同处一所学校,当中小学教师待遇在不断改善,甚至有些地方向公务员看齐时,幼儿园教师内心的不平衡感就会格外强烈,主动去身份化的意识也会被激发出来。因此,对幼儿园教师而言,通过继续教育、更换单位甚至是改行来改变自己的状态,这是非常正常的社会现象。
  
  三、再身份化:契约型幼儿园教师的诞生
  
  去身份化导致了幼儿园教师原有身份格局在一定程度上的瓦解,因此,如何重建幼儿园教师的社会身份,形成新的资源关联是幼儿园教师再身份化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梅因在考察了古代史后认为,所有进步的社会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7〕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进步公式。从幼儿园教师的现实处境来看,再身份化绝不能仅仅倡导重回编制状态,而是要基于市场经济、契约社会的具体情况找出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笔者认为,契约型教师身份的确立是一条可以选择的路径。
  1.从“身份”到“契约”:契约型幼儿园教师的诞生
  整体而言,再身份化的过程是幼儿园教师从先赋的编制化身份向契约性身份转变的过程。先赋身份是社会对个人既有地位和权利合法性的认证,契约则是指依据利益关系和理性原则所订立的规范个人和社会行为的协议。当下的中国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是典型的契约经济,它强调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团体、个体与国家之间自由而平等的契约关系。契约关系以主体的独立为前提,以利益为动机,以意志自由为核心,以平等公正交往为保障。
  契约型幼儿园教师是相对于身份型幼儿园教师而言的。在幼儿园改制之前,幼儿园教师的身份带有很大的制度弹性,缺少严格的权利与义务、入职标准、专业发展与保护等规定,致使“幼儿园教师”往往成为一种临时性身份与形式上的称谓。正是由于从中央到地方各种政策的保护、执行不力,才导致了幼儿园教师去身份化现象的产生。因此,在重建幼儿园教师身份的过程中,要着力打破的正是这种制度与政策的不确定性,赋予幼儿园教师身份的严肃性与法治性。
  2.关于建立契约型幼儿园教师身份的思考
  契约型教师包括两类:一类是制度契约型,一类是市场契约型。制度契约型教师特指当下通过考试脱颖而出并用制度加以保障的教师,他们所拥有的编制化身份与改革开放前所拥有的编制化身份是不一样的,前者是通过市场竞争并用制度加以保障的身份,后者是先赋性身份。市场契约型教师则指那些经由改制或转企而变身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规则为行动指南的教师。不管是制度契约型还是市场契约型,两者有一个共同的规则,即履行契约。因此,相关部门需要从契约的意义上对幼儿园教师的相关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的定位,切勿根据雇佣者的个人好恶制定相关制度。
  具体来说,在幼儿园教师再身份化的过程中,新的制度权利与契约权利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决捍卫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权,严禁任何形式的对其专业权的变相颠覆;二是保障幼儿园教师获得有竞争力的薪水,使其经济权益正当化;三是完善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权,促进其专业成长,保证职业培训的开放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再身份化是指建立新的身份资源关联、提出新的权利诉求、设置新的社会限制并加以合法化的过程。〔8〕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幼儿园教师已经经历了不止一次的再身份化过程。如果说新中国成立初期幼儿园教师身份转换的核心是政治化,〔9〕即强调为谁服务的话,那么改革开放初期其身份转换的核心则是经济化,即将原有的身份特征转换成与经济资源、经济利益相关的新关联。而当下,幼儿园教师身份转换的核心是市场化、契约化,即将一些刚性的制度性壁垒转换成市场秩序下的软性壁垒,建立起教师身份与市场逻辑的强制性关联。

  契约型幼儿园教师身份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政府、市场的协调共进。当下的我国还存在契约理念缺失、理性精神匮乏等问题,因此,建构契约型幼儿园教师应以契约理念为核心,从文化、观念、制度和理性精神等多个层面加以展开。〔10〕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M〕.林荣远,译.上海:商务印书馆,2004:337-338.
  〔2〕阎光才.教师“身份”的制度与文化根源及当下危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3〕秦奕.幼儿园教师职业认同结构要素与关键主题研究:基于教师专业发展视角的解读〔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8:12-16.
  〔4〕中国学前教育史编写组.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99.
  〔5〕高宣扬.当代社会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52.
  〔6〕〔9〕李金.市场化条件下身份格局的变化:分化、延续与转换――从身份的视角看中国社会分层秩序问题〔J〕.社会科学研究,2006,(3):121-126.
  〔7〕梅因.古代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96-97.
  〔8〕李金.中国社会分层秩序在市场化过程中的变化:去身份化与再身份化〔J〕.学习与实践,2006,(11).
  〔10〕杨解君.契约文化的变迁及其启示(上):契约理念在公法中的确立〔J〕.法学评论,2004,(6):16-20.
  
  Identification, De-identification and Re-identification:
  The Change and Reconstruction of Identification
  for Kindergarten Teachers
  Wang Haiying
  (College of Educational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7)
  【Abstract】A kindergarten teacher is either a type of profession or identification. To be a kindergarten teacher is a process to obtain identification in its name, legal rights,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social status. With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 in China, kindergarten teachers were forced to be de-identified. The structural adjustments at the national level, the inertia caused by educational system and the kindergarten teachers themselves are the major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the de-identification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The recognition of’ contract teachers’ could be one way leading to the re-identification of kindergarten teachers.
  【Keywords】identification; change; reconstruction; kindergarten teachers; contract teac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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